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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2016年03月21日 13:34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为扎实推进厦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广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13号)的要求,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为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安排

按照“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五年基本完成”的工作要求,2014年确定同安区五显镇、翔安区内厝镇、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和双岭村、海沧区海沧街道古楼农场、东孚镇过坂社区为试点单位;2015年底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明确政策界限和工作程序。

(二)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三)尊重历史。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四)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四、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各区要严格把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镇(街)、村(居)两级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发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政策和业务培训,发动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底图制作。各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现有航拍成果,以1:1000或1:2000比例尺航拍为主,以实地测量为补充,制作工作底图,并对工作底图进行地块勾绘。

(三)清查核实。各村(居)要根据属地派出所提供的人口户籍信息,结合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相关原始档案资料开展承包户及承包地块调查,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同时,组织熟悉情况的镇(街)、村(居)干部和村民,以村(居)、组为主体,根据勾绘的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逐一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进行清查核对,由农户进行指界,并在图面上标绘承包地块,标注地块编码等信息,最后由农户确认核实并签字。

(四)张榜公布。以村(居)组为单位及时将清查核实的情况向村(居)民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确权登记。对权属存在争议的,通过当事人协商、镇(街)、村(居)调委会调解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五)登记发证。各区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此基础上,由各区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六)资料归档。各区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组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录入相关数据,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及有关资料依法及时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集中保管。

五、时间步骤

(一)准备及试点阶段(2014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对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区、镇(街)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居)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户主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同时张贴标语、办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等,让每一位村(居)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与此同时,各区镇(街)积极组织对相关人员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业务培训,让每一个参与确权工作的人员充分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2.成立机构。各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挂钩镇(街)工作制度,确保每个镇(街)要有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挂钩负责。各镇(街)相应成立由镇(街)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工作组,指导、协助各村(居)开展工作。积极建立包村(居)领导工作负责制,确保每个村(居)都要有一名包村(居)领导和包村(居)干部负责。各村(居)及村(居)民小组要挑选熟悉情况、在群众中有威望、公道正派的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每个村(居)民小组有一个村(居)干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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