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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地

       广西地处祖国南部,南临北部湾,与海南省隔海相望,东连广东,东北接湖南,西北靠贵州,西邻云南,西南与越南毗邻。陆地区域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2.5%,居各省区市第9位。从2012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让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今年以来,广西在2016年826个乡镇的基础上,新增342个乡镇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至此全区农村所有涉农县乡已全部开展确权工作。截至5月底,全区已完成地块测量4202万亩,占全区集体耕地面积的86.98%,承包方调查877万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96.62%。随着土地确权的逐步推进,广西农村土地又有哪些政策呢?

发布时间:2017-08-17 10:05:04 文章热度:10515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称广西,简称“桂”,首府南宁,南临北部湾,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土地面积23.67万平方千米,全区常住人口4838万人,下辖有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钦州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河池市共14个地级市。广西处于被称为中国地势第二级阶梯的云贵高原的东南边缘,两广丘陵的西部,南边朝向北部湾。整个地势为四周多山地与高原,而中部与南部多为平地,因此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与东南之间呈盆地状,素有“广西盆地”之称。位于自治区东南部的贵港市拥有广西最大的平原“浔郁平原”。广西地貌总体是山地丘陵性盆地地貌,呈盆地状。其特征是:1、盆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2 17:33:03 文章热度:1066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6年全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争取登记颁证(可发证)率达到80%以上。2017年争取达到95%以上,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总结验收考评,形成全区统一完整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向中央提交农村土地确权任务完成工作报告。同时,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继续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工作,力争2020年全面完善林权证发放工作。《意见》指出,要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5 09:03:40 文章热度:5613
        广西土地确权最新消息:广西土地确权完成的怎么样?具体什么时间能够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7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争取登记颁证(可发证)率达到80%以上。2017年争取达到95%以上,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总结验收考评,形成全区统一完整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同时,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继续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工作,力争2020年全面完善林权证发放工作。自治区政府要求,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3 17:04:59 文章热度:1390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以奖代补资金是广西财政通过自治区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专项用于“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工作实施奖补的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包括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新标准规定,平整后坡度控制在6度以内,按具体实施面积每亩300元标准进行奖补;新建土质路面的田间道路工程量计入土地平整工程,按每亩300元标准进行奖补;将坡地改建为梯田梯地,按具体实施面积每亩400元进行奖补;每个村屯补助道路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1-03-30 10:26:37 文章热度:824
               近日,记者从广西农业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广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00多万亩,涉及农户超过120万户,接近全广西农户总数的15%。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农村涌现了越来越多的种粮大户。梁天银,2010年承包土地面积1270亩,生产粮食1143吨,出售1140吨;戴史东,2010年承包土地面积1200亩,生产粮食1104吨,出售1104吨;叶零梅,去年承包土地面2000亩,生产粮食764吨,出售164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提供的一份2010年种粮大户申报表,排在前10位的种粮大户2010年总共承包约7996亩地,比上年增加2225亩;去年总共生产粮食约5754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7 09:00:55 文章热度:47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广西第一部土地整治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广西土地整治立法的空白,对进一步加大广西土地整治工作力度,规范土地整治活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土地整治,是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垦,对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恢复利用的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工作,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9 08:57:13 文章热度:1787
        从广西农业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年底,预计累计有6成的农村土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确权后,广西土地流转面积也逐步增长,预计今年底累计达到860万亩,占广西土地总承包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按照要求,广西将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可颁证率达到95%以上。为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广西提出“六为主”原则,即严格处理承包地和非承包地的关系,以承包地为主;慎重处理确地与确股的关系,以确地为主;科学处理地块“四至”(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相邻或到达的位置)与面积的关系,以“四至”为主,面积服从“四至”;准确处理共有人与户口的关系,以户口为主;灵活处理统一航拍与地方自主获取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23 16:34:54 文章热度:105
        为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广西南宁邕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已经下发。一、试点范围和工作目标城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将于2026年底陆续到期,为做好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按以下要求稳步推进:(一)2023年7月,中和镇平天村作为南宁市级试点村,提前探索开展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试点工作;(二)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中和镇开展整镇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三)2025年1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19 16:54:39 文章热度:275
        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确保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近日,广西融安县农村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一、广西融安县农村集体土地上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1、青苗补偿是指征收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林(果、竹)木、水果苗圃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并支付移栽人工费和苗木损失费,不能移栽的,给予作价补偿。2、县城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被征收房屋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由被征收人按农村村民个人申请建房程序规定,自行重新申请选址建设。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10 14:02:17 文章热度:67
        近日,平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平南县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表示将在2024年持续深入推进耕地撂荒治理,努力遏制新增撂荒耕地,那2024年广西贵港平南县土地复垦费每亩补助多少钱?一、2024年广西贵港平南县土地复垦费每亩补助多少钱?1、年内在撂荒地种植水稻或玉米或大豆或高粱5亩及以上的给予补贴:种植双季稻补贴400元/亩(种植单季稻不予补贴),种植两季玉米、大豆、高粱等补贴250元/亩,所需资金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支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大约300万元,根据耕地撂荒治理任务表,两年治理资金下限为246万元,上限为394万元。)补助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8-21 10:09:59 文章热度:126
        广西崇左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注于服务广西崇左农业用地、林地、养殖用地、工业用地、城镇地皮的出租、出让、承包等土地流转交易,以及广西崇左土地的经营权代办,土地评估、土地抵押贷款、地皮交易、补贴申请代办等业务。现有近百宗优质土地等您来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7-06 14:13:51 文章热度:437
        广西优质土地专场推介,权属清晰,交易可靠,地源丰富,覆盖南宁市、横州市、上林县、马山县,涵盖林地、旱地、坡地、水田、蔬果示范基地,品类齐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5-09 11:09:59 文章热度:868
        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更有力地支持脱贫攻坚,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如何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从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拆旧区的验收确认及落实整改要求等四个方面内容,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范畴及实施主体。说明了立项及验收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验收的重点及地类认定标准(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强调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7 14:05:10 文章热度:9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土地要素供给的若干措施》,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措施》分为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创新土地供应政策,进一步改进用地、用海、用林审批三大部分,重点解决企业建设经营用地问题。为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广西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经批准的原工业用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符合规定的,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在创新土地供应政策上,《措施》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各类产业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8 10:11:21 文章热度:3489
        近日,广西梧州市市政府印发《梧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开发与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多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规范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安排留用地的管理,加快推进留用地开发利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据介绍,《办法》适用于各城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村民委员会、股份合作联社、村民小组、股份合作社所安排的留用地使用、开发经营、行政管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除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被征地集体征地补偿费外,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5%作为征地安置补助的实物安置形式,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国有建设用地。留用地是征地货币安置的一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9 09:46:22 文章热度:11873
        12月28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贵港市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表示将征收覃塘区石卡镇大岩村、方竹村、樟竹村、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的土地,涉及29公顷土地,快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贵政通〔2017〕40号贵港市2017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646号)批复,同意征收覃塘区石卡镇大岩村、方竹村、樟竹村的集体土地22.0732公顷(折合331.098亩),并收回原由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6:16:51 文章热度:4003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征收及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融政发〔2016〕1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在本县辖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补偿费。第三条 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本县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工作。县国土资源、住建、财政、公安、法院、工商、农业、人社等部门及涉及乡(镇)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工作。第四条 征收集体土地所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5:43:12 文章热度:2771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贵政通〔2017〕32号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491号)批复,同意征收覃塘区覃塘镇甘碑村第2、3村民小组及三里镇双凤村九塘屯的集体土地7.6018公顷(折合114.027亩)。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二、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该批次需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甘碑村、三里镇双凤村(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5:38:50 文章热度:3404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7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贵政通〔2017〕29号贵港市2017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2017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437号),同意收回原由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19.9666公顷(折合299.499亩)。现将批准的《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2017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二、收回土地的位置贵港市2017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收回的土地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分园城东大道和城南大道交汇处西北角、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城南与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15:32:41 文章热度:5249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贵政通〔2017〕31号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473号)批复,同意征收覃塘区石卡镇翰芦村村民委员会及所属第15、16、17、18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9.6627公顷(折合144.9405亩)。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2017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二、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该批次需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翰芦村(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