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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是指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如果面临征收,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要用划拨土地抵押贷款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0-06-16 10:37:52 文章热度:3596
        近日,《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5月19日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那该如何解读呢?一、出台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管理,规范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时,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的权限分工、出让金缴纳标准、转移登记等事项,起草完善《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主要内容《办法》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定义,住宅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住宅房屋转移登记,非住宅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等。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将国有划拨土地上不动产按房屋设计用途划分为两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6-03 17:53:22 文章热度:4155
        在不少人进行创业或者急需资金的时候,抵押土地、房子等来进行贷款似乎是个好办法。那划拨土地能抵押贷款吗?怎么办理?一、什么是划拨土地?1.释义划拨土地一般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范围已经缴纳过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的土地,或者是已经合法取得的土地,例如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等等。3.交易划拨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是需要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而且需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并交纳出让金。二、划拨土地能抵押贷款吗?划拨土地能抵押贷款。但要满足以下条件:1.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19 15:09:02 文章热度:5748
        对于划拨土地,虽然是国家无偿给予公益事业单位的,但是如果涉及到公益目的需要征收的,仍然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补偿标准是按照每个地方的标准来进行的。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便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从历史角度上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1 22:00:43 文章热度:2282
        我国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分类,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是什么?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义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10 16:40:36 文章热度:8664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也就是土地性质最常见的类型就是出让和划拨。所以相关的土地证也是有所区分的,那么划拨土地证如何办理?过户费用是多少?一、划拨土地证如何办理?(一)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流程在办理土地证之前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购房发票,办理土地证的图。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的土地登记需要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6-25 16:05:52 文章热度:5170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于1992年3月8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共四十三条。下文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文文号】:〔1992〕第1号【颁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日期】:1992-3-8【施行日期】:1992-3-8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局长王先进一九九二年三月八日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11 10:15:52 文章热度:15052
        一、国有划拨的房子能买吗?划拨土地的房子,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第45条规定,应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前提条件是: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实践中,国土局大多同意办理过户,但前提是必须提前补缴土地出让金。此时卖方称已履行义务,不对补缴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30 20:18:30 文章热度:2535
        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这是一种行政行为。那么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二、“安置房”与“商品房”有啥不同?1、产权安置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8 21:06:56 文章热度:10249
        划拨土地是国有土地中的一种土地类型,其特殊性在于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且其取得及交易都需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行,主要存在于交通、能源、政府用地、军事用地中。那么划拨土地上的房子能买吗?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受划拨土地的类型影响。划拨土地还有不同种类?答案是肯定的。从我国目前划拨土地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划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国家重点扶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2、军事用地;3、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注意,并不是说上述用地一定是划拨用地,而是上述用地可以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获得批准之后才是划拨土地。而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18:41:00 文章热度:760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属管理暂行办法都有哪些内容?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6 00:50:01 文章热度:3989
        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那么现在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一、私人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手续,确定土地用途;依据新的土地用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可以过户,但是从实际意义来看可操作性不大,因为划拨的土地只能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通常对于这一类房屋不太允许私人买卖的,而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2 00:33:10 文章热度:11475
        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批准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那么关于划拨土地使用证,有使用年限吗?一、拨土地使用证有使用年限吗?分两种情况:(1)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2)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相关有效的信息。我国的划拨土地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不能买卖也不能转让。到期国家就要收回,也不存在年限的问题。但是这种土地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1 16:55:52 文章热度:3954
        现在有很多房屋买卖问题受到了一定关注度,社会上的农民朋友以及年轻朋友们对于这方面都不太了解。针对划拨土地的房子也只能一知半解的找身边熟人询问。小编在这儿给大家总结了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1、首先咱们得清楚,划拨土地的房子该如何定义,这样才能更好的判定是否能买卖。1.1划拨土地的房子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没有花钱便获得了的房子。大家都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没有花钱就能获得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建造价格与设计自然也是比较便宜且不费心思的。2、既然是没有花钱获得了一套使用权的房子,肯定就有人关心是否具备房产证了。不论是农民朋友还是年轻人,甚至小朋友都知道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6 10:10:31 文章热度:9372
        近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法,统一规范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出让金标准,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据了解,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为,商品住宅用地以独立宗地登记的住宅用地按评估期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的50%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分摊或共用宗登记的住宅用地按现行基准楼面地价的3%补缴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用地按现行基准楼面地价的3%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商服、工矿仓储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它用地,则统一按评估期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的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中商服用地补缴比例为50%,工矿仓储及其它用地补缴比例为40%,但各区已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0 14:05:21 文章热度:1502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需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井陉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等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就不动产登记的办法和程序作出了详细说明。井陉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等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需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处理现状登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不动产登记办法1、住建局负责对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进行认定并核验相关规划、安全、质检手续;国土资源局负责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7 09:57:25 文章热度:1747
        为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经营管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太原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适用于该市城六区范围内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太原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经营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9 14:49:31 文章热度:2247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河池宜州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规定的通知。其中自建房因旧房重建,规划调整需占用零星国有土地的,面积在20㎡以上的(含20㎡)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面积在20㎡以下的,授权区国土资源局审批。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占用零星国有土地5㎡以下的(含5㎡)按宜州区基准地价全额收取,5㎡以上的依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文件,以评估价全额收取。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规定的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11:17:48 文章热度:8079
        4月23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调整”问题的回应》(以下简称《回应》)。3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以下简称“新政策”),原来执行的《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0]95号,以下简称“旧政策”)同时废止。根据新政策要求,在2018年5月1日前入件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按旧政策的计收标准计收土地出让金;5月1日之后入件办理的,则按新政策计收土地出让金。对比新旧政策计收标准发现,按照旧政策,房改房的土地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4 10:41:18 文章热度:12612
        近日,网上流传的“5月1日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出让金会调整”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关于这个问题看看官方怎样回应?什么是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出让金?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至于5月1日后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的出让金是否会调整,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是这样说的……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自行申请补办出让,或没有发生转让等必须补办出让情形的,仍可继续维持划拨,无需补办出让手续。对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行补办出让,或因转让、改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9 13:29:21 文章热度:1390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集资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占用国有划拨土地的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范住宅土地管理,充分保护公民的物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集资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及其所占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