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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订并颁布了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的土地法规,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体系可分为全国性土地法规和地方性土地法规两类,全国性土地法规是制定地方性土地法规的依据。从土地管理业务角度看,则可有以下三类土地法规:一类是属于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涉及土地的登记、发证,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或变更中的权利和义务,土地纠纷的处理等;一类是属于土地利用方面的法规,涉及土地的保护、规划、污染防治、开发利用等;还有一类是属于土地调查、统计等基础工作方面的法规,主要涉及土地数量、质量及其分布范围的确认等。今天小编给大家汇总了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希望对大家了解土地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

发布时间:2024-01-05 09:56:13 文章热度:5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登记。(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25 17:05:52 文章热度:10520
        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是中国为了保护土地而专门设立的纪念日,是为了告诉国人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国情,以唤起全民的土地意识。那么,2019年是第几个全国土地日?一、全国土地日的第一次出现1、它第一次是在1991年6月25日出现的,当时,我国颁布了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了纪念这个这一天,我国决定将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2、这个纪念日确定以后,每年都会有一个宣传主题,这些个主题主要是围绕土地的,比如第一个全国土地日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国情,第二个为土地与改革,第三个为土地与经济。3、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20:40:49 文章热度:1579
        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各地方在实施政策上会有一定的差异,那么湖南省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一、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协议供地条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的以外,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进行租赁。第二十四条采用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用途、地类、级别等因素拟定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1 11:46:25 文章热度:7124
        为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每年6月25日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条例定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黑土地保护日组织开展黑土地保护主题活动。条例规定,对黑土地保护不力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条例还规定,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未实施表土剥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7 12:10:11 文章热度:1698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互换吗?看土地承包法如何规定的。《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这就意味着,法律硬性地规定了互换双方调换的土地必须属于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如互换的土地分属两个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双方的互换行为无效。《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这一规定,只有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土地,才需经发包方同意,互换土地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02 17:11:48 文章热度:1890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那么关于土地确权的一些法规您都了解清楚了吗?土地确权,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确权明确权力,登记记载权利,颁证证明权利。●体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奠定好基础;●能够让农民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激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4 09:27:57 文章热度:458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政策依据有: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8 12:00:58 文章热度:9096
        最新最全的农村常用土地法律法规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12:04:09 文章热度:2761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15号建议答复摘要农办议〔2016〕11号一、关于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2003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专门作了规定,2005年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化了土地流转的具体要求,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据我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1 12:05:02 文章热度:3364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11号建议答复摘要农办议〔2016〕12号一、关于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明确提出,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201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指出,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4 17:31:24 文章热度:5413
        在农村,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下面是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3、如何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8 15:06:08 文章热度:2136
        近几年,随着中央“扶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高涨,随之而来,大量的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出现。此类案件往往具有群体性、敏感性和政策性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够详尽等原因,导致审判难度较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归纳几类常见农村土地承包疑难法律问题并予以解答,供各地学习参考。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又转包给他人,后因国家政策变化,承包人要求受让人返还承包的土地,但合同未到期,法院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承包人以转包给受让人的承包费过低而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转包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应该立案,如果立案后,法院又该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15:30 文章热度:3017
        党中央在延安战斗的十三个春秋中,为全国开创和奠定了“土地法定、地权证定”的重要基础。1937年9月20日,发布实施《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条例》。1939年4月,相继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等。其中,都把土地所有权、土地登记、地权处理作为主要章节。特别应当提到是,《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条例》颁布,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6年第一部在法理和制度上比较完善的一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规。该条例共17条规定。第一条阐述了土地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土地,包括农地、林地、牧地、房地、水地,及其他水陆天然富源。”该条例已达到与国际通用的物权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12:58 文章热度:1588
        新增人口有地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的规定,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户才是分得承包土地的主体。既然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是“户”,而不是单个的“人”,那么将“农户”依照法律和承包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看成是“农户”内订立承包合同时在册人员的认识就是错误的。无论是当时计入分地人数的成员,还是后来新增家庭成员,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都平等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增人不增地“增人不增地”绝不意味着新增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03:24 文章热度:1269
        随着中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以及城市实施新房政,城市闲散资本流向广大农村是趋势所然。而那些原本就在农村生活、靠外出打工赚钱先富起来的农村人,也有返乡租地扩大农业经营的潜在愿望,于是,农村的土地热起来……为了广大农民朋友满足了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有关法律条文知识的愿望,土流网特整理了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11问,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9 17:30:53 文章热度:1912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常识: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3 12:03:59 文章热度:3987
        农村土地确权,关系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也关系着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对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部署。土流网现把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法规政策知识问答汇总如下: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贷款,还可以消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8 17:18:00 文章热度:44003
        军事设施用地管理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军用土地是军队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包括下列范围:(一)陆军设防、海防、空防、通信、二炮阵地、军队人防工程,试验场地,试验基地,训练场,靶场等国防工程用地;(二)部队、机关、院校、医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干休所、家属院等营区用地;(三)军用仓库用地;(四)军用铁路专用线、公路支线和输水、输油、输气管线用地;(五)军队系统工厂、农场、马场、矿山、林场、果园、养殖场、盐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9 16:53:25 文章热度:514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长期性、综合性、战略性、控制性、权威性等基本特性。1、长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其规划期限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它必须对对与土地利用有关的重要经济活动的长期变化趋势(如人口变化、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等)做出预测,进而制定长远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在10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6:38:21 文章热度:2424
        农村土地确权法规有哪些?土地确权的法规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等,重点是《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新增人口有地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的规定,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户才是分得承包土地的主体。既然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是“户”,而不是单个的“人”,那么将“农户”依照法律和承包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看成是“农户”内订立承包合同时在册人员的认识就是错误的。无...[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