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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基准地价

       土地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基准地价是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及成熟程度确定的最低土地指导价格,任何形式的转让都不能低于该区域的土地基准地价。它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的基础,是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地产税的依据,也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投资的决策参考。土地基准地价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根据城市的发展状况及区域的成熟度而发生变化。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是一项应用性强的工作,是由各地政府土地管理的有关部门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的。而土地分等定级则为建立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定期修正和公布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奠定了基础。

发布时间:2019-08-05 09:16:18 文章热度:2921
        2019年5月,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表示漯河市区一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是4245元每平方米,二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是3375元每平方米,三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是2580元每平方米,四级商服用地基准地价是1905元每平方米,快看看你家是多少?我市进行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并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更新后的城区(含市辖区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9 14:54:50 文章热度:2712
        2018年6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表示确定调整济南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现将调整后的基准地价公布如下: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济政发〔2018〕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确定调整我市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现将调整后的基准地价公布如下:一、城区基准地价调整范围:东起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东边界,向南沿历城区与章丘区行政界至济青高速公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6 10:04:23 文章热度:10815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7]413号文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附件下载:厦府(2017)413号.pdf厦府[2017]413号附件.pdf三、基准地价内涵1.本文基准地价是指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办公、酒店、营利性医疗教育、停车场、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软件及研发、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以2017年1月1日为基准日的法定最高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区域最低价格。2.本表格中的价格按法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1:32:11 文章热度:2270
        汾阳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说明: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1日汾阳市位于山西省腹地偏西,太原盆地西缘,吕梁山东麓,东、北部与文水县相邻,东南与平遥县、介休市相交,西南为孝义市,西与中阳县、离石区相连。汾阳市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冬寒夏暑,四季分明。全市下辖5个街道、9个镇和2个乡,市境总面积1179平方千米,总人口43万(2014年)。汾阳市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市境交通便利,处于太原经济圈节点,与孝义、介休共同构成太原经济圈次中心。汾阳是著名的酒都,是中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闻名遐迩的汾酒、竹叶青产地、中华名酒第一村——杏花村就在汾阳。汾阳还是中国县域经济主体功能重点开发区,是中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1:29:33 文章热度:2011
        孝义市城市土地基准地价表孝义位于山西省腹地偏西,吕梁山脉中段东麓,太原盆地西南隅。北与汾阳市毗邻,西北与中阳县相依,西与交口县接壤,南与灵石县相连,东南与介休市隔汾河相望。孝义市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冬寒夏暑,四季分明。全市下辖5个街道、7个镇和5个乡,市境总面积945.8平方千米,总人口49.02万(2014年)。城镇化率62.0%,居山西省各县市第二位。>>如有中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交口县农村产权交易、孝义市农村产权交易、汾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吕梁市农村产权交易等农村产权相关交易,尽请咨询中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交口县农村产权交易、孝义市农村产权交易、汾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吕梁市农村产权交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1:02:34 文章热度:1673
        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偏关县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基准地价是目前区域平均价的最常见形式。基准地价的确定应按照同一市场供需圈内,土地使用价值相同、等级一致的土地,应具有同样的市场价格的原理。基准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0:58:40 文章热度:1348
        保德县义门镇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016保德县杨家湾镇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016保德县桥头镇土地基准地价表2016[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9 13:51:57 文章热度:1082
        静乐县组织完成了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编制了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等成果资料。为政府加强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有利于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如有静乐县农村产权交易、神池县农村产权交易、五寨县农村产权交易、忻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等农村产权相关交易,尽请咨询静乐县农村产权交易、神池县农村产权交易、五寨县农村产权交易、忻州市农村产权交易。静乐县康家会镇2016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估价基准日: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8 09:09:00 文章热度:1361
        代县2014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评估基准日: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表1代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注:土地还原率采用6%。表2 代县城区土地级别纯收益(单位:元/㎡)表3 代县城区土地价格区间表(单位:元/㎡)表4 代县城区土地价格区间表(单位:元/亩)表5 代县城区土地价格增减幅度表(单位:%)>>如有代县农村产权交易、繁峙县农村产权交易、宁武县农村产权交易、忻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等农村产权相关交易,尽请咨询代县农村产权交易、繁峙县农村产权交易、宁武县农村产权交易、忻州市农村产权交易。...[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4 11:21:33 文章热度:2321
        忻州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估价基准日: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表1 忻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土地还原率取6%。表2 忻州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单位:万元/亩)土地还原率取6%。表3 忻州市城区土地价格区间表(单位:元/㎡)表4 忻州市城区土地价格区间表(单位:万元/亩)表5 忻州市城区土地价格增减幅度表(单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3 11:44:32 文章热度:2110
        新绛县人民政府对新绛县城区规划范围内26.24平方公里城镇土地基准地价予以更新,新基准地价从2016年元月1日公布实施。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0 11:10:30 文章热度:1325
        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建政文【2008】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从2005年基准地价调整至今,随着建宁县社会经济发展,城区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带动房地产产业迅速发展,房价、土地价格大幅度上涨,城区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土地区位条件发生了明显变化,原先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不适应地产市场管理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及土地市场管理客观要求,并有效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凸显城市土地基准地价的现实性、指导性,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积极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研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8 10:10:04 文章热度:3151
        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及生态新城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城市发展需求,2016年,我市对城区、矿区、郊区及生态新城城镇范围内共190.55平方公里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更新结果已经市政府阳政发[2016]34号批准,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示。阳泉市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结果一、阳泉市2016年基准地价表(一)商业用地(二)住宅用地(三)工业用地二、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地价修正应用为规范和鼓励我市地下空间用地开发的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参照其他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建设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8 09:45:57 文章热度:66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随着保山市腾冲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性用地需求越来越多,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日趋活跃。原执行的腾冲市城区及一般建制镇土地基准地价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省、保山市的安排部署,我市对上述区域范围的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定级测算和更新,并通过省市评审验收。经研究,现将更新后的腾冲市城区及一般建制镇土地基准地价通知如下:一、更新后的腾冲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一)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范围腾冲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范围包括县城建城区,四至为:东至东升村,南至热海社区左所营小区,西至山源社区小山脚以西600米处,北至西山坝片区董官村。测算总面积46...[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7 11:44:37 文章热度:1447
        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乡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15〕17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准地价更新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4〕203号)要求,我县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修订成果已经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验收通过(明国土资〔2015〕136号)。经研究,决定对修订后的城(镇)乡基准地价进行公布。本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乡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尤政文〔2012〕217号)停止执行。附件:1、尤溪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2、尤溪县乡镇土地基准地价表3、尤溪县城(镇)乡土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尤溪县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3 11:43:39 文章热度:2689
        清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徐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公告清政告字【2015】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迅速发展形势的需要,我县于2014年7月完成了清徐县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2014年7月21日通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经清徐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月1日。今后,我县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县实际,每隔2年对基准地价进行一次调整。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也将适时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公布。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2 13:58:35 文章热度:2824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漳州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福建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完善漳州市区土地价格体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特制定《漳州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现公告如下:一、《漳州市区土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北至北环城路,包括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区块(原龙文开发区)和朝阳镇区;东至东外环路,包括龙海市的长洲片旅游度假综合开发区;西至金峰经济开发区;南至南环城路,包括龙海市九湖镇、颜厝镇的市区规划范围。二、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2007年1月1日。三、本公告由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5 10:23:27 文章热度:2040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淮政发〔2011〕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淮安市市区基准地价曾于2008年对社会公布,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8〕264号)文件要求,2010年4月进行了全面更新,2011年6月通过省专家组验收。经研究决定,现将淮安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向全社会公布。一、土地区段基准地价表(一)淮安市市区商业用地地价区段基准地价表区段编号区段名称起点止点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0 17:02:44 文章热度:1673
        关于调整东宁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东政发〔2015〕2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加强我县土地资产管理,强化地价对土地供需平衡的调控作用,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宁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意见,经县政府第15届26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我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地域范围东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即:绥阳镇、东宁镇、三岔口镇、老黑山镇、大肚川镇、道河镇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各镇其他区域的国有土地参照邻近区域土地级别确定其基准地价。二、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0 16:18:28 文章热度:1485
        林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林甸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林政发〔2014〕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和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资产权益,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和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黑龙江省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开展了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其成果已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请各乡镇...[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