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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官方网址:http://qts.dg.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主山社区莞温路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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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

(二)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市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监管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规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四)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划和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和能源计量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许可的证后监管、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

(七)负责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八)按规定权限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依法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重大案件组织协调查处和督查督办。承担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胡炽海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刘东兴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标准化、计量、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综合协调工作;联系东莞市标码所、东莞计量院和东莞市标准化、计量协会。

欧健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认证认可、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联系东莞市质检中心、东莞市质量协会。

林刚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基层教育工作和机关党务、共青团、工会、妇女、精神文明、文化建设及党风、政风建设工作。

欧南燕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信息、保密、信访、外事、宣传、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信息化、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计划财务、科技工作,协调镇街质监站。

卢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质监局纪检组组长

主持市纪委派驻市质监局纪检组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何炜坚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分管稽查执法、举报投诉、质监分局和市打假办日常工作。

黄海明总工程师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联系东莞检测院、东莞市特种设备协会。

李颖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做好安全工作,联系质量服务中心。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办理各类建议提案;承担信息、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政府绩效管理等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和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报机关、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安排、管理系统有关项目经费及部分专项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收费、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开展审计检查工作。承担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重大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协调相关立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初审,组织审理、听证;组织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

承担本局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审批办理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窗口规范化建设;依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技术性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进行技术性会审。

(六)质量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强市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产品质量调查和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区域质量品牌建设;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七)标准化科

牵头制定标准化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标准联盟和社团标准建设;监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八)计量科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和校准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依法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按规定权限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本地区承压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十)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按规定权限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本地区机电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直属单位

(一)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负责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本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协助和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联系电话:23109830、12365(举报投诉)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莞温路178号市质监局办公大楼三楼

(二)东莞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的打假任务,承担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全市相关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园区)依法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制定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打假行动方案。接受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移送或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23109827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莞温路178号市质监局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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