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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bjda.gov.cn/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Tel):12331


传真(Fax):(010)8356078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2-14层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0053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南菜园-公交车站:10路 56路 83路 423路 夜12路


白纸坊-公交车站:19路 40路 741路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三)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监督管理。

(六)负责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八)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信息发布、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丛骆骆,男,1959年10月生,汉族,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北京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主任药师。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曾任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处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工:主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


张风平,男,1962年11月生,汉族,吉林通化人,中共党员,1982年5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大学学历(北京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经济师。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曾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副主任(兼)。分工:协助丛骆骆同志负责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建、人事、组织、法制、医疗器械方面工作。主管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工会、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法制处、风险监测处、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市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联系朝阳局、海淀局、丰台局。


刘卫东,女,1968年12月生,汉族,天津市人,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北京邮电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高级政工师。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曾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值班室主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挂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人事处处长,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方面工作。主管监察处。


王福义,男,1963年10月生,汉族,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80年4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高级政工师。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曾任北京市昌平县饮食服务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北京市昌平县商贸总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北京市昌平医药药材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昌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分工:负责财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行政执法、大型活动保障方面工作。主管财务处(审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市场监管处、餐饮服务监管处、应急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联系石景山局、密云局。


梁洪,男,1963年1月生,汉族,广东佛山人,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副主任药师、工程师。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助理调研员、药品注册处副处长、安全监管处处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安全监管处处长,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兼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党委书记、所长(主任)。分工:负责药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工作。主管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和监管处、医药物资储备处、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市药品审评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开发区分局、燕山分局。联系西城局、昌平局、平谷局、怀柔局、延庆局。


唐云华,女,1971年4月生,汉族,江苏丹阳人,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北京财贸学院经济学专业),工学博士学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专业)。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局新闻发言人,兼任综合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曾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保护处副处长,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调研员、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指导处处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分工: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方面工作。主管综合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新闻宣传处、市局信息中心、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市局宣教中心、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铁路分局、天安门分局。联系东城局、门头沟局、房山局、通州局。


陈福刚,男,1962年7月生,汉族,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在职大学(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兼任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机场及保税区分局局长。曾任北京市顺义县天竺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经理,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党委副书记、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经理,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党委书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党组书记、分局长,北京市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分工:负责顺义区、机场及保税区食品药品安全全面工作。主管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张殿祥,男,1966年8月生,汉族,河南濮阳人,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曾任解放军总参谋部气象水文中心政治委员,解放军总参谋部气象水文空间天气总站司令部政治协理员,解放军602专项办公室政治协理员(副师职),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气象水文局副师职参谋。分工:协助丛骆骆同志分管办公室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方面工作。主管市药品检验所、市局政务服务中心、市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局投诉举报中心。联系大兴局。


郎志强,男,1972年1月生,汉族,山西代县人,中共党员,1993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兼任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曾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副处长、质量监督与执法督察处副处长、食品生产监督处处长,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分工:协助张风平、梁洪同志分管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方面工作。

组织结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统计、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综合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

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法制处(研究室)。

负责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承担本市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拟订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计划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食品生产监管处。

负责本市食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五)食品流通监管处。

负责本市食品的流通许可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食品市场监管处。

负责本市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物流配送等业态方式经营食品,以及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场所内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上述领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餐饮服务监管处。

负责本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负责以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甜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乡村民俗旅游户、夜市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等业态方式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药品注册处。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医疗机构制剂规程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中药保护品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的注册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和已有国家标准药用辅料的注册申请的审批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管理;审查药品进口通关备案;组织协调对药品注册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药品生产监管处。

负责本市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下简称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生产环节和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本市第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和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变更申请的审批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使用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对医疗器械注册、生产、使用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

负责本市药品批发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互联网药品和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督;负责问题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十二)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和监管处。

负责本市国产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含进口)的备案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召回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处(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处)。

负责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本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用协调等工作。

(十四)风险监测处。

负责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风险交流;拟订食品药品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质量安全公告;拟订本市重点监督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名录。

(十五)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

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信息化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学者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电子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信息数据归集、发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六)新闻宣传处。

负责本市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开展舆情监测及应对处置工作;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

(十八)财务处(审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本系统财务、固定资产、执法装备的管理;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工会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直属单位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北京市药品评价中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互联网监测中心

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

北京市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认证管理事务中心)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北京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北京市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北京市玻璃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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