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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

       ​房地产即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调控指国家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从宏观上对房地产业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平衡与整体优化,实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管理活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自2016年9月以来,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紧缩性调控政策。2017年2月底之后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以北京为代表的多个城市出台并升级了认房又认贷、提高首付比例、缩短贷款期限等限购限贷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8 17:30:40 文章热度:839
        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分别从合理调整监管措施、切实为企业降本减负、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推出15条措施,那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时候执行?一、湖北十堰市房地产调控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这些措施包括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调整预售监管资金比例和拨付节点、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给予税收减免支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完善差异化个人住房贷款服务、保障土地供应、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容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完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5-06 15:47:26 文章热度:857
        2020年4月30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涉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商品房户型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六个方面内容,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房地产领域“放管服效”改革。1、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2020年12月底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范围内楼幢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预售部分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承诺制。2、土地出让方面,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后,出让合同约定最后缴款时限可延长至2020年10月底前缴清;此前已成交但尚未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31 08:42:02 文章热度:979
        2019年7月,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要求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提出,加强对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另外,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7 09:56:50 文章热度:2165
        2018年6月4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供应租赁住房。《通知》中提到,武汉市要编制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提高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并于年内将规划向住建厅报告备案后实施。此外,除武汉外的市、县需结合当地住房库存、棚改计划、销售量价、经济发展、人口变化等情况编制相应的2018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年内需向湖北省住建厅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实施。此外,武汉还要加快推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先租后买的原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2 08:32:09 文章热度:2387
        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出台后,受人才落户新政影响,房地产市场也受到关注。今天,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目前,我市住房市场交易量、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依然严格执行。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严格做好购房资格核查工作,在满足我市居民及新市民等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严格限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稳定发展。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据了解,我市一直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自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两轮调控措施,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防止了我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满足了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8 10:30:58 文章热度:577
        “五一”前后,住建部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密集约谈了12个城市。目前,已有成都、哈尔滨、贵阳、长春、佛山、西安6个城市作出回应。那么这释放什么房地产调控信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专家认为,此轮约谈重申毫不动摇地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释放强烈政策信号,将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城如何回应?出台新规、堵住漏洞、加强监管成都针对此前限购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漏洞“打补丁”,15日出台的新政策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对离异家庭购房、新购房转让条件作了新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新规定。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0 08:52:17 文章热度:510
        近日,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透露,住建部负责人9日就房地产市场调控问题约谈了成都、太原两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约谈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稳房价、稳租金的调控目标;要加快制定住房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增加有效供给,抓紧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强资金管控,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市场风险;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遏制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1:31:27 文章热度:2977
        2018年4月末,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继续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促进福建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实施片区调控。按“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调控有手段”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的房价控制体系。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要结合城市功能空间分布、片区差异、住房供需状况等实际,划分若干个调控片区,制定不同片区的地价、房价管控目标,编制片区调控实施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08:49:35 文章热度:1002
        海南省22日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房地产调控升级,自当晚起实施全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新增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此前已实施限购区域则需要提供60个月。根据海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海南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0 13:44:35 文章热度:1224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提出的稳房价、防风险、强管理等要求,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市委“五联五问”大调研活动的部署安排,2018年4月9日上午,湘潭市住建局召开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调研会。调研会上,各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湘潭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调控的主要政策法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并分别对下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会上,围绕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重要定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9 08:32:52 文章热度:11912
        4月1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自4月19日起正式实施的《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通知显示,青岛限购措施再度升级,市区范围内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知规定,在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2 09:39:41 文章热度:781
        11月21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在武汉市召开的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这次座谈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三部门召开。会议提出,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近期房地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防范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要加强金融管理,平衡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提高租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13 09:15:58 文章热度:222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莆田市结合实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规范商品房销售和中介行为,建立健全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遏制部分区域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09:14:57 文章热度:4365
        日前,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强市场交易监管,规范市场发展秩序,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要求,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3 10:11:52 文章热度:2532
        吃穿住行,尤其是住房问题,亟待解决。而聚焦十九大,我们可以感受到政府急人民之所急。10月22日,十九大新闻中心举办记者招待会,邀请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满足人民新期待,保障改善民生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去年10月份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部门一起,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同时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在抑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1 09:42:43 文章热度:1303
        日前,从海南多个市县住建部门获悉,海南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海口、三亚、万宁和陵水等四个市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提高到了5年。据海南省住建厅发布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的通知》,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系统监测数据和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等情况,由于上述四市县近期商品房价格上涨压力较大,市场较热。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将《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及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暂按规定统一提高到5年执行。经向上述四市县相关主管部门核实,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提高均按照海南省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0 09:13:21 文章热度:7458
        9月28日起,日照市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对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7条相关内容和要求已落地施行,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条件均有相应提高。其中,首次申请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分别由原来不低于20%、30%,提高至不低于30%、40%;申请条件上,须满足已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5 08:40:11 文章热度:2063
        石家庄市政府23日出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石政发〔2017〕46号,进一步升级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意见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发文之日起新购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此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9 09:52:26 文章热度:4594
        2017年武汉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升级: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将扩大武汉个人住房限购限售政策执行范围。此次新增的限购范围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范围,位于武汉东北方向的谌家矶—武湖地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50平方公里。同时,这一区域内实施存量住房限售措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据悉,武汉市去年10月3日重启楼市限贷限购政策后,又先后3次“升级”调控政策,将限购范围扩大至远城区部分紧邻主城的区域。此次,自8月23日起再次“升级调控”,将原本不在限购限售范围内的黄陂区部分区域纳入限购限售范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1 11:41:17 文章热度:993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将二手房市场一起加入监测范围,防止市场失控。《通知》共5部分14条,分别就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科学调控市场供应、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督指导和舆论引导,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据悉,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主要是:一是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快研究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二是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三是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