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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现今,由于地价的上涨,导致各地房价迅速上涨,很多就会选择公积金买房了,公积金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愈来愈高,它被人们提到的次数也愈来愈多,这说明愈来愈多的人都在关心公积金的发展,以及关于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各地对于公积金都出台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大家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不妨多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在此小编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时间:2023-03-13 10:36:18 文章热度:86
        近期,我国多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江苏南京、扬州,河南驻马店等地区纷纷出台新政策。那么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哪些新变化?公积金申请的贷款额度如何界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哪些新变化?1.江苏南京、河南驻马店力推“带押过户”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同时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知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1-10 10:42:24 文章热度:948
        现在很多企业单位都会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而对于五险一金缴存的比率多由企业单位规定,现在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31884元!那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31884元具体是什么意思?公积金个人交202元公司交多少?一、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31884元!具体是什么意思?2023年1月9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3财政预算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表示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自主选择。而202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上限31884元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按照12%的缴存比率,那么最高每月可缴纳7652元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7-29 09:16:25 文章热度:135
        住房公积金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各地的缴费基数、使用条件都会有一定的差异。近日,多地上涨住房公积金,涉及哪些城市?如何查询自己的公积金呢?下面一起来看看。一、哪些城市住房公积金涨了?1、北京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2、上海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4188元,最低不低于2590元。3、深圳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8892元。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单位就职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3-02 14:46:50 文章热度:2106
        近期我国广西、浙江、河南等地陆续调整了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地显示是降低首付、提高贷款额度等,那2022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怎样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附各地新规!一、2022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怎样的?1.2022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缴存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2.2022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年3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10-12 15:45:10 文章热度:2424
        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日前,长江中游城市群举行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有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这意味着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具体是哪些城市?个人如何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一、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具体是哪20个?主要包括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二、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具体指什么?它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他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10-12 15:42:38 文章热度:876
        近日,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举行合作会议,表示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这一公约出台,很多人买房将越来越方便了,那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意味着什么?具体是哪20个城市?一、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意味着什么?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意味着20个城市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在任一城市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二、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具体是哪20个城市?目前,互认互贷的城市还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据了解,20个城市间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8-19 08:53:08 文章热度:241
        现在每个单位和企业都会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不仅可贷款买房,而且还可以用来缴纳房租。近日,海南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具体怎么调?最低首付款是多少?一、海南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具体怎么提高?(一)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我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二)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我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21 11:46:50 文章热度:637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对职工有一定的保障性。那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个人怎么提取?存缴基数怎么确定?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一、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1.购房: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3.租房:公租房、商品房额度不同;4.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7.治疗重大疾病。二、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满足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7-03 11:24:57 文章热度:487
        房价一直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我国每年也会根据各地情况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而在下半年,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那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具体是怎么回事?怎么调整的?为什么调整?会带来哪些影响?一、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具体是怎么回事?怎么调整的?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专家表示,缴费基数的上调表明制度受到大众欢迎,但投资效率低下,统筹层次偏低等缺陷制约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改革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城市包括:重庆、扬州、昆明、石家庄、乌鲁木齐、吉林、泰州、温州、内江、南昌、南宁、泉州、桂林、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20 11:00:11 文章热度:507
        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些新政会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看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稳就业更是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10 09:12:47 文章热度:34957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改为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公积金中心还发布,新增的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公告还扩大了提取业务办理主体,首次提出北京区域内购房提公积金申请人可自行办理。职工应按照授权承诺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职工本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仅需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即可办理,授权承诺当场确认。单位经办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23 17:48:52 文章热度:1577
        住房公积金相对于大家并不陌生,现在很多公司都会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在以前提出公积金很不方便,需要办理各种手续,据最新消息称,办理国管公积金提取不再提交纸质申请书啦!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不用提交纸质申请书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生效实施呢?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不用提交纸质申请书是怎么回事?10月23日消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号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公告,即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也就是说以后提出公积金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书啦,自己在网上申请提出就行。不过一年提出次数也是有闲置的,有的地方一年可以提出两次,有的地区一年只能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9-04 10:27:57 文章热度:210
        目前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9月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执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额度中增加月额度限制。而且还增加了两种新的提取情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据悉,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合租方面,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15 17:48:08 文章热度:2804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申请人(含其配偶)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无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按首套房办理;申请人(含其配偶)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征信报告显示有1套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且征信报告显示无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按2套房办理;申请人(含其配偶)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征信报告显示有1套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有2笔及以上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已使用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均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不高于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4-30 16:35:14 文章热度:988
        说到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应该都不陌生,如今买房的年轻人大多付不起全款,于是便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是虽然知道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房,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有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额度怎么算呢?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4-15 08:43:22 文章热度:9931
        2019年4月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网签日期),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下吧。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3-05 09:04:17 文章热度:7251
        昨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在天津购房。该《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24年5月31日废止。《通知》明确,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市缴存职工一致。《通知》强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0-16 09:17:17 文章热度:1414
        合肥近日出台有关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对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将记入管理中心业务系统1至5年,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其间,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业务申请。据了解,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虚假婚姻信息、虚假业务办理委托书(函)、虚假工作关系证明、虚假房屋信息证明、虚假病情诊断证明等十余种虚假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均属于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依据办法,认定职工有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的,由管理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要求退回骗提套取资金的同时,以网站、报纸、信息共享平台等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开。视情节轻重,将记入管理中心业务系统1至5年,并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26 15:57:05 文章热度:6546
        2018年9月25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同时规定,除当日交易房屋外,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合计已有1次及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通知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省、市相关部署,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无申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视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11 09:25:40 文章热度:1635
        老楼房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政策都有望以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下来。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缴存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根据《缴存管理办法》,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据了解,根据最新规定,缴存基数下限与缴存上限均有所提高。今年7月,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