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地拆迁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备村集体资格的,可以和本地人一样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土地征收拆迁时,房屋、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费归个人,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均可相应份额,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由村民会议依照民主议定程序讨论决定。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第七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