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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能当遗产分给子女吗? 土地法律
提问者:connieula|浏览2920次
|2017-03-29 09:14
2017-03-29 09:18提问者采纳

  不可以。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农民只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立遗嘱将其作为个人财产处分。但是土地上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等个人财产可以。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marynina|采纳率16.67%
擅长领域: 其它问题   土地出租   土地转让   土地确权   土地法律  

其他回答

  • 回答者: brooette |2017-03-31 09:14

      首先,国家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能进行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其次,要看你土地的性质,如果是村里的承包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

      再次,如果是城市土地,那就是秉承房地一体原则,老人若在遗嘱中写明房子归其小儿子,那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也在其中.

      最后,如果是宅基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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