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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05月12日 16:50来源:沛县国土资源局点击量:0

第一章 前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江苏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编制《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科学规划,以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为抓手契机,合理拓展和优化城乡用地及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转变土地资源保护观,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保护与质量建设并重,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

2、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引导和用途管制,完善土地集约利用目标责任和经济激励机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3、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统筹安排区域与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整治修复采煤塌陷地。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根据“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生态用地,适度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同时加快采煤塌陷地整治和生态修复步伐,尽快使塌陷地变为耕地、生态景观等可利用资源。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1号);

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2、《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3、《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沛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15、《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6、《沛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17、《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8、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第五条 规划任务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上级规划任务;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统筹协调各区域、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六条 规划期限和范围

1、规划期限

本《规划》编制的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覆盖沛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龙固镇、杨屯镇、安国镇、大屯镇、鹿楼镇、朱寨镇、沛城镇、胡寨镇、栖山镇、张寨镇、魏庙镇、河口镇、张庄镇、敬安镇和五段镇,面积为174217.95公顷。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七条 区域概况

沛县位于江苏省西北端,地处黄淮平原的中部,东靠微山、昭阳两湖,与山东省微山县毗连,西北与山东省鱼台县接壤,西邻丰县,南界铜山区,处于淮海经济区的中心部位和华北平原的东南边缘。境内无山,地形单一。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为典型冲积平原地形。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8℃,年平均降水量757.8毫米,年日照时数2401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07天,常年东南偏东风。境内有姚楼河、大沙河、杨屯河、沿河、鹿口河、顺堤河、苏北堤河、徐沛运河、龙口河等9条骨干河流,属淮河流域泗水水系中的南四湖水系。素有“黄金水道”之称的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北通京津,南达沪杭,纵贯五大水系。

沛县交通便利,徐沛铁路纵贯南北,与陇海、京九、京沪、京广铁路接轨。公路四通八达,自然形成连接鲁南、鲁西南、豫东、皖北和苏北的交通枢纽。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3.8℃,年平均降水量757.8毫米,年日照时数2401小时,年平均无霜期207天,年平均相对湿度72,常年东南偏东风。

境内有姚楼河、大沙河、杨屯河、沿河、鹿口河、顺堤河、苏北堤河、徐沛运河、龙口河等9条骨干河流,属淮河流域泗水水系中的南四湖水系。素有“黄金水道”之称的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北通京津,南达沪杭,纵贯五大水系。

沛县矿藏以自然资源种类多,其中煤炭资源最为丰富,煤田是徐州市丰、沛、铜百里大煤田的一部分,与山东兖州煤田、安徽淮北煤田连成一体,共同组成我国华东最大的煤炭工业基地。

沛县交通便利,徐沛铁路纵贯南北,与陇海、京九、京沪、京广铁路接轨。公路四通八达,自然形成连接鲁南、鲁西南、豫东、皖北和苏北的交通枢纽。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八条 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2005年末,农用地总共为100545.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71%。耕地78422.6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8.00%;园地面积为4645.0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62%;林地总面积为1187.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8%;其他类型农用地16290.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6.20%。

2、建设用地:2005年底,建设用地总面积2563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2857.2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9.16%;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562.8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0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17.1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85%。

3、其他土地:2005年底,其他土地面积为4803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7%,其中水域面积为47928.9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9.7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6.0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0.22%。

第九条 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地垦殖率不高

沛县地势平坦,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地资源的宜耕性较强。2005年沛县耕地面积78422.60公顷,土地垦殖率为45.01%,比徐州市土地垦殖率的平均水平(53.65%)低8.64个百分点。

2、采煤塌陷严重

长期高强度采煤在地下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造成上方地表的沉陷,形成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地,造成大量的优质农田被淹变成坑塘、沼泽、苇草丛生的荒滩洼地。

3、农村建设用地存量多、布局散,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潜力大

全县辖325个行政村,50个居委会,近2000个自然村,布局散乱,农村居民点18239.8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1.15%,人均居民点用地171平方米,整理潜力较大。

4、土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沛县是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独立工矿用地总量大,煤炭、能源等土地密集型工矿用地比重高,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十条 机遇与优势

苏北整体融入长三角,沿东陇海线发展带、沿运河发展带和淮海经济区规划纳入国家层面,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战略,推动沛县在更高平台、更广领域参与区域合作与发展。京沪高铁、徐兰客运专线、徐济高速公路、丰沛铁路、湖西航道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建成,将大大改善沛县的交通条件,提升沛县的区域优势和综合竞争力。新的发展形势对沛县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要按照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性的思考和解决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主要矛盾;借鉴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思想,切实展开土地整治工作,把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面临的挑战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规划期间,随着经济建设不断深入,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将不断加大,城镇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预计规划期末沛县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8%以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产业规模扩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对用地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土地供需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强烈。沛县已进入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建设用地增加必然占用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直接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变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区域定位

沛县区域定位为:苏鲁两省五县交界处的区域物资集散地,江苏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徐州市二级经济中心,以汉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名城。

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和调整;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举;把握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机遇,促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实施以城市为中心,城乡互补、区域协调,加快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城市质量;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治安和投资环境。

主要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129.14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8.00%。

规划至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185元。

规划到2020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100%,“三废”综合治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全县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3%。

3、发展战略

沛县根据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总体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未来发展更加关注工业化和城镇化,更加关注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更加关注生态建设和有机农业,更加关注科技、人才,更加关注富民优先、和谐发展,重点实施工业强县、城镇立县、开放富县、科教兴县、生态建县五大战略。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沛县应充分利用徐州市老工业基地发展的契机,以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为目标,打造滨湖生态旅游园林城市、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的战略需求,正确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增强土地利用公共服务功能,为落实“双保”、全面实现沛县发展目标,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战略任务

1、保护耕地,稳定农业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全面推进土地整治,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开发利用水平,保护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稳定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严格控制低端落后产业用地,尤其是污染企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理性扩展沛县主城区和重点镇建设用地空间,促进人口向主城区和重点镇转移,引导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

3、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的约束作用,抑制土地粗放低效扩张,促进内涵集约型增长。

4、修复采煤塌陷地,改善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各类各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和保护城镇之间的绿色生态空间。沛县有大量的采煤塌陷地,应实施“再造生态环境”战略,修复采煤塌陷地,建设湿地生态系统,营造山水格局,不断提升沛县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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