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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土地

       宁夏处在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土地总面积为6.64万多平方千米,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辖5个地级市。截止2007年10月31日,全区土地分类农用地62641007.7亩,建设用地3128837.0亩,未利用地12161718.0亩。 那么宁夏土地该怎样出售、流转呢?土地使用税是多少呢?

发布时间:2016-07-29 10:51:51 文章热度:1212
        地区:宁夏平罗政策:宁夏平罗县对土地确权等方面进行探索内容:按照中央顶层设计要求,宁夏平罗县在土地确权等方面已经完成了农户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了农民宅基地外业测量工作,在此基础上还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体系。 重点:确权颁证完成后,农民将可能获得哪些实惠?毫无疑问,确权颁证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更加稳固,农民可以有效避免自身权益被侵害。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以更加大胆地长期投资土地,增强发展后劲,实现集约发展。希望发展的农民可以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专业大户或者家庭农场,新型主体权益可以得到有效保护,增加家庭经营收入。小规模土地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04-29 16:12:03 文章热度:676
        来源:宁夏日报 自治区政府日前正式批准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根据批复要求,到2015年,全区将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296万亩,补充耕地60万亩,复垦土地21.75万亩,整治农村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30.9万亩。    根据批复,宁夏将全区分为三个土地整治区域:北部黄河平原综合整治区,中部干旱台地丘陵综合整治区和南部半干旱黄土丘陵综合整治区,适度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认真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继续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加大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力度,解决人口、资源、环境失衡的问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1-09-20 14:48:30 文章热度:684
        中国政府网 为加强土地整治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决定,以单个项目作为单位工程,以整体承包建设招标方式引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据介绍,此次试点工作,以宁夏2011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农垦长山头农场项目为试点,将该项目作为一个施工标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选取实力强、信誉好、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并有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大中型施工企业参与项目建设。此次试点项目大、资金多,项目建设规模2254.72公顷,新增耕地696.94公顷,新增耕地率达到30.91%,自治区农垦重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16 10:10:25 文章热度:32
        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沙坡头区化解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那2024年宁夏中卫沙坡头区土地确权遗留问题怎么处理?六种处理方式介绍!一、有权属来源的宅基地。有权属来源的宅基地,是指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权属证书或虽未办证但已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宅基地。1.对原《宅基地使用证》遗失,但房屋结构完整、永久续存,属于安全住房的,经查验具有原登记底册记录,且符合“一户一宅”、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发证条件的,可以办理登报挂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2.已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且建成结构完整、永久续存的住宅,符合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9 09:17:12 文章热度:3851
        为加快固原市区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大力提升固原市区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固政发〔2015〕67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价〉的通知》(固政发〔2015〕68号)等规定,原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路南北两侧范围内土地房屋实施改造建设,现结合上海路南北两侧改造项目实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09:00:01 文章热度:5691
        10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附原文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2 11:45:21 文章热度:1539
        宁政办发〔2016〕53号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规范全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例行督察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抓手,以深入查找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强化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土地节约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30 17:31:10 文章热度:1630
        石政办发﹝2016﹞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全市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2日全市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规范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53号),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针对全市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以各县区政府为主体,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因地制宜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2 11:51:28 文章热度:140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以下简称中标人)的行为。本办法所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6:22:16 文章热度:2521
        1.2011年8月4日发布2.宁政办发(2011)1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范征收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国务院《条例》的公布实施,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6 17:44:17 文章热度:1384
        (2000年11月1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土地的规划、保护、开发、利用的管理和监督。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7:01:10 文章热度:1107
        宁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单位资质审查办法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为保证宁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质量。宁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宁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单位资质审查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宁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二年五月八日宁夏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单位资质审查办法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2:04:00 文章热度:1350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12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刘慧2013年12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第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5 11:33:47 文章热度:182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1〕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置生态移民区土地权属,保障迁入区和迁出区移民用地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部干旱带县内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7:27:25 文章热度:1193
        60岁的农民郑玉山最近“美着呢”:一家人11.5亩地全部入股村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一亩“地租”涨了10块成了840元,去年每亩分红83元,一下收入一万多元,让邻村的老乡们羡慕不已。“在咱们这个地方,土地流转不是啥新鲜事,但分红绝对是首家。”郑玉山告诉记者,土地流转后,他在合作社干活,赚了近万元工钱,而且就近照顾了卧床在家的老伴。郑玉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人,村里有耕地7300余亩,以种植粮食和养奶牛为主要产业。由于村集体经济空壳化,五星村一度贫困落后,每年靠出租土地仅收入1万多元。可村里的支出中光水电费、五保老人的供养等日常开销就要两万多元,前些年建村部欠下的债务也一直还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04 16:27:20 文章热度:1200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国家现行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03 09:09:33 文章热度:894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农业专家认为,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意见办法,将引导宁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意见》要求,2015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做好土地流转,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地农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4-08 10:33:42 文章热度:525
         来源:人民日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改革的号角,近五个月来,各地各部门根据三中全会精神,陆续出台了改革措施,细化了改革任务。本版从今天起,开设“深化改革在基层”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的改革经验,反映改革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今天推出第一篇,关注宁夏试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践。2013年12月18日,宁夏第一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石嘴山市平罗县城挂牌成立。而早在此之前,宁夏同心县已通过村民自发组织“土地经营权流转合作社”等形式,尝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记者实地探访,如何盘活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如何贷?模式不同实质相同4月3日一大早,平罗县高庄乡东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3-26 11:25:28 文章热度:1066
         来源:新农网今年我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开展土地流转,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灵武市农业局农经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七个乡镇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截止2014年3月18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到92000亩。比去年增加10544亩,增幅达到12.9%。涉及5个镇、2个乡,47个村;涉及农户13392户。分别占耕地面积和农户数的48%和36%。根据流转形式不同划分:出租53254亩,占流转面积的65.4%;转包17938亩,占流转面积的22%;转让4622亩,占流转面积的5.7%;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2-07 10:38:59 文章热度:520
        来源: 农民日报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确权登记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将承包地块分布、承包地面积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全面落实到户,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区农村土地同地、同证、同权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各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做到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遇到疑难问题...[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