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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4:08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2〕6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有关意见的函》精神和要求,遵照2012年3月19日第九次市委常委会议议定意见,现就邯郸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近三年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纲领,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打造冀中南重要经济增长极、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镇为主线,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城市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发展方向和一些强制性内容,认真抓好实施,充分发挥好规划在城乡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优化空间资源布局,促进资源节约,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加大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新邯郸。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组团城市发展新格局,初步建成城市功能完善、产业重点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社会稳定和谐、城市特色鲜明、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魅力彰显的现代化大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统筹城乡,优化城镇发展格局。以中心城市“1+6”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市域规划统筹。

1.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3-2030年),加快基础设施对接,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2013年完成规划修编并经市政府批复。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调整《邯郸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规划》(2013-2015年),对照四期总体规划各项指标,重新审定、调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3年上半年完成调整任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3.深化控规,在完成中心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基础上,完成由单元控规到地块控规的深化,逐步建立控详规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将“1+6”卫星城纳入市中心城区控规编制范围。2013年完成深化更新任务,2014年建立运转正常的动态更新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完善体系,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布局。编制完善综合类、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各类专项规划,实现各类专项规划一张图,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

1.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邯郸市主城区早夜市规划》。实现环卫基础设施项目健全,便民早夜市布局合理,方便广大环卫工人作业需要和市民群众的生活需求。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邯郸市中心城区排水工程规划》、《邯郸市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邯郸市中心城区供热工程规划》、《邯郸市中心城区人行过街通道规划》、《邯郸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做到统筹考虑,提前谋划,尽早安排,满足城市行洪排沥需要和广大市民用气、供热、通行等需求。2013年完成编制、修改、论证、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3.编制《邯郸市天然气利用规划(2012-2020年)》。2013年完成编制、修改、论证、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邯郸市民政事业设施布局规划》,尽早征得各类道路等市政设施冠名,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同步实施民政设施建设。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文化娱乐设施规划》,丰富广大市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6.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较好缓解广大市民的看病就医难问题。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规划》,满足广大市民强身健体、运动锻炼需要。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规划》,优化资源,合理布局,解决广大中小学生的就近入学问题。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编制《邯郸市气象设施布局规划》,结合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同步解决气象设施布局设置问题。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0.编制《邯郸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合理划定服务半径和区域,方便广大市民、单位就近购物。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结合各类区片地块不同的地质结构,提出不同区域建筑的防震级别要求。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12.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科学组织交通,制定合理的疏堵方案,缓解交通拥挤问题。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13.编制《邯郸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向地下要空间、要效益,合理充分利用好地下空间资源。2013年完成修改完善工作,2014年完成报批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三)项目拉动,全面启动新区建设。以中心城区为依托,按照东扩、西移、南连、北延的思路,加快主城区改造提升,推进东部新区、赵都新城、南湖新城、梦湖新城、丛台新城、北部新城等六大新城建设,拉开主城区发展框架,扩大城市规模,严格落实《邯郸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库,建设大型城市综合体、重要公益性功能性基础设施和精品建筑,大力发展服务经济,强化城市产业支撑,提升城市承载功能,全面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和品位。

1.以东部新区开发建设为契机,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市级行政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行政中心南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完成城市主次干道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2013年完成普查任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3.打通断头路、卡脖路,增加支路,完善城市环路以内道路系统建设;完成东部新区路网规划,配合东部新区高速铁路客运站完工投运;加快邯大高速公路、邯临快速路建设;启动建设城市二环路、主城区至峰峰、成安快速路,形成主城区与6个组团之间环路+放射路的路网格局。

2013年建设:机场路南延、新城大街(邯临路-南环路东延段)、南环路东延(滏河大街-新城大街段)、东环路南延(陵园路-邯大路段)、滏东大街北延、联纺路东延(秦皇大街-新城大街)、丛台路东延(秦皇大街-新城大街),东柳大街(人民路-地铁路)、北仓路(滏河大街-107国道)、果园路(滏河大街-107国道)、铁西大街,延伸世纪大街丛台路至人民路段,改造人民路东延断面,启动联纺路高架桥建设,打通断头路、卡脖路,开展道路交叉口拓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

2014年建设:建设大街北延、百花大街北延、贯通百家大街。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

2015年建设:机场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机场)、滏河大街北延、二环路、和谐大街、东兴大街、新城东大街、太极路、磁山路、新区纬五路、代召纬七路。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

4.完成东部热电厂、马头电厂扩容改造,市中心220KV变电站、辛安镇220KV变电站及南部污水处理厂、新东区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3年完成征地、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建设,2015年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用事业局、邯郸供电公司、国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

5.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中华文化成语典故园、陆港物流园区等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提供规划技术支持。做好黄粱梦滞洪区扩容改造、教育局片区综合开发、翠宫饭店、红楼片区改造、峰峰集团棚户区改造、南湖周边综合开发、东部新区10平方公里一级开发等重点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做好市科技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传媒中心、体育中心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工作,打造新的地标式建筑。2013年在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征地、拆迁基础上,启动建设工作,2015年确保单体建筑建成投用,总体形成基本规模。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体育局、市科技局、邯郸广播电视台、邯郸日报社、邯山区政府、丛台区政府、邯郸县政府。

(四)培育特色,建设风貌街区景区。按照《邯郸市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安排控制好近期建设项目,建精品,上品位,促进城市街区、景区上水平。

1.开展风貌街区建设。重点打造串城街、滏阳河滨河酒吧街、稽山商步街、新兴国际物流商贸城步行街、新兴国际文化产业步行街、鑫港国际商业步行街、永年县广府镇东街村东关街等风貌街区。聘请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方案设计,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城市风貌街区。2013年完成规划方案设计,适时开工建设,2015年全面建成验收。责任单位:丛台区政府、邯山区政府、复兴区政府、永年县政府。

2.开展绿道绿廊建设。在完成《邯郸广府旅游公路道路景观设计》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邯郸市花海绿廊专项规划》,高标准打造市区周边花海绿廊工程;在完成《邯郸市紫山灵境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上,编制《邯郸市西部生态屏障总体规划》,建设中心城区西部生态屏障。同时抓好赵苑公园、丛台公园、龙湖公园、滏阳公园、赵王城遗址公园等的升级改造,新建渣山、苏曹、百家、梨园、冯村、山体、北堡、三家、袁庄、南堡、开发区中心、太极路等公园。绿化“两环”、提升“九线”,建设植物园、迁建动物园,建设城乡结合部生态绿色廊道和近郊大型森林公园,高标准完善以滨河公园、街头游园为主体的公共绿地系统,不断提高绿化水平,形成布局合理,平面与立体、城区与郊区相结合的城乡一体绿化体系。2013年完成规划方案设计,适时组织开工建设,2015年全面建成验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辖区(县)人民政府。

3.加强生态水系建设。在完成《邯郸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沥规划》、《滏阳河通航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精心打造“四湖五河一淀”生态水网。完善南湖、北湖亲水景观,谋划启动东湖、西湖建设;持续推进滏阳河、沁河、支漳河、渚河、输元河综合整治,构建“五河绕城”景观带;新开挖马头分洪道,建设东部新区新开河,完善城市防洪排沥体系;通过引岳入淀和涵养水源,将永年洼建成与主城区水网相连的生态大水系,通过引黄、引江、引漳、引卫和涵养水源等措施,构建邯郸生态大水系。2013年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和项目立项,2014年组织开工建设,2015年全面建成验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辖区(县)人民政府。

4.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在完成《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备案。编制《邯郸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根据《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启动丛台、学步桥、马头中大街、峰峰新华街、后保安街、黄粱梦、王朗古城遗址等历史文化街区、景区的修复性保护工作。2013年完成规划编制,并启动修复性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为了切实加强对第四期总体规划实施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邯郸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督导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区(县)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实施中的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自承担的相关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市财政部门要确保各项规划编研经费按时到位,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严格规划管理,确保总规落实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认真执行国务院批准意见,严格控制规划区内建设行为,加强209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管理,冻结主城区建设现状。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209平方公里范围内违法占用土地,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下放。

(三)加强数字规划建设,确保规划有序实施。一是要建立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包括“总规基础资料汇编、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工程规划、总规分项专项规划”的总体规划信息库;二是建立总体规划信息监测系统。根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建立邯郸数据采集、更新管理机制,建立覆盖总体规划实施区域的总体规划信息检测系统;三是要在邯郸数字规划基础上,利用竣工测量机制实现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基础地形动态更新和各类公共设施附属建筑物属性数据采集入库,实现总体规划实施的统计分析评价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四是要搭建总体规划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开展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评,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上述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采取专人负责、分区包县、跟踪督办的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及时总结总规实施中好的经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总规实施过程中认真负责的县(区)和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表扬,对态度消极、工作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影响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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