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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去城市农村的土地怎么办? 其它问题
提问者:转身未来|浏览11361次
|2017-02-21 11:24
2017-02-22 09:05提问者采纳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如果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自你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你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晴初moment|采纳率100%
擅长领域: 土地流转   其它问题  

其他回答

  • 回答者: 牛虻mang |2017-02-21 11:38
      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后,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本人迁到城市,变更为城市户口,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由家人继续耕种承包,如果全家迁入县级城镇,承包土地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承包,如果全家转到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承包的土地就应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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