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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下)

2016年08月03日 09:48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文章上接: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

     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

“十三五”时期是张家港市全面贯彻国家、省和苏州市的发展要求,扎实推进现代化港城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此编制了《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第六章  积极倡导生态宜居,营造绿色发展新环境

按照“全国领先、群众得益”的目标定位,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领域,打造“天蓝、水清、地绿”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宜居生态城。

第一节  大力实施节能减排

积极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运用生态环保倒逼机制,推动产业结构调轻调优,逐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开发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建立能源消耗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加快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力实施节能改造。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逐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结构性节能。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淘汰高能耗设备和工艺,大力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新技术实施节能改造,加大节能技术示范与推广力度。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提高项目能耗准入门槛,加强企业能源监控,严格执行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源消耗定额指标考核,加强节能监管和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实施管理性节能。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新建建筑以及全市各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按二星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扩大太阳能、地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逐步推进既有房屋的低碳改造,实现老住宅区的绿色改造。

落实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建设张家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制度,加大能源审计工作力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级考核办法,开展节能工作考核。继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推进智能电网变频节能路灯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开发单灯控制系统,启用科学启闭模式。“十三五”期间,在现有的节能基础上,再实现5%~8%的节能目标。

第二节  强化资源节约利用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着力推进“三优三保”行动,通过“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用地,治理并修复污染土壤。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制度体系,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产出效益,深化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GDP达到7.5亿元/平方公里。

推进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建设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升长江取水口和上下游自动监控能力。加强黄泗浦湖、暨阳湖等生态湖区的水质保护工作,水质标准执行准水源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建设“节水型”社会,发挥水价体系杠杆作用,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将用水指标作为产业准入的重要门槛。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51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3立方米以下,80%以上的学校建成节水型学校,节水型机关达到100%;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以上。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城市矿产”、再制造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着力打造冶金工业园成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依托市场机制,采取财政倾斜、绿色税收补贴等手段,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制度。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

第三节  深化环境综合治理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重点实施《张家港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张家港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张家港市“十三五”农村河道轮浚规划》。至2020年末,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水运污染基本消除。

大力改善空气质量。执行《张家港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化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进一步控制用煤总量,加强工业和燃煤污染防治,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制度,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全面推进化工、电子、医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推进内河船舶、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和靠港船舶岸电系统建设。开展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全面淘汰黄标车。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及码头堆场扬尘。建设灰霾天气预防及预警应急体系。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0μg/m3以下。

积极防治土壤污染。着力解决污染源问题,实施“腾笼换鸟”,推广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有机无害肥料。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调查及评估工作,做好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土壤污染的责任追究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到2020年末,污染土壤修复率超过70%。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一般固废污泥集中处置,确保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落实危险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危废和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年。至2020年,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5%,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创新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企业的排放许可制,积极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数据库,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社会化环境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第四节  深入推进生态建设

牢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系统性布局、协同性建设,整体布局山、水、林、田、湖等各要素,持续推进双山岛、黄泗浦、香山等生态修复工程。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管控机制,严格保护香山、凤凰山等山林资源,加强长江滩涂湿地和内陆水域的生态保护与涵养。保护25公里(含双山)长江自然岸线。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构建“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主的生态斑块和以重点河流、交通干线为主的生态廊道”镶嵌型的生态安全格局,通过生态廓道串联沟通空间分布上较为孤立和分散的生态斑块,构建有机关联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态隔离等工程,建设形成连通市域生态用地、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到2020年末,确保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不低于市域面积的20%。

构建水乡风貌“生态蓝网”系统。加快实施水系畅通工程,继续推进市域水循环体系骨干河网整治和城乡河道治理与生态建设工程,继续推进长江防洪及三大水循环体系整治工作,疏浚市镇村组河道4000余条,建设生态河道84条,生态护岸90公里。构建市、镇、村、组四级河道共同构成的具有水乡风貌特色的“生态蓝网”系统。

专栏6-1
  水系重点工程
  长江防洪工程:实施堤防能力提升工程、长江澄通河段浏海沙水道上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段山港至十二圩港段、福南水道弯顶段、民主沙左缘等护岸整治工程、十一圩枢纽改建工程、护漕港闸站改建工程、渡泾港闸改建工程、四干河闸站改建工程、五干河闸改建工程。
  三大水循环体系骨干河网整治工程:实施五节桥港河道整治工程、太子圩港南延工程、二干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三干河北段拓浚工程、四干河南延工程、南横套(市区段)整治工程。

打造“两横两纵生态绿网”体系。延续现有绿道,沟通次级绿道体系,形成环状绿道网络,使得城乡生态空间成网、成体系。建设郊野公园为市民提供休闲康乐场所,在中心城区增设城市精品绿道和小微公园,提升生态空间的可进入性和景观精致度。到2020年末,市域形成“两横两纵”绿道网(东横河、南横套河、一干河、朝东圩港-环城河)格局,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超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2平方米。

积极创建海绵城市。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引导,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的雨水吸纳能力。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道路广场、住宅区及公共项目建设,最大程度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径流污染的有效削减、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延伸推进海绵型镇村建设。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市、镇河道与村庄河塘连片整治工程,提高河道畅流能力。开展圩区堤防达标建设,加强镇村河道长效管理。健全河道保洁制度,到2020年末,确保村组河道长效管护到位率不低于95%。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覆盖面。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卫生基础设施,健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第七章  不断突出文明引领,赋与城市精神新内涵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推动文艺繁荣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积极构建思想文化建设高地和道德风尚建设高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第一节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国梦、正能量、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核心价值观公益主题宣传,用好用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时代精神教育基地,引导市民在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强化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与宣教,充分发挥基层党校阵地作用,大力推进驻地高校社科领域的教科研水平,深化校地社科应用研究合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不断壮大主流舆论阵地。把互联网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加强和改进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提升依法治网、技术管网能力。加强对全市各类网站、论坛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平台管理,加大网络治理力度。推动镇(区)、部门强化互联网思维,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完善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全面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水平。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不断提升引导水平。精心打造一批网络文化特色品牌、特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主流媒体在新媒体阵地主动作为,加快传统媒体优势向新兴媒体延伸。推动采编资源的优化整合,加强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建设,打通报纸、广电、网络资源共享渠道,构建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以“张家港在线网”、“张家港新闻网”、“无线张家港”等现有新媒体平台为龙头,重点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走在前列的新型主流媒体集群,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实施“全媒体”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育一批全媒体记者、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

第二节  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

不断丰富张家港精神内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继续研究和发掘张家港精神的内涵,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时代精神融入张家港精神内涵。不断强化张家港精神中的自主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和效益意识,居安思危,顾全大局,紧密团结,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

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将践行张家港精神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相结合,加强张家港精神的教育和传承,在学校和社会中开展张家港精神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张家港精神为坐标,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强化党员干部在弘扬张家港精神中的表率作用,营造“更有追求、更加务实、更有担当、更有效率、更有合作精神”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领先地位

深化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抓住领导干部、知识分子、企业家、文化名人、未成年人五类重点人群,建立更为严格的道德约束、监督和评价机制,引导他们成为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实践者。加强党史、地情宣传,深入挖掘全市爱国主义教育资源,营造“爱国家、爱民族、爱港城”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深入开展法治、诚信、礼仪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重诺守信、向上向善的氛围。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弘扬志愿文化,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志愿服务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

提升文明城市领先地位。把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围绕“引导文明自觉、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发展”总目标,认真落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要求,坚持创建惠民、创建利民和创建育民相统一,强化机制建设和长效管理,确保高标准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六连冠”。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重点抓好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建设,完善“五星文明家庭”创评机制,以好家风好家训促进社风民风建设。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延伸,引导他们自觉承担创建任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全市具备基本科学素质公民的比例处于全省各县市领先地位。

第四节  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

繁荣文化事业。构建普惠均等、全面覆盖、实用高效、群众满意、引领全国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书香城市建设,到2020年末,每3万人建有一个公共图书馆分馆,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低于1.8册,全市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1%以上。推进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到2020年末,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42平方米。推进基于广电网络的有线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全市“有线智慧社区”镇(区)全覆盖。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构建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提升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实体数字文化体验馆服务效能。培育引进优秀文艺人才,提升文艺精品生产能力。加强黄泗浦遗址、东山村遗址等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凤凰镇“江南水乡古镇”项目、黄泗浦遗址“海上丝绸之路”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壮大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休闲娱乐、工艺美术品和文化专业设备门类。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教育、文旅、体育等产业深度结合,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现代文化市场,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文化产业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相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文化产业与个性化消费相融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不同市场需求。加快文化产品生产传播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将张家港软件(动漫)产业园、滨河文化商业街建成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评弹、锡剧、河阳山歌、沙上号子等优秀地方特色文化走向海内外,引进各类国际、国内大型文化交流项目。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快推动实现文化市场监管的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引导企业加强版权保护与运用,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到2020年末,版权优势企业超100家,各级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达到30家,版权工作站达到30个,版权登记达到30000件。

第五节  推进公共体育发展

均衡配置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优化“城区5分钟、中心镇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超过4平方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增强市民体质,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98%。科学布局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夯实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输送基础。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平台,丰富体育文化内涵。建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体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产品的供给。培育具有张家港特色的自主品牌体育赛事,提高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创建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第八章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平安法治新港城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平安城市,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节  建设法治政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大力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明确健全政府及部门之间权力和管辖范围,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法律边界,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完善行政决策体制。建立健全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把法治建设实绩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健全行政执法和监督制度。构建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新型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执法行为标准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与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定期清理和后评估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权,依法厘清审批职责和监管职责,完善审批后监管跟踪评估制度。

第二节  建设法治社会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部署,实现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以落实和强化检察官执法责任为重点,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进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建立健全法治环境。推进人人学法守法,把法治宣传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建设富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体系,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继续推进“法治张家港”建设,使法治成为张家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理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完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建设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纵深推进“政社互动”,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实现公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增强基层自治活力。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城乡社区全覆盖。积极发展慈善、福利等民生事业,协调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发展,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双拥等工作。

规范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鼓励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推进志愿服务培训中心建设,对志愿者开展培训、志愿者组织进行孵化。到2020年末,社会组织登记数超过1100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5个。强化等级社会组织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实现等级社会组织占应参评社会组织数超过50%。壮大社工人才队伍。组织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到2020年末,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15.4人。

第四节  建设诚信体系

落实诚信江苏建设总体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信用制度健全、信用产品丰富、信用服务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和网络诚信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信用建设,形成一批诚信创建品牌,不断提升“诚信张家港”建设水平。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夯实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推广信用产品在各重点领域的使用,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的结果应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守信宣传力度、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建立信用制度健全、信用产品丰富、信用服务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讲信用、守承诺”的社会环境。

第五节  建设平安港城

推进安全生产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切实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时完成三级政府挂牌重大隐患的督办任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提高安全防控水平。加强交通、消防、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等领域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落实防火、防爆和反恐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重特大火灾、危化事故、旅游突发事件、动物疫病等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应急联动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联动指挥能力,着力增强预防与应对极端性灾害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确保食品安全。强化市民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推进基层民防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城市科技备灾、灾情评估、社区综合减灾体系。

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健全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体系,强化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构建立体化、网格化、现代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技防小区建设,加强治安防控力量,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创新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网络社会管理,有力保障城市安全。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均保持在90%以上,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有效预防和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优化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完善依法维权和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建设完善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新市民管理服务,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系统、重点人员管理系统和特殊人群管理系统,以街为主要载体,推进人口管理的网格化和精细化。利用互联网科技,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准确掌握城市人口变化情况,建立跨部门联合人口管理执法和协调机制。到2020年,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98%,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合格率达到100%。

第六节  推进质量强市

推进质量基础建设。完善质量工作机制,积极培育“用质量思维谋划工作,用质量元素融入工作,用质量视角评价工作”先进的质量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文明塑港,质量铸城”的城市质量精神,全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围绕以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新型产业,引导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实现管理创新,提升质量发展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开发核心技术,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形成全市品牌梯次发展格局。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占领技术标准高地。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产品质量监测报告制度,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直报系统。加强进出口节能产品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出口商品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强化各类质量安全信息收集、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工作,提高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的效能。

建设技术支撑共享平台。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提升产品质量、计量检定与校准、工程质量、环境监测等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建成并运行2家国家级检测中心、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注重发挥质量中介机构作用,在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品牌培育、市场调查、质量评价、创意设计等环节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九章  全面推进改革开放,有效增强发展新活力

深化简政放权、要素市场、产业调控、城乡一体化、金融体制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凤凰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加强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打造新时期张家港对外开放升级版。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产业调控方式,改进经济管理模式,改革国资和国企的监管方式,推动政府扶持从补贴企业向创造环境、提供服务转变,探索产业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以工业领域为突破,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级体系,按企业类别供给资源要素,推动企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拓展融资渠道和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投资,深化实施PPP模式。推进保税区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城市、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区内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等新领域试点。深化电子口岸管理体制改革,争取“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试点,加快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进农村资源流转机制改革。

第二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加快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工作,打造高效、服务、阳光政府。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理顺机构管理关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模式,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依法有序推进预决算公开,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立现代透明政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合理压减财政开支和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规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建设。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深入推进凤凰镇强镇扩权试点。

第三节  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准确把握中央顶层设计目标要求,主动争取省级以上层面的改革试点项目。按照“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按照“均衡化、多元化、高效化”的方向,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养老、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完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机制,抓好改革方案的速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把关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活力。

第四节  深化区域开发开放

融入国家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完善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相连接的物流大通道,积极开辟新的江海联运航线,强化与上游城市、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周边机场的合作,提升港务与通关合作水平,扩大张家港港和保税区的辐射范围,塑造港口和保税区的国际化开放平台新优势。争取在保税区基础上创建“长江经济带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及时复制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动张家港港口向自由贸易港升级。

创新外贸外资发展方式。继续深化对外贸易方式转变,出台外贸发展扶持政策,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东博会等境内外知名展会,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扩大外贸出口做好全方位服务,提高企业对外知名度。提升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吸收利用外资比重。

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积极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引导重点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收购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际化进程。到2020年末,全市累计新批准境外投资项目达到300个,中方投资额超过30亿美元,继续在境外投资规模上保持全省县市领先水平。

加强区域发展合作。与长三角城市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特别是高铁、港口和高速公路网的建设上进行完善和深入对接。积极与长三角兄弟城市共建产业园区、物流平台、信息平台、资金平台。加强与周边地区错位发展和产业协作。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在水污染治理、大气治理方面的协同合作,积极参与建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对接上海新一轮产业发展,有机融入上海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借力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医疗健康、文化创意、高等教育等资源,积极争取承接上海的产业、人口溢出。继续深化“南北挂钩”的成果,提高对口援建工作成效。

本规划纲要描绘了张家港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明确了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的职能,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激发人民群众参加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在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争当排头兵、谱写中国梦的张家港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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