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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2016年08月04日 15:48来源:清远市政府网点击量:0

清远市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去产能工作,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去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把承接产业梯度转移作为去产能优化全市产业布局的重中之重,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分业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特困企业”,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建立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1.基本实现困难企业脱困,妥善处置特困企业。到2016年底,通过统筹运用经济、行政、法律、金融等政策措施助力我市13家困难企业脱困工作有序推进。到2017年底,妥善解决2家特困企业处置问题,对长期亏损,丧失自我修复能力,没有继续经营价值的企业,加快其市场化退出。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困难企业脱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规范有序的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

2.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2016—2018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国家明确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量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科学统筹发展我市水泥、再生资源、陶瓷等重点产业。到2018年,水泥行业,企业数量控制在26家(含粉磨站)以内,水泥熟料总产能控制在2600万吨以内;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文)提出的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1.5亿吨,以及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提出的钢铁产能压减比例13.3%的要求,到2020年,利用五年时间对我市现有钢铁产能压减13.3%;再生金属行业,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对27家再生金属加工利用定点企业实现有效整合;再生塑料行业,对58家再生塑料利用定点企业,通过依托金发科技龙头企业以及即将设立的清远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圈区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利用产能、资源;陶瓷行业,计划在三年内,将陶瓷行业窑炉生产线压减到170条以内,其中清城区84条,清新区75条,佛冈县8条。全市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

3.产业梯度转移成效明显。2016年,承接珠三角地区50个项目转移落户清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工业增加值达到130亿元。2017年,承接珠三角地区50个项目转移落户清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工业增加值达到145亿元。到2018年底,三年累计推动珠三角地区150个项目转移落户我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工业增加值达到165亿元。清远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精准识别,分类处置困难企业、特困企业。由各地政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统筹运用经济、行政、法律、金融等政策措施,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对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停止对此类企业的各种财政补贴和不同形式的保护。商业银行要加快对此类企业不良贷款、呆坏账的处置进度,禁止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金融机构继续对此类企业放贷,加快企业市场化退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的企业,以及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和停产半停产企业,根据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拖欠金额等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采取破产退出的方式,引导企业依法通过申请注销登记、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司法程序退出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对现有资产和资源仍具有一定价值的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的方式,引导优势企业对其进行兼并重组,整合、盘活企业资产资源,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空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协会]

对目前经营困难,但资产质量、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采取扶持发展的方式,支持企业加快开展技术改造,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协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免企业利息或暂缓还本付息,按规定减免企业各类费用征收,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

全面摸清我市现有国有企业中原转制、改制不彻底的各类僵尸企业,以及靠政策性贷款和财政性资金扶持来维持生存的各类特困企业的情况,依法依规加大对此类企业的处置力度,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促使其加快进度退出市场。(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针对重点行业,科学配置资源,化解过剩产能。

1.水泥行业。水泥熟料总产能控制在2600万吨以内。在过去全面完成落后产能退出我市市场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水泥行业企业的节能环保设备设施,提高技术标准和产品品质,加强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按照市场法则,支持无市场生存空间的企业(生产线)主动退出市场;二是支持大企业按照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原则兼并、收购或以重组方式并购小企业,促进水泥行业整合、提质和增效;三是支持大企业托管小企业,帮助小企业提升技术、管理和运营水平。通过技改政策、稳增长政策帮助水泥企业转型升级,化解过剩产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再生资源行业。目前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包括再生金属加工利用定点企业27家和再生塑料利用定点企业58家。由于行业内产品同质化,科技含量少,企业布点分散,产业集中度不高,不利于资源有效整合。大力推动产业整合:一是同业整合,产能集中。通过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整合定点企业和深加工企业,整合同质化的进口再生资源企业,腾出新的发展空间;二是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加强与新材料及应用领域优势企业的合作,吸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型企业;三是对整合的企业,推动其技术创新,实施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能耗,提升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清城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

3.建筑陶瓷行业。我市主要有两个陶瓷产业集聚地,云龙陶瓷产业园和源潭陶瓷工业城。近年来,受全球大环境影响以及行业内部分企业低端产品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导致企业开工率不足,产能过剩。针对该行业现状,一是对产品低端,没有市场空间,不具备竞争力的企业,政府不再给予扶持,以市场淘汰法则,让低端产能自然出清;二是不再新批陶瓷生产线,不新增产能;三是支持有创新、有技术的企业提升工艺,提高环保技术,更加有效利用产能。根据总量控制要求,计划在三年内,将陶瓷行业窑炉生产线压减到170条以内这一合理区间,其中清城区84条,清新区75条,佛冈县8条。与此同时,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加快推动源潭陶瓷城5家陶瓷企业转型转产,有效缓解产能过剩压力。(清城区人民政府、清新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

4.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核准、备案,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以推动碳排放权交易为契机,在水泥、陶瓷等行业积极探索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促进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对超标用能、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或取缔。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定期公告能耗、环保、质检、安监不达标须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名单,依法取缔关闭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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