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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此条例充分贯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明晰了登记机构职责,合理建构了登记程序,尤其是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以专章(第五章)规定了“法律责任”。虽然“法律责任”一章条文仅有四条,但其涉及的内容遍及《条例》各章节,涵盖了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中登记机构的职权与责任,对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登记行为,有效实现《条例》的立法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由国土资源部起草,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2016年1月1日公布并实施。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

发布时间:2018-06-29 10:56:25 文章热度:692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文早已下发,但是很多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仔细了解下,事关你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16 09:29:42 文章热度:1228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未来五年,我省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7件地方性法规,并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9件规章,且将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等36项法规。经研究,2018年至2022年,包括《贵州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全民阅读条例(草案)》等在内,我省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共27件。同时,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共9件,分别有《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等。在此期间,我省还将力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9部地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10 09:18:53 文章热度:11653
        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下面,就一起来看一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将分4步走,三类主体可查询不动产资料,利害关系人查询需提交证明材料,采用欺诈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将被追责……诸多看点值得关注。细则昨起公开征求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近一个月。昨日,国土资源部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公布了《不动产登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6 09:11:12 文章热度:63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京市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2 10:46:53 文章热度:1971
        全国首部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80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等配套文件同步实施。《条例》施行后,2005年5月25日通过的《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同时废止。《条例》施行前天津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条例》执行。2016年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实施后,将如何推进天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普通百姓而言,会带来哪些生活上的变化?【立法背景】全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5 14:48:09 文章热度:1038
        2014年11月12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5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共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1 10:18:33 文章热度:713
        7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是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务。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登记工作。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规范。《条例》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应当有唯一编码。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6:01:16 文章热度:6212
        为了方便大家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上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到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0 16:43:10 文章热度:5661
        不动产登记条例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登记簿。在我国首都北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哪些呢?具体如下。此前,北京市国土局与市建委共同对外发出通告,11月9日将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此举意味着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11月9日全面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国土局会同市编办、市农委、市住建委、市园林局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完成市区两级的机构职责整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0 15:16:24 文章热度:2704
        按照中央编办、国土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了加快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天津市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在我市由一个统一的登记机构,依据统一的法规和规范,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形成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实施、平稳过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5年过渡期。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四个统一”原则。贯彻落实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个统一”。(二)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按照各类不动产登记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06 16:53:59 文章热度:1095
        1、什么是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与动产是相对而言的,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正常情况下能否被人移动,能够移动的称为动产;反之,称为不动产。 2、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根据《条例》第2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到登记机构申请,把需要登记的各项不动产信息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 3、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4 15:25:58 文章热度:14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2 10:10:21 文章热度:453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将在地市层面全面实施。该细则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了完善,首次将公用产权将划归业主名下。细则还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进行了规范,将查询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三类。不动产登记真的来了!1月20日晚间,在征求意见结束近9个月后,国土部公开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已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暂行条例,细则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更加详实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国土部地籍司原副司长向洪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细则的出台也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将在地市执行层面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1-22 10:02:11 文章热度: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姜大明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四章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第三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五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七节海域使用权登记第八节地役权登记第九节抵押权登记第五章其他登记第一节更正登记第二节异议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02 16:50:04 文章热度:2670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如何保密?泄露信息者将处分或追究刑责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认为,《条例》明确了登记不动产权利的具体类型。今后,无论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登记申请或按照有关国家机关的要求进行登记,还是人民法院处理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都应当依据本《条例》加以判断。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说,《条例》着重规范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程序,明确在不动产登记的发起、受理、审核、记载等阶段以及相应的信息共享与保护等环节,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应的职权,从而为登记机构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律基础。这其中,他关注了关于不动产登记保密的问题。“对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02 16:48:33 文章热度:99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如何推进?登记平台2017年全面运行这份“大账本”,将在2017年全面运行。王广华说,2015年下半年,各地将陆续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2015年7月就将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目前,这一平台已经形成了顶层设计,即将组织平台的开发建设。在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前,各地要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建立关联关系,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后,各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02 16:47:30 文章热度:799
        在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方面,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8大类。根据规定,原有的登记证书不会作废。《条例》分为总则、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35条。10种不动产权利则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如何实施?“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未来,这些来自农、林、牧、渔的各类信息将汇总到一个“大账本”上,即汇总到统一的大数据库中。怎么才能让信息尽快进入,如何能保证信息准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9 17:37:42 文章热度:1749
        一、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后对农村土地流传制度的有利影响。(一)统一登记,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后,不动产登记薄将对农村土地所涉及的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正所谓一册在手,包揽无余,各种形形色色的农村土地相关的不动产均有明确的形貌,土地有四至,房屋有面积,用途有界定,价值能评估。如此则各种农村土地所涉不动产,均能转换成货币,进行统一衡量。闲置的土地,由此获得价值;同类的土地,得以比较价值。如此市场主体有充分的余地对农村土地进行挑选,通过自有竞争来优化农村土地相关不动产权利的配置,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在登记制度完备之后,比如有城市的人想要承包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就可以通过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3 11:06:53 文章热度:663
        农村土地相比于城市土地具有多样性,不仅有用于农林渔牧的农业用地,也有用于生产的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有用于居住的宅基地等,地上不动产更是因此而具有多样性;如此多样性的不动产,其流转的形式也并不统一,有可能涉及买卖、转包、租赁、抵押、置换及其他多种流转方式,这就更增加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复杂性。而不动产登记条例要把如此多样复杂的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统一而明确的登记,这无疑会对农民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后对农村土地流传制度的有利影响。(一)统一登记,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后,不动产登记薄将对农村土地所涉及的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正所谓一册在手,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16 16:10:41 文章热度:463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条例实施细则的法定程序目前已经基本完成。记者15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日前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四次部际联席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起草、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各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就其出台进一步征求意见。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务院高度重视细则制定工作。按国务院部署要求,在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配合下,细则制定的法定程序基本完成,出台实施条件初步具备。当前要齐心协力做...[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