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1. 问答首页
  2. 问题列表
  3. 交易流程
  4. 我想咨询一下湖北郧西县2016...
我想咨询一下湖北郧西县2016年异地扶贫项目的问题 交易流程
提问者:qq_k6yjkedk|浏览2013次
|2016-12-05 10:40

如果我之前在县城购买了小产权的房子    没有房屋产权证    现在异地扶贫我可以在村里申请房子吗?如果不能我县城的房子政府有补贴吗、。

上传图片

全部回答

  • 回答者: 溪乐 |2016-12-24 22:14

    如果你在易地搬迁和安置的范围内,可以申请,不能申请应该也不会有什么补贴。

    《郧西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主要目标

    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18434户48841人,其中543个集中安置点搬迁14506户35069人,分散安置3928户13772人,建设安置住房127.92万平方米,配套安置区道路、饮水管网、排水网、供电、垃圾处理、小区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基本农田改造、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宅基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和迁出区生态修复等工程,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的目标。

    三、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实施区域与搬迁规模

    1.实施区域

    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省认定的郧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434户48841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涉及18个乡镇(场、区)286个行政村,贫困人口有搬迁意愿,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居住地环境恶劣、生态脆弱或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水、电、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匮乏且难以改善,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区和地方病多发区的贫困户。

    (2)居住在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频发或易发区,确有避险搬迁必要的贫困户。

    (3)居住在重要生态修复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划必须搬迁的贫困户。

    (4)居住在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源的贫困户。

    (5)居住在危房、土坯房、石板房等,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需要搬迁的贫困户。

    2.搬迁对象

    搬迁对象为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优先搬迁。

    2016—2018年对全县18个乡镇(场、区)18434户48841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集中安置点搬迁14506户35069人,分散安置3928户13772人。

    2016年搬迁6850户17381人,其中建集中安置点195个,搬迁5961户16225人;分散安置889户1156人。

    2017年搬迁6740户20321人,其中建集中安置点246个,搬迁4747户13517人;分散安置1993户6804人。

    2018年搬迁4844户11139人,其中建集中安置点102个,搬迁3798户5327人;分散安置1046户5812人。

    ()搬迁方式

    以县内搬迁和地域上相连的人口集聚区(组、院)为单元的整体和分散搬迁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先难后易的顺序进行易地搬迁,整自然村(组、院)搬迁人口占总搬迁人口40%左右。

    ()安置方式

    按照“三为主”(集中安置、进城镇安置、进中心村安置)和“四靠近”(靠近城区、靠近集镇、靠近园区、靠近景区)原则,集中安置约占70%左右。

    1.集中安置。对库区避险解困、生态敏感地带、地质灾害点等不适合居住的区域,以及基础设施投入较大的村民小组或自然组,实行整体搬迁,采取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依托小城镇、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经初步勘测,2016—2018年共建设集中安置区543个,安置贫困对象14506户35069人,小城镇安置区28个,安置2282户5864人;乡村旅游区安置区5个,安置394户1067人;其他类型安置区502个,安置11329户26873人。2016年建设集中安置区195个,搬迁5961户16225人;2017年建设集中安置区246个,搬迁4747户13517人;2018年建设集中安置区102个,搬迁3798户5327人。

    集中建设搬迁安置小区选择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等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统一规划建设搬迁安置小区,每个乡镇集中安置点控制在10个左右,推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风格、统一标准、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六统一”模式。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户型。搬迁户按照家庭人口和户型分别负担应由农户承担的建房资金。

    建设农村保障房。在集中安置区根据实际情况同步规划建设保障房,每套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一厨)。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五保户和无购房能力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保障房进行集中安置,“零”房租居住,房产属村集体所有,用于保障性周转使用。

    2.分散安置。根据贫困农户意愿,分自建安置和购房安置。

    自建安置。搬迁对象自愿在交通便利、水源有保障的中心村、中心大院选址,采取自建的方式改善居住条件(原址拆危建新的不列入计划),自建房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每户安置房建筑面积人平不超过25平方米。

    购房安置。引导部分搬迁对象在村内自愿选择基础设施配套、有安全保障的房屋,或在乡村集镇、县城、县外购买砖混结构商品房,人均房屋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四、主要建设任务

    ()住房建设

    1.住房标准新建安置房严格执行现行城乡住房建设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满足农房抗震、建筑节能、消防等标准,达到“安全、实用、经济”要求。按照“以人为本,节约用地,统一规划,综合配套”的原则,结合村镇规划和居民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标准,规划设计50平方米、75平方米、100平方米、125平方米四种户型,五层以下的房屋按砖混结构、一栋四户或一梯四户的标准建设;六层以上按框架结构设计,所有房屋建设必须按照“关门点灯”、“入住开灶”的要求,竣工验收时要求房屋外观一致,室内简装到位,门窗配套,厨卫齐全,水通灯亮,关门上锁。

    2.建设任务易地扶贫搬迁18434户48841人,建设住房127.92万平方米,其中集中安置点搬迁14506户35069人,建设住房94.39万平方米;分散安置3928户13772人,建设住房33.53万平方米。

    ()配套基础设施

    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安置区道路桥梁、供水设施、供电设施、场地平整、排水设施、防洪工程、公厕、垃圾处理设施和小区亮化绿化等。

    1.交通道路598公里根据搬迁规划需要,按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设计,基础宽度为6米,硬化路面主路宽5米,支路宽3米,路基夯实、平整,路面硬化砼C30,路肩两边块石干砌、砼压顶,边沟宽不少于50CM,深不低于50CM,涵洞用Φ60CM以上水泥涵管铺设,路外沿一般采用砼块石全浆砌。

    2.铺设饮水管网998公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饮水管网工程采用集中式供水系统,按人均100L/天,水质满足生活用水标准,按照供水网道铺设到每幢房前标准设计,其中Φ110mmpvc管道600公里、Φ90mmpvc180公里、Φ63mmpvc100公里、Φ50mmpvc118公里。

    3.电网设施建设626公里按照农村电网建设标准建设电网626公里,保障安置区生产生活基本用电。

    4.其他附属设施194万平方米。

    (1)场地平整。包括安置区建房场地和活动场地平整,场地平整240.8万平方米,场地硬化141.59万平方米。采用石材铺设与石籽铺筑相结合的场地硬化标准。

    (2)排水排污管道108600米。集中安置区共需建设排水排污管道108600米,铺设Φ100cm水泥涵管,确保排水排污通畅,实现无害化处理。

    (3)防洪设施工程30万立方米。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共需建设防洪工程30万立方米,按照驳岸清基、石砼挡墙标准设计。

    (4)垃圾处理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共需购垃圾车90辆(平均每个乡镇5辆),垃圾箱1686个(每个安置点2个),垃圾桶16860个(每个安置点20个)。

    (5)搬迁安置区路灯建设4000盏。每个集中安置区建设节能路灯10—15盏,共4000盏。

    (6)安置区绿化32.308万平方米。按照绿化率30%的标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共建绿化面积。采用乔木与低冠苗木相配套,花池与低冠树林相辉映的设计方案。

    (7)小型桥梁135座。根据安置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建设小型桥梁135座。

    ()公共服务设施

    1.建设卫生院(卫生室)2.1万平方米,改扩建5个乡镇集镇安置区卫生院7000平方米;对5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区新建1个卫生室,每个卫生室200平方米。

    2.建设学校8.78万平方米,改扩建12个乡镇集镇安置区学校5.08万平方米;对10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区新建1个小型幼儿园,每个1000平方米。

    3.其他村级服务设施建设9万平方米。其中安置区公厕建设1万平方米,建设公厕10000平方米,每个安置点50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4万平方米,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公共活动场所200平方米,配置文化、体育器材等设备;集中安置点其他服务设施4万平方米。

    ()土地整治

    1.基本农田改造。对集中安置区附近的0.48万亩集中连片土地进行平整改造,配套水、电、路设施,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达到搬迁户平0.3亩土地。

    2.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对集中安置区附近0.48万亩基本农田配套水利灌溉设施,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达到搬迁户平0.3亩土地。

    3.宅基地复垦。对搬迁农户原房屋土地进行复垦,复垦面积0.32万亩。

    ()迁出区生态恢复

    迁出区实施生态恢复3.2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82亩,人工种草0.5万亩。


    评论 点赞 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