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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乌兰县八项举措推进农村“三权”改革

2016年08月19日 10:40来源:农业部点击量:0

今年以来,乌兰县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改革,不断创新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乌兰推进农村“三权”改革

落实农村“三权”改革主体责任。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监察、财政、公安、农牧、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农村“三权”改革主体责任。召开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权”改革工作,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和稳定土地承包农户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有效配置土地。

建立农村“三权”改革工作制度。制定《乌兰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乌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和《乌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目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农村各类产权权属进行明晰,颁发权证,预计年底,完成全县农村土地“三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农民吃下“定心丸”。

做好农村“三权”登记造册。稳步推进农村“三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县农牧、国土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农户“三权”情况,收集整理资料,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已完成希里沟镇、铜普镇、茶卡镇10个农业村的入户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收集率达90%以上,正在进行登记造册,其余17个农业村的入户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正在进行中。

开展全县耕地大调查活动。组织县农牧、国土部门人员深入开展耕地大调查活动,将以前未纳入的耕地重新划分纳入承包范围,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各村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中。同时,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工作。

引导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借助枸杞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引导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转让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引导农户向企业流转土地1.65万亩,向合作社流转1.74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面积的87%。

合理合法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按照省政府“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合理合法进行土地征收工作。目前,除县城环城东路占用4亩村集体土地用于修建公路外,再未征收过集体土地。在发放土地征收补偿费时,充分征求村民意愿,以货币补偿为主渠道,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

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今年计划实施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和一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预计投资3388万元,整理面积达895公顷,其中新增耕地519公顷。

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目前,全县4镇7个村已纳入增减挂钩规划内。对柯柯镇路顺村等已整体搬迁的村庄,将原宅基地部分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交由村集体支配经营;对铜普镇河北村和河南村一、四社等已搬迁的村庄,除对地上附着物进行部分补偿外,将原宅基地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交由村集体支配经营;对茶卡镇茶卡村、巴音村等部分村民搬迁的村庄,在今后2至3年内陆续开展增减挂钩工作。

>>如有乌兰县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乌兰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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