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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发布时间:2024-03-21 09:09:28 文章热度:19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来建房的土地,国家对现行宅基地规定是一户一宅,并且有面积规定。那宅基地门前路的有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宅基地门前道路归谁所有?一、宅基地门前路的有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1-05 09:56:13 文章热度:6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用途、地类、等级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登记。(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10-09 09:35:54 文章热度:106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建设速度加快,不少年轻人走出农村,到城市安家落户。关于“城镇户籍子女怎样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大家组委关注的。那城镇户籍子女怎样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城镇户籍子女怎样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是指城镇户籍子女因继承农村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屋,如果是空宅基地,就不能继承。关于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明确以下几点:1、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其权益可以分为三个“权”: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其中,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7 20:40:49 文章热度:1579
        目前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各地方在实施政策上会有一定的差异,那么湖南省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一、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协议供地条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的以外,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进行租赁。第二十四条采用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用途、地类、级别等因素拟定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5-22 09:35:29 文章热度:24845
        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那么国家禁止农村养猪!具体有哪些法律法规?哪些区域被划为畜禽“禁养区”呢?国家禁止农村养猪?主要是国家划分的一些区域为禁养区。这些地方就不准养猪。现在养猪也要环保认可。非居住区等等一些要求。国家禁止农村养猪法律法规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以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31 09:13:44 文章热度:5623
        自2018年2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让我们看看,哪些法律法规将影响你的生活?全国性法律法规1、《企业年金办法》将施行部分人可能会增加一份退休收入自2018年2月1日起,《企业年金办法》将正式施行。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2、8项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7 17:38:28 文章热度:31711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建房是件大事,但不少人对于农村村民建房政策法规缺乏了解,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的情况出现。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下农村村民建房政策法规依据,还有一些常见问题解答。1、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有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农村村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7 12:10:11 文章热度:1698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互换吗?看土地承包法如何规定的。《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这就意味着,法律硬性地规定了互换双方调换的土地必须属于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如互换的土地分属两个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双方的互换行为无效。《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这一规定,只有采取转让的方式流转土地,才需经发包方同意,互换土地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3 17:51:40 文章热度:15113
        宅基地是什么?什么样的土地算是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如何定义,宅基地是否可以流转?这些基本知识你是否知道呢?宅基地是什么?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关先生来信中所提到的住宅并不是商品房,是当地农民使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建成的住宅,违反了只可自住的原则而出售的。消费者若购买了该种房屋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7 13:56:57 文章热度:1681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建设速度加快,各类项目用地的增加,征地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群众急需了解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的一些利民惠民政策、地质灾害避让及应急措施及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从年初开始,该局就根据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书中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工作要求,对今年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行早计划、早安排,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一是创新活动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开展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通过活动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现状,营造和树立全社会资源保护的理念。二是加大宣传...[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0 13:51:12 文章热度:15542
        针对近期大家咨询的问题,小编发现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今日特向大家分享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适用法律法规的一些相关知识。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裁判规则】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广义的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实中已经非常少见。《物权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是针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是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规则索引:见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455页。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4 09:27:57 文章热度:458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政策依据有: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8 12:00:58 文章热度:9104
        最新最全的农村常用土地法律法规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5 12:04:09 文章热度:2762
        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515号建议答复摘要农办议〔2016〕11号一、关于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2003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专门作了规定,2005年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化了土地流转的具体要求,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近年来,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据我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流转合同签订率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4 17:31:24 文章热度:5413
        在农村,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下面是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3、如何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8 15:06:08 文章热度:2137
        近几年,随着中央“扶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高涨,随之而来,大量的涉农土地承包案件出现。此类案件往往具有群体性、敏感性和政策性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够详尽等原因,导致审判难度较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总结归纳几类常见农村土地承包疑难法律问题并予以解答,供各地学习参考。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又转包给他人,后因国家政策变化,承包人要求受让人返还承包的土地,但合同未到期,法院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承包人以转包给受让人的承包费过低而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转包合同无效时,法院是否应该立案,如果立案后,法院又该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15:30 文章热度:3032
        党中央在延安战斗的十三个春秋中,为全国开创和奠定了“土地法定、地权证定”的重要基础。1937年9月20日,发布实施《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条例》。1939年4月,相继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等。其中,都把土地所有权、土地登记、地权处理作为主要章节。特别应当提到是,《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条例》颁布,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6年第一部在法理和制度上比较完善的一部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规。该条例共17条规定。第一条阐述了土地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土地,包括农地、林地、牧地、房地、水地,及其他水陆天然富源。”该条例已达到与国际通用的物权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03:24 文章热度:1270
        随着中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以及城市实施新房政,城市闲散资本流向广大农村是趋势所然。而那些原本就在农村生活、靠外出打工赚钱先富起来的农村人,也有返乡租地扩大农业经营的潜在愿望,于是,农村的土地热起来……为了广大农民朋友满足了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有关法律条文知识的愿望,土流网特整理了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11问,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9 17:30:53 文章热度:1913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常识: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承包农户可以自主决定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所有吗?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7 15:34:24 文章热度:2218
        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是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征收补偿费用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足额到位,是指用于征收补偿的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包括实物和货币两部分,是二者之和,即已经提供实物补偿的,可在总额中扣减相关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保证补偿费用不被挤占、挪用的重要措施。专户存储要求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存储管理;专款专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征收补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