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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关于加快发展品质农业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6〕53号)

2016年07月27日 11:39来源:中国·绍兴点击量: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品质农业的实施意见
绍政办发〔2016〕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品质农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绍兴市关于加快发展品质农业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6〕53号)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大力发展科技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加工农业和开放农业,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步伐,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业布局集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产业一体化格局得到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85%提高到90%,“三品一标”认证率从50%提高到55 %,农产品加工产值从280亿元提高到500亿元以上,休闲观光农业产值从18亿元增加到5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6万元增加到3.8万元以上,农业现代化进程综合评价居全省前列。

二、以良种良器良法推广应用为重点,全面提升科技农业水平

(三)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政策意见,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和种业应用技术研究,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强化绍兴鸭、浙系长毛兔、小京生花生、白术、中华鳖、嵊县花猪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加大糯稻、绍粳18、葫芦科瓜菜、兰花等的育种攻关,建立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基地和一批相对集中、稳定的种业生产基地。加大培育种业龙头企业,推广应用低资源消耗型绿色品种,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引进培育良种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围绕水稻(大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提升水稻种植、植保与干燥环节的“机器换人”水平。示范引进马铃薯等旱粮作物的种植、收获机械。大力示范推广油菜机械化种植、收获技术。在茶叶、蔬菜、畜牧、水果等主导产业,积极推广机械播种、移栽、机械采收、喷滴灌设备、冷藏保鲜和自动投喂料,环境监控、控制等机械设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配套适用机械,鼓励农机“物联网”技术在规模化设施农业中的推广应用。扩大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新增各类农机设施装备5万台(套)以上,新增农机总动力10万千瓦以上,农业作业机械动力水平达85%以上,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能力达到70%以上,设施农业面积超过4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方式,建立农业技术专家团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组织实施粮油、畜牧、茶叶、水果、水产等产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推广高产创建、质量控制、生态安全、产品分级、加工贮藏、节本增效等适用技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或协作开展技术攻关和集成配套,探索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技推广机制,总结推广新型农作制度和“千斤粮、万元钱”模式,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加快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以加快推进互联网应用为重点,全面提升智慧农业水平

(六)做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坚持线上线下并重,鼓励更多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等新型主体借助电商平台、农产品大宗交易平台开展网上营销,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和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做强“绍兴特色馆”等网络销售平台,加大对农产品销售平台的扶持力度,整合邮政和供销社系统资源,拓展“邮乐购”、“淘宝惠”等农村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打造电子商务专业村150个,农产品网上销售超过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扩大互联网技术应用。积极开展“智慧农业”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设大田作物农情监测系统、大田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农机作业调度系统、畜禽养殖在线监测系统等,新增50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年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录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建设可追溯信息平台。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全产业链监管,构建涵盖农资监管、标准执行、质量安全追溯、农药全程追溯、农产品安全检测、包装标识、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市场流通等环节的全程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生产记录、主体承诺、自查自检和包装标识制度,县级以上农业企业、示范性合作社重点产品可追溯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以功能拓展为重点,全面提升休闲农业水平

(九)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坚持以工业的理念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挥农业的观赏、休闲、文化和教育等功能,围绕“集聚、特色、精品”,提升和完善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功能配套,打造生产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主导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小镇,重点在柯桥南部、诸暨东部、嵊州三界等区域建设茶叶、香榧、蔬菜等5个产业集聚区,建成抹茶小镇、花木小镇、香榧小镇、药谷养生小镇等10个市级以上特色农业小镇。立足大市区、全市域,优化菜篮子基地布局,建设一批永久性、高品质的蔬菜基地,主要菜篮子产品的自给率稳定在6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建成1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9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率、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98%、100%和95%。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现代农业园区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基本扭转土壤污染加重态势,消除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做深休闲观光农业。以风情民俗和农业园区、设施农业为依托,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充分利用绍兴“江南水乡”和历史文化名城优势,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景观带创建,做深山水田园文章,做精“四季仙果游”、“香榧休闲游”、“兰花茶乡竹林游”、“农耕文化体验游”、“特色民居民宿游”等一批可看、可游、可品的特色乡村观光示范区、示范线,推进农旅融合发展。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达到10个以上,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达到20个以上。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农办、市旅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以延伸农业产业链为重点,全面提升加工农业水平

(十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加工农业,着力攻克茶叶、水果、蔬菜等主导产业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推广精深加工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年销售亿元以上农业企业达到120家以上,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省级达到5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率由目前的35%提高到40%以上,鼓励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鼓励企业申报国内名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一批有绍兴特色的优质农业品牌,新增省级名牌产品10个,省级著名商标10个,培育若干个区域性农产品公共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供销总社、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支持家庭农场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发展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加快培育现代职业农民,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业生产领域创业就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推行嵊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做法,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股权抵押等方式,开展土地股份合作,鼓励整村流转、区域性集中联片流转,提高农村土地单位面积流转比率,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比率从61%提高到65%以上,整村土地流转的行政村达到2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农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型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物流基地,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布局,形成实物交易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初级集贸市场与专业批发市场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市区新建成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以农业“走出去”为重点,全面提升开放农业水平

(十六)支持外拓基地。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种苗辐射、承包租赁、产销协作、投资开发、股份合作等方式,到市外建设一批粮源稳供基地、生猪养殖基地、初级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提高外拓农业对本市在保障供给、丰富市场、促进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外拓基地从目前的400万亩增加到50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积极外引资金。以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集中区和特色农业小镇为主平台,通过“会展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以外招外”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外商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特色种养业、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继续扩大引资规模的同时,注重引进带动力强的“大”项目、科技含量高的“新”项目和市场外向度大的“洋”项目,促进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快速提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鼓励外向创汇。主动融入和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支持企业申报农产品出口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营销,举行农产品推介活动,扩大茶叶、珍珠、果蔬等农产品出口创汇,农产品自营出口额年均增长3%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绍兴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把发展品质农业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组织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牵头单位要分年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加大工作督促考核。配合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形成品质农业发展合力。

(二十)深化改革创新。围绕推进农村确权赋权改革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持续深化涉农改革,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积极探索农业质押贷款融资和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深化金融支农体系,完善农业信用担保,完善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十一)优化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农业品牌培育、“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全方位宣传品质农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好成果,在实践中示范和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品质农业建设工作,全力营造全市上下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进的良好氛围。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转自:http://www.sx.gov.cn/art/2016/7/14/art_7841_166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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