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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

       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2016年5月1日起,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各地也纷纷出台了新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3-05-19 10:23:20 文章热度:51
        首付不够,公积金来凑。近期,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允许公积金直接用于买房首付,向市场注入购买力。那么2023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将释放多少购买力?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2023多地出台公积金新政自去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来,各地公积金政策陆续调整。据记者统计,目前至少有82个大中城市出台公积金新政支持住房消费,被纳入国家统计局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中,已有65个城市出台了更积极的公积金政策。其中,沈阳、大连、南京、青岛、郑州、合肥等13个城市已支持在购房首付中使用公积金。公积金直接用于支付首付,可以缓解职工在购房早期的筹资压力,排除买房路上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20 11:00:11 文章热度:507
        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些新政会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看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稳就业更是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26 15:57:05 文章热度:6546
        2018年9月25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同时规定,除当日交易房屋外,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合计已有1次及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通知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省、市相关部署,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无申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视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8-08 08:48:21 文章热度:22389
        8月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出台了新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通知》在规范改进提取政策、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开展违规提取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出明确指示。在规范改进提取政策方面,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在优化提取审核流程方面,精简提取申请材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20 15:53:01 文章热度:1945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内蒙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先满足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呼和浩特地区的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不再受理房屋装修、车库(车位)贷款业务。此外,通知提到,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资金将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再受理付清房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手房除外)。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农业生产缺钱?使用土流普惠金融(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s://m.tuliu.com/finance/zt?channel=000023)。手机操作,流程简便,最高可获10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16 08:54:57 文章热度:14752
        2018年7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明确职工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假离婚”购房提取公积金将被严查。根据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通知同时明确,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加强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9 15:18:02 文章热度:3945
        2018年7月6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7月16日开始,常州住房公积金执行新政策。与之前相比,新政在公积金缴存、提取两方面都有了调整。其中缴存方面,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扩大,今后全员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各按照5%-12%区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在提取方面,变化最大的则是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从之前的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扩大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06年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比例为12%,具体由各省、市在规定范围内执行。目前,常州缴存比例区间为10%-12%。调整后,全员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3 14:50:18 文章热度:1157
        2018年6月末,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聊城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及受理范围、提取额度与间隔时间、提取要件等作了详细规定。按照规定,聊城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月提取额为每户家庭1500元,即每年18000元;职工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金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房提取额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挂钩。在未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之前,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2 17:31:15 文章热度:815
        2018年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表示本次调整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再支持非缴存地及非户籍地购房提取。与此同时,将取消装修住房、购买车库、车位和缴纳购房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中心需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后方可办理。业务自受理提取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6 10:35:42 文章热度:3460
        6月25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工作的通知》公告,表示缴存基数最低165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018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7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2018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3、2018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缴存,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缴存基数上下限1、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既16710元,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12%计算,唐山市月缴存额上限为4010元。2、2018年度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6 08:38:16 文章热度:683
        6月25日晚,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最低可贷20万元的规定,调整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等。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的文件精神,该中心贯彻落实该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严格执行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5 09:27:10 文章热度:1755
        2018年6月24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表示将正式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调整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上限将从过去的3322元调整至3660元,下限从过去的132元调整至15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7月1日起,各单位可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缴存额度调整业务,或通过宜昌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月缴存额上下限上调2018年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规定执行。按单位、职工最低缴存比例各5%及相关规定,2018年度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1 17:16:05 文章热度:2397
        6月19日,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2018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表示从2018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从去年的1774元升至1971元,合计为3942元。据报道,与2017年相比,单位和个人单方月缴存额上限提高197元,合计提高394元。通知原文内容如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2 08:46:21 文章热度:7708
        6月11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表示7月起,南昌市开始执行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其中,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较2017年上调414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60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按照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工作,2018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其中,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个人月缴存额为2181元,单位月缴存额为2181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175元,较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05 08:52:09 文章热度:1166
        6月4日,珠海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凡在珠海市各单位就业,并与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关系的港澳台职工,均可在珠海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利率、期限等贷款事项与单位其他职工相同,并按照珠海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另外,细则提到,港澳台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不需出具居民身份证,可凭本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相应的提取资料前往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港澳台职工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也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附通知全文: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8 17:23:52 文章热度:1465
        2018年5月24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表示廊坊开发企业不得限制使用公积金贷款,廊坊市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周期,开发商这5种行为将被严查!附实施意见原文内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13:43:58 文章热度:3003
        2018年3月末,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表示将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附政策原文内容:关于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通知如下:一、从2018年3月29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02 16:44:40 文章热度:6379
        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相关政策的通知》,表示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职工本人工作发生调动应办理转移业务,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工作调动,转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工作调动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办转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的通知》等要求,职工本人工作发生调动应办理转移业务,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属、中央在兰单位之间调动且双方单位均在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直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缴存职工调入市属、兰州市外单位的,办理外部转出业务。根据《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2 09:40:34 文章热度:456
        近日,各地住房公积金新政陆续推出,从简化程序、扩展内容、网络支取三个方面体现灵活便利。除此之外,公积金除了和房有关,还能在多个方面解决燃眉之急。有些路不用跑了在江苏省南通市,自2018年4月1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其他提取条件不变。《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公积金支取单”,上面需要填写公积金支取金额,并需要加盖单位的相关印章。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市民在日常提取公积金时,只需动动手指便能完成。以北京为例,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将通过网络办理公积金提取功能,不需经过单位,直接个人就可以办理,而且凭个人身份证即可在网上办结公积金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3 10:24:25 文章热度:899
        3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修订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4月1日起,广州市开始提高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一年,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相比修订前“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规定,修订版实施办法提高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要求。新办法同时明确,“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修订版实施办法再次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