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农民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立遗嘱将其作为个人财产处分。但是土地上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等个人财产可以。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