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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地

       农业生产基地就是在全国或地区农产品经济中占有较重地位并能长期稳定地向区内外提供大量农产品的集中生产地区。如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牧业、渔业等各种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基地是一个被评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及“广东省生态示范园”的新型旅游农场。基地有壮观的智能温室和连栋生产奇花异果的大棚,生产新疆哈密瓜、日本樱桃番茄、荷兰无籽青瓜、洋香瓜、网纹甜瓜、名贵花卉等等作物,游客可在基地亲手采摘和品尝无污染的新鲜蔬果,享受农家风味宴。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调生产的专业化和种植区域化,使基地尽可能成方连片,形成规模。二是在基地管理上,重点强调生产技术规程的组织实施,推行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统一服务。三是在运作模式上,积极探索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市场+基地+农户”或“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促进基地生产、管理、经营一体化发展的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4-04-04 11:08:26 文章热度:765
        来源:中国甘肃网  今年以来,张掖甘州区乌江镇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耕地经营管理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发展集约型、规模型经营农业。该镇按照“依托资源、突出特色、连片开发”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各类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发展一批特色蔬菜、旅游观光型特色基地。全镇2294户农户流转土地5176亩,建成谢家湾村“西菜东运”订单基地、天乐村鲜果观光采摘园、大湾村牡丹观光园等6个特色农业基地,有效增加了转承租土地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促进了镇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12 16:10:46 文章热度:1382
        为做好“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鸡东县制订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农业、财政等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每个基地都明确了1名包扶干部和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基地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包扶干部定期督促基地建立示范档案,全程记录和上报基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基地顺利实施。强化培训,做好全程服务。鸡东县结合贯彻落实“互联网+”高标准基地开展宣讲活动,抽调12名专家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地进行宣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农业专栏,邀请农业专家开展专题讲座5...[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15 11:34:25 文章热度:76
        日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名单的通知》,确定南京丽铭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为2023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江苏省2023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有哪些。一、江苏省2023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有哪些?1、南京丽铭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2、南京东晨鸽业有限公司3、江苏康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江阴故乡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无锡锡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6、无锡市阳山镇桃品会水蜜桃专业合作社7、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8、昆山市乐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苏州湖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江苏善港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7-17 10:17:53 文章热度:180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认定天津三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等106个基地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那么,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名单有哪些?一、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名单1、天津三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蔬菜)2、唐山市丰南区新兴海产品有限公司(水产品)3、唐山市美客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坚果)4、秦皇岛燕山板栗食品有限公司(坚果)5、青龙满族自治县百峰贸易有限公司(坚果)6、保定天川食品有限公司(水果)7、雪川食品河北有限公司(蔬菜)8、河北泥河湾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粮食加工品)9、山西金顺源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水果)10、山西振钢生物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7-27 09:22:38 文章热度:621
        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农村宅基地也越来越值钱,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是很完善。因此,农业农村也发布了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立法工作,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农业农村部: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立法工作!7月26日,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1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表示,关于完善农业农村法律支持体系中的农村宅基地立法方面,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立法工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法治保障。1.关于完善农业农村法律支持体系 (1.1)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我部将继续配合全国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4-07 10:22:49 文章热度:363
        从2021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就启动了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简称农业国贸基地)。按照农业农村部安排,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建设500个左右农业国贸基地。而2022农业国贸基地认定开始啦!申报条件有哪些要求呢?一、2022农业国贸基地认定开始啦!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将继续认定100个左右国贸基地,培育打造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农业外贸骨干力量。二、2022农业国贸基地申报条件有哪些要求?(一)申报主体一是市场主体自主建设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导的跨村跨镇跨县的区域性基地。三是国贸基地包括生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01-20 17:00:08 文章热度:1238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更加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规程》出台的必要性出台《规程》既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需要,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更是规范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8-12 14:11:40 文章热度:1087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立锋提交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72号建议,获农业农村部回复。2020年以来,朱立锋在深入湖南、河北多地村庄调研后发现,由于我国行政村数量庞大,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资源分布不均,供需信息不对称,流程不规范,收益无法保障,交易监管不到位,缺少专业的产业服务平台等问题,成为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严重阻碍。之后,朱立锋利用业余时间多次走访乡村振兴相关企业。2020年10月27日,朱立锋前往国内较早开展互联网乡村土地流转业务的土流集团,专项考察了该集团旗下闲置农房盘活运营平台——轻宅科技。通过了解后得知,在开展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利用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7-14 09:35:29 文章热度:625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呈现空心化,原因在于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外出打工。而这也导致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国家也开始出台盘活政策。那么,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怎么制定?农业农村部公布最新指引如下:一、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怎么制定?1.一是出台盘活利用政策2019年9月,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推动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2021年,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提出在符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2-19 08:52:59 文章热度:847
        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智慧农业的部署要求,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市发〔2013〕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最新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引导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对《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市发〔2013〕1号)进行修订,形成本办法。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9-21 09:28:19 文章热度:8335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一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围绕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9-17 11:27:57 文章热度:6990
        9月16日,农业农村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建议给出答复。中间有涉及到2020年宅基地管理新政,那么,如何保障农户宅基地合理需求?来看农业农村部最新解答!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保障农户宅基地合理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针对制约农村村民住宅合理用地需求的突出问题,今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规划空间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转用审批、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系统提出解决措施。一是加强规划管控,要求各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3-31 13:34:49 文章热度:1200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农民居住权益,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及《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规范我省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各级各部门审批管理职责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各级农业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2-11 13:23:56 文章热度:8813
        有部分的农村村民拥有多处宅基地,针对这种情况,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通知》指出,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当前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这支队伍有没有、强不强直接决定着农村改革能否落实落地和农民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维护。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1-20 11:16:55 文章热度:5815
        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具体按这些流程进行。一、宅基地申请审查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2、小组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3、村组织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4、报送乡镇政府审批: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26 09:30:45 文章热度:512
        (订单农业)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也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各种农业发展模式层出不穷,订单农业尤为火爆。订单农业盘活农村百万亩土地……关于订单农业的硕硕“战绩”正不断爆出来,令人惊讶。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所谓订单农业,是指农户根据其本身或其所在的乡村组织同农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订单,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订单农业很好地适应了市场需要,订单农业避免了盲目生产。“互联网+农业”的深入发展,使得订单农业模式在国内持续火爆,订单农业同时为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提供了有效渠道。作为一家农产品电商平台,订单农业物农网在采用C2F订单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24 09:46:16 文章热度:14342
        日前,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审查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详情可查看下文。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2-23 17:57:22 文章热度:2402
        12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宅基地审批、用地标准做了详细说明,具体内容如下: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1-21 17:17:10 文章热度:756
        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将正式实施。届时,自2015年2月开始的33个试点县市区“三块地”改革,也将于今年底结束。最重要的是133亿平方米闲置宅基地将盘活,那怎么盘活?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案例不断增加,各类政策红利也在不断释放。如今,新土地管理法将要实施,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土地资源要素流动,将会为市场释放相当大的投资机遇。再将视野聚焦,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政府推动乡村振兴号召的同时,内有农村电商、乡村旅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10-21 10:36:42 文章热度:1744
        2019年10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这项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将重点完成以下五大工作!1、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2、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支持农村集...[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