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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山湖区2016年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6月08日 14:30来源: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点击量:0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昌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青山湖区2016年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山湖区委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把握当前旧城改造的政策优势和宝贵机遇,加快实现我区“重振雄风、再创辉煌、率先小康”的战略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加速我区旧城改造工作进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位。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各项会议精神,以提高群众居住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抢抓全市“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好南昌市旧城改造在拆迁安置、运作模式等方面的有力政策,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步伐,积极创新开发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用市场化的方式合理改造每一寸土地,确保完成全年市考核约107.17万平方米任务。

二、工作思路和原则

房屋征迁是破解我区土地资源瓶颈、拓宽项目载体、引爆发展活力、撬动经济上扬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途径,今年要继续将其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长期抓、重点抓,用征迁战线的连战连捷换取发展的一个又一个大迈步。

一是要坚持自我加压、明确目标任务。在确保完成全年市考核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我区实际,充分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同步推进罗家产城融合新区的征迁任务,确保该区域全年征迁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二是要坚持集中连线成片改造。选定成熟的旧城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率先启动,争取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其他项目的开展。引进优质发展项目和先进发展理念,做好整体开发,达到改一片、成一片,形成连线成片的整体效果。

三是要坚持安置、产业、平衡三者的有机统一。超前谋划、拆安并举、同步实施,安置房项目优先供地、优先拆迁、优先拨付资金;合理规划,突出特色,通过旧城改造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引进一批与城市业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商贸综合体项目,提升区域的人气和商气;坚持自求平衡、动态平衡,通过旧城改造,优化土地利用,利用市场运作机制,达到改造资金的平衡,实现“政府得形象、百姓得实惠、企业得利益”的三赢局面。

四是要坚持“三边工程”。即做到边签约、边拆迁、边安置,特别是要将签约和拆迁两个环节连贯起来,做到签完一户、拆除一户,防止问题反弹;将征迁与安置同步起来,征迁户签完协议后能够尽快住进新的安置房,打消征迁户的顾虑,反过来激励征迁户主动支持配合征迁工作。通过“三边”彼此间的良性循环,加快房屋征迁步伐。

五是要加快破解“X”。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参照市级“1+6+X”运作模式,加速破解好自身的“X”,通过与有实力、有资质的专业企业合作,通过给政策、给资源、给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大力参与我区的旧城改造工作。

三、组织保障与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旧城改造的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我区旧城改造的组织领导,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成立区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总指挥部。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推进调度机制。建立旧城改造推进调度工作机制,总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各分指挥部和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周工作进行部署。遇重大决策性问题提交总指挥部研究决定,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及时报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旧城改造任务目标责任制,采取定期督查、定期考核、定期通报的方式,及时掌握各项目进展、片区动态。区政府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根据进展快慢、完成好坏等方面综合评定,进行奖优罚劣(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具体要求

(一)各分指挥部要成立专门的项目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落实,并做到“三个一”,即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成立一支队伍攻坚,建立一套制度管理。各分指挥部在成立后的一周内将具体项目的组织机构搭建情况报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备案。

(二)各分指挥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016年旧城改造任务,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由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汇总后,报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审核。

(三)各旧城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市、区审批的方案实施,严格遵守城市规划土地政策,不得私自调整规划,违反规定和程序的,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查处。

(四)各分指挥部要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时间节点的安排完成2016年旧城改造任务,原则上2016年5月份之前要确保项目启动,10月份左右基本完成,11月份扫尾,12月中旬全面完成。

(五)各分指挥部要在推动2016年旧城改造工作的同时,继续衔接好辖区内延续的旧城改造工作,对于未完成的项目,要加紧跟进、迅速推动,确保完成。

(六)实行旧城改造任务年度目标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旧城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据相关考核政策办法,由区政府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对各分指挥部完成年度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慢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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