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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现在为大家整理了各地区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标准。

发布时间:2018-09-11 09:25:40 文章热度:1635
        老楼房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政策都有望以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下来。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缴存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根据《缴存管理办法》,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据了解,根据最新规定,缴存基数下限与缴存上限均有所提高。今年7月,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6 15:09:53 文章热度:932
        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关于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点击查看《通知》全文)下发,制定了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执行标准。《通知》中规定了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在缴存基数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4 15:17:00 文章热度:773
        7月4日,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附通知原文内容: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2018-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4 10:06:19 文章热度:1348
        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延长近期,北京、南京、哈尔滨等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下发通知,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三部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3 08:43:16 文章热度:3080
        7月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文件规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1895元调整为2100元。通知自2018年7月2日起执行。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作标准的通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为2100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7-02 08:57:18 文章热度:1562
        近日,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的通知》。根据《通知》,哈尔滨市将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同时,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执行同等缴存比例。而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为严厉打击和惩戒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于6月21日,下发了《关于严厉惩戒...[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6 16:19:45 文章热度:50840
        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将进行调整,涉及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企业缴存比例政策等方面。通知全文如下: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8〕4号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17〕20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9 16:52:36 文章热度:695
        日前,连城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及完善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的通知。其中,中、小学教师30%未纳入国库统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贴补的公积金,采取每年上下学期结束后一次性补缴方式缴交,其他事业单位人员30%未纳入国库统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应贴补的公积金,统一在次年4月份一次性补缴,补缴前要求单位将补缴清册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送财政局相关股室。连城县财政局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城县管理部关于调整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及完善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的通知连财〔2018〕70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关于住房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13 16:58:50 文章热度:2813
        近日,莆田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显示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综治平安奖、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三个项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莆政办〔2018〕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综治平安奖、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三个项目。增加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15:44:49 文章热度:1133
        5月11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等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举措,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4 11:40:02 文章热度:511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据悉,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300亿元。政策对企业减负的同时,广大职工的公积金会受多大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超12%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3 16:43:19 文章热度:1184
        日前,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确定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绥公管委发[2018]1号)。其中现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社平工资的60%,为2771元,最高缴存基数为社平工资的三倍为1385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277.1元,月缴存额最高3325.68元。关于确定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绥公管委发[2018]1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相关规定,结合绥芬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调整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7 09:47:32 文章热度:8033
        2018年4月1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7日。新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为5%~12%。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对于市民关心的缴存基数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20 14:26:02 文章热度:102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又出台2018年天津外国人公积金缴存细则。外籍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单位可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提取政策的,也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也可为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前需先办理登记手续单位为外国人办理汇缴新开户手续前,应持外国人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已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前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办理外国人身份信息登记业务。管理部审核单位提供资料无误后,为单位打印《外国人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8 15:42:13 文章热度:735
        2月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出6项新规定及调整。第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机构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市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据悉,此前规定是15个工作日。第二,受托机构要按照委贷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的贷款手续,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阻挠或拒绝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6 17:20:36 文章热度:945
        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1:41:44 文章热度:8470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15:53:52 文章热度:937
        娄底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受益面,支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娄政办函〔2016〕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在娄底市辖区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合法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1.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9 09:16:09 文章热度:1155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涉及伪造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套取、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机构可以认定为失信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虚假证明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6期(含)以上,经催收仍拒不还借款(遇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经管理机构批准延期的除外);3.其他违反相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行为的。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缴存职工应该接受以下惩戒:1.涉及骗提住房公积金或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管理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4 09:07:10 文章热度:226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开发商如果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购房人可向有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对违规开发商采取惩戒措施。下面一起来看一下成公积金〔2017〕36号意见全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公积金〔2017〕36号各房地产开发单位: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