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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省开封市关于编制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16年03月10日 09:24来源: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合理调控土地供应的总量、布局、结构和时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依据开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总目标,按照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盘活存量、控制总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数量、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民生改善,着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及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有保有压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土地向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项目特别是向大项目、好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倾斜,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低”等传统产业用地规模,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规模。
  3.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15日)。各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根据编制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要求,申报2016年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二)分析阶段(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8日)。根据我市用地安排情况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汇总分析申报的拟供应项目,编制计划上报市政府。
  (三)审定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20日)。市政府根据土地供应计划编制要求,审定供应计划内容。
  (四)公布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市政府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国土资源局将计划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任务分工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各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土地供应产业政策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经济发展需要,科学拟定国有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面积等,按要求填制《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并递交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马宁,联系电话:23991067)。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等,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五、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贺全营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戴继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余纪云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物局、市民宗委、市消防支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本通知涉及的编制范围为开封市本级,各县2016年土地供应计划由各县根据自身实际具体组织制定。为更好地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对国家、省、市确定的本市临时重大项目和急需建设项目,可根据国家规定和市政府要求,按季度追加土地供应指标,再对外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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