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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茉莉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2014—2017年)

2016年04月20日 16:16来源:点击量:0

关于加快犍为茉莉茶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2017年)
犍委发[2014]2号

为充分发挥我县茉莉花和茶叶产业优势,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结合全省千亿茶产业强省发展战略和乐山市五通—犍为—沐川茶叶产业带建设总体规划,现就加快犍为茉莉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品牌打造、文化促进、质量保障为抓手,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方向,进一步扩大茉莉花和茶叶种植面积,提高茉莉花和茶叶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犍为茉莉茶品牌和档次,打造从育苗、种植、加工、品牌、市场到深度综合利用的犍为茉莉茶全产业链,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规划布局。根据全县气候特点、土壤条件、资源优势及产业现状,按照“山上种茶、山下种花,宜茶则茶、宜花则花、整体推进”的原则,巩固提升清溪片区茉莉花产业基础,集中打造河东片区茶叶产业带和茉莉花新区示范带,纵深推进其余乡镇全域发展。依托花茶历史文化和茶园生态资源,深挖茉莉花文化内涵,培育集花茶文化、观光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花乡茶海养心休闲旅游。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县茉莉茶总面积达到40万亩,其中茉莉花10万亩、茶叶30万亩,建成万亩茉莉茶乡镇10个(其中:1—2万亩乡镇4个;2—3万亩乡镇2个;3万亩以上乡镇4个);茉莉鲜花总产量达到4万吨以上、名优茶总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犍为茉莉茶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2—3个,创建国内知名品牌1—2个,省内知名品牌3—5个,跻身全省茶产业五强县,把犍为建成川南地区独具特色、名副其实的“中国茉莉之乡”“中国茶乡”和“中国茉莉茶之都”,让犍为茉莉茶产业成为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坚强产业支撑。 

二、措施和抓手

(一)加大种植基地建设力度。 

1.加速跨区扩面。大力实施“退耕还花”、“退耕还茶”、“退低还高”,加快以“茉莉花跨江东进”、“茶叶跨江西拓”为重点的茉莉花、茶叶跨区扩面。茶叶发展区域在舞雩、岷东、定文、寿保、敖家、罗城、伏龙、下渡、石溪9个重点乡镇基础上,向其余乡镇适宜区域纵深发展、整体推进;茉莉花在清溪镇、双溪乡现有基础上,向岷东、舞雩、定文、寿保、敖家、罗城、孝姑、石溪、塘坝等适宜乡镇推广发展。 

2.推进规模连片。抓住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契机,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业主、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建标准化茉莉花、茶叶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种植。规划用3—4年时间,实现规划区域内茉莉茶产业全覆盖。 

3.加快本土育苗。加快茉莉花新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以清溪镇踏水村良繁基地为依托,带动茉莉花重点发展乡镇,建设茉莉花苗圃400亩以上;以舞雩乡银桥村茶叶集中育苗基地为重点,带动县内茶叶主产乡镇实施规模化集中育苗,建设茶叶苗圃500亩左右,保障茉莉花、茶叶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引种育苗、扦插繁育、成苗供应一体化的优质育苗生产经营链,逐步壮大种苗产业。 

(二)提升整体加工利用水平。 

1.培植初制加工。支持新建茶叶初制加工企业发展,鼓励业主充分利用闲置场所或采取设施农业方式到茶叶主产区新建茶叶初制加工厂,鼓励现有茶叶初制加工企业实施技改、更新设备进行清洁化生产。 

2.扶持精深加工。在清溪镇盐坪村(盐厂坪)建立约300亩花茶加工园区,提升犍为茉莉茶加工能力和水平。鼓励县内花茶企业入驻园区,通过项目招商,引进国内知名花茶企业来犍投资兴业,提升茉莉茶加工水平。 

3.推进综合利用。积极运用茉莉花、茶叶加工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夏秋茶、大宗茶、茉莉红茶等产品;坚持高、中、低端产品茶并重发展,提高犍为茉莉茶市场占有率。紧跟消费需求和消费升级,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应用现代加工、生物工程等技术,重点推进花茶食品、花茶饮品、茉莉花浸膏、茉莉花精油、茉莉花护肤产品等研究与开发,延伸茉莉花产业链条,提高茉莉花综合利用率。注重花茶产业带的旅游内涵挖掘,建设花茶文化养生馆、花茶文化体验馆、茉莉花主题公园等,开展多种形式茉莉花文化宣传活动,扶持一批花茶文化旅游企业和产品,形成以茉莉花文化、茶文化为主题的观光农耕休闲游。 

(三)建立现代流通交易体系。 

1.建设规范化交易市场。建立茉莉花、茶叶鲜花鲜叶交易市场,引导和鼓励花农、茶农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公平交易的花、茶集贸市场。 

2.打造区域性交易中心。加快打造占地300亩左右的综合性茉莉茶城,建设集茉莉茶展示展销厅、新产品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气调库、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文化养生博览馆、电子交易平台、金融平台、商务会务中心、酒店、商业住宅区等配套设施,建成西南地区独具特色的综合性茉莉茶交易展示中心。 

(四)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实力。 

1.强化质量建设。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产业发展理念,扎实抓牢生产、加工、流通三大关键环节,切实维护和提升犍为茉莉茶的质量安全信誉。积极探索茉莉花、茶叶质量安全生产新模式,完善茉莉花、茶叶、茉莉茶生产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茉莉花、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花区、茶区农药和肥料销售监管力度,有效降低农药残留量,确保花、茶原料和成品茶质量安全。同时,加强花茶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生产企业和交易市场的成品茶进行常态化抽检,凡抽检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连续2次不合格的不得享受犍为茉莉茶产业相关奖励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强化品牌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协会管理、市场运作、有偿使用”原则,全力打造“犍为茉莉茶”公共区域品牌和重点企业品牌。加强品牌宣传、管理和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县内花茶企业到花茶主销区开展推介活动。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茉莉花和花茶产品质量认证,鼓励花茶加工企业申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 

3.强化文化建设。加大犍为茉莉茶文化宣传力度,在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公共设施、休闲广场、体育场、城区主要干道等广泛注入茉莉花文化元素。合理规划建设茉莉花主题公园,配置茉莉花盆景、雕塑等;在交通干线、城市街道、宾馆酒店等广泛设立以茉莉花为主题的广告、标牌和标识,并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上开设茉莉花主题宣传版面或专栏,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犍为茉莉茶浓厚的文化宣传氛围。倡导政府、单位和部门公务接待及商务活动使用犍为茉莉茶,引导县内宾馆、酒店、餐饮、茶楼等推介使用犍为茉莉茶。 

三、补助和奖励

(一)苗圃基地补助政策。 

对农户或业主集中建茉莉花苗圃每亩补助4000元,集中建茶叶苗圃每亩补助2000元;对获得省级审定的茉莉花、茶树新品种,给予选育单位或课题组每个新品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种植基地补助政策。 

对新发展茉莉花每亩补助500元、茶叶每亩补助200元、改造低产林开梯建标准化茶园每亩补助600元。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业主、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新建标准化茉莉花或茶叶基地,除享受产业发展补助政策外,对新建300亩及以上、800亩以下标准化茉莉花或茶叶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新建800亩及以上、1500亩以下标准化茉莉花或茶叶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新建1500亩及以上标准化茉莉花或茶叶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三)初制加工企业扶持政策。 

对新建或改建达到清洁化标准的茶叶初制加工企业,生产厂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及以上、300平方米以下且投资额度在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业主一次性补助3万元;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且投资额度在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业主一次性补助1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且投资额度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业主一次性补助20万元;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投资额度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业主一次性补助40万元。对投资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茶叶初制加工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奖补扶持政策。 

(四)入驻加工园区企业扶持政策。 

入驻园区的犍为茉莉茶加工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县茶叶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1.入驻园区的犍为茉莉茶加工企业每户用地规模不低于10亩,投资强度不少于50万元/亩,对先期入驻园区的犍为茉莉茶加工企业在用地价格上给予优惠。 

2.鼓励小企业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外来大中型加工企业入驻园区,鼓励加工与品牌分工协作。入驻园区企业按照犍为茉莉茶生产标准进行标准化、自动化生产,经犍为茉莉茶行业协会核准后使用区域公共品牌。 

3.入驻园区企业投产后所交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的县级留存部分连续三年全额返还企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 

4.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属于国有土地的原有加工企业自愿入驻加工园区的搬迁企业,参照《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犍为县分洪濠东侧景观桥片区国有土地收储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犍府办发〔2009〕15号)执行。 

5.县政府负责园区规划及水、电、气、路、光纤、通讯等基础设施到园区界址。 

6.入驻园区企业按用地面积不低于1:10的比例到河东片区新建茉莉花自有基地。 

7.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企业运行机制,在2015年12月30日前依法对县内加工企业进行规范,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 

8.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方面的支持。入驻园区企业通过犍为新万兴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贷款的,根据企业实际投资规模和额度免收保证金。对入驻园区企业的新增固定资产(仅限于设施以及土建工程)贷款(凭有效票据)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扶持,贴息标准以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9.成立加工园区业主委员会,参与审查规划、设计比选、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10.入驻企业在园区的具体位置选定,按报名顺序及用地规模,在县级相关部门的组织下依次选地。 

(五)品牌与质量认证补助政策。 

1.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产品”、“乐山市知名商标”的茶叶加工企业,分别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茶叶加工企业,分别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成功申请使用市、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标识的茶叶加工企业,分别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对成功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的茶叶加工企业,给予业主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茶叶加工企业(含基地),分别给予业主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四、服务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县委常委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犍为茉莉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犍为茉莉茶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县茉莉茶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管理等工作,及时有效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分工,将目标任务、配套政策、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农业、林业部门做好花、茶产业规划、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发改、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抓好项目争取、资金整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商、质监、食药监、农业等部门抓好区域品牌、产品质量体系标准、产品市场监督和管理;商务、国土、住建、工管委等部门做好园区规划、项目招商;县委办、政府办、农工办、目标办、财政、农业等部门做好目标制定、工作督查、目标考核;各乡镇根据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抓好本区域内年度产业发展计划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扶持。 

将犍为茉莉茶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从2014年起到2017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投入犍为茉莉茶产业,为推进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资金保障。 

(三)强化科技支撑。 

着力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病虫害绿色防控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聘请国内茉莉花和茶叶知名专家组成科研团队,开展犍为茉莉茶集成技术创新研究和示范。强化基层科技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示范参观、现场指导、科技下乡等形式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花农、茶农的生产技术水平。 

(四)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服务,依托市、县农业信息网、犍为电视台、犍为新闻网发布茉莉花和茶叶种植技术、供求信息,为花农、茶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加强平台服务,充分利用峨眉山茶节、茶博会、西博会及专场推介会等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展销活动,积极组织县内花茶企业参展,不断扩大犍为茉莉茶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创新行业服务,实行服务组织企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茉莉花、茶叶协会运行方式,组建“犍为茉莉茶行业协会”,实行生产全程优质服务,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

(五)加大奖惩力度。 

把犍为茉莉茶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乡镇完成新发展茉莉花、茶叶面积(以县验收为准),按每亩25元兑现工作经费,对工作开展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并限期完成相关任务。 

中共犍为县委 犍为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转自:http://www.leshan.gov.cn/OpenInfo/XXGKInfo.aspx?id=062EC09EBA401F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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