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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补工作方案

2016年06月20日 10:22来源:永平县农业局点击量:0

永平县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补工作方案

根据《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农业局关于拨付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16﹞92号)文件要求,2016年将原“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永平县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补工作方案

一、补贴的基本原则

1.简便易行,综合实施。以在计税面积上种植粮食的面积为基础,综合考虑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可能的增支影响确立对种粮农民的补贴。
  2.一次发放,直补粮农。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采用“一折通”形式,按“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一次性直接兑付种粮农民,年内原则上不在随农资价格变动而变动补贴。
  3.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资金兑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补贴对象及兑补方式

1.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县级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3.补贴兑付:由县财政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

三、补贴面积核定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定。以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到户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方法步骤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采取自下而上落实、审核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通过“一折通” 直达农户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核定补贴面积(6月13日-6月21日)。一是各乡镇组建工作小组分别到各村民委员会指导和参与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二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粘贴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逐户逐块核实补贴面积,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四是公示期满,农户无意见后,以村委会为单位制作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农户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1份,返回村委会1份,报农业局1份。由乡镇财政所配合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根据审核正确的补贴数据,计算机录入农民补贴“一折通”基础信息,报送农业局和财政局装入全县数据库。

第二阶段:兑付补贴资金(6月22日-6月25日)。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补贴资金的拨付及兑付工作。农业局根据乡镇审核后上报的经农户签字的花名册,进行核实汇总,建立全县农民补贴“一折通”数据库,制作全县的农民补贴发放花名册(含电子文档)提供财政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通过“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直补对象。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对农民农资综补贴兑现结束,由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总结,报送县财政和县农业局各一份。同时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要分年度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按年度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备省州县检查和各级查询。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组织人员直接到农户抽查核实种粮面积落实和通过“一折通” 的资金兑付情况,如发现虚报冒领或补贴资金不到位等违纪违规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并追回补贴资金。

五、相关要求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州安排部署,补贴兑补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1.加强领导。各乡镇要组建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站长、财政所长,农村信用社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各项具体工作。

2.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村委会负责按要求做好补贴面积的落实、公示、编制农民补贴花名册并经农户户主签字认可等工作;农业局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主要负责做好补贴面积的核实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农村信用社负责将财政委托拨付的农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补贴项目实名通过“一折通”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3.确保按时完成。各乡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务必按照工作时限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与全州同步于6月30日前完成。

4.经费保障。县级将根据各乡镇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量情况,统筹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必要的业务开支。

2016年6月12日

转自:http://www.ynagri.gov.cn/dl/yp/news4945/20160615/62956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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