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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阳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7月22日 14:54来源:重庆市云阳县政府网点击量:0

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

按照县财政局、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农发〔2016〕8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巴阳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巴阳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县财政局、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农发〔2016〕82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云阳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巴阳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原则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用于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二)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鼓励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四)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五)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对违反规定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类

1.补贴对象

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补贴给种植农户。

2.补贴依据

为了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3.补贴标准

根据市级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后测算确定。经测算,2016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59.5元/亩。

4.补贴面积

2016年核定下达到各村(社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指标是根据县上下达我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控制面积和各村(社区)历年粮食播种面积二者相结合的结果。各村(社区)要按照辖区内各村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将指标分解到组并公示,分解到各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突破镇上下达的指标,可以少于镇下达的指标。

5.补贴程序

各村(社区)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各村(社区)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核实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报县农委审核汇总后,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负责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6.公示

支持保护补贴核实结果实行县、乡镇、村社三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各村(社区)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补贴项目和每一个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花名册由填表人、村负责人、驻村干部、驻村领导签字后,报财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审查签字,再报镇政府领导审查合格后,镇政府进行公示

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各村(社区)按照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分配指标,按农户实际种粮情况组织农户进行申报,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面积控制指标。

(二)公示无异议后财政办会同农业等部门按要求录入“农民补贴网管理系统”的相应补贴项目中。补贴数据库和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纸质)经村主要负责、驻村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财政办。县财政局复核后上报数据库,并拨付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财政办、农业报务中心要加强配合,做到分工协作,确保直补工作平稳推进。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行为。

(二)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2016年是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第一年,各村(社区)要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级广播、召开会议等方式,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各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认真执行镇村两级公示,并将公示照片留存备查。

(四)加强审核,确保真实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要求执行,不允许村社提取面积。要加强审核,对农户面积不正常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按照分户农户信息上报,不允许并户申报。各村(社区)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各村(社区)上报表册必须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经驻村干部、驻村领导、农业服务中心、政府领导等审核签字后,财政办会同农业等部门录入系统,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五)抓好落实,及时上报

2016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各村(社区)须在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将补贴数据库和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纸质、电子件)一并报送财政办。

联系人:陶虹。联系电话:18723571583

附表:巴阳镇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控制表

转自:http://zfxx.yunyang.gov.cn/newShow.aspx?id=3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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