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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2016年08月19日 14:42来源:郴州市发改委点击量:0

郴州市为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搬迁任务,根据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郴州—衡阳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座谈会议和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16〕39号)、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下达湖南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6〕275 号)精神,结合郴州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13820人,其中北湖区171人,苏仙区647人,资兴市594人,桂阳县433人,宜章县1527人,永兴县1029人,嘉禾县1086人,临武县1003人,汝城县1400人,桂东县5000人,安仁县930人。

二、工作任务

(一)抓实对象识别。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市区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等5个确认程序,逐村逐户,对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反复核实、比对和确认,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确保符合搬迁条件、有搬迁意愿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扶贫办)。

(二)抓实项目推进。认真编制和批复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安置方式、建设任务、投资来源;根据经过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市直单位排第一的为市直牵头单位,下同)。

(三)抓实资金管理。积极筹措搬迁资金,整合扶贫专项与农村危房改造、山洪地质灾害、水库移民、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等渠道财政资金,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区域相关项目建设。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正常资金需求。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严查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行为,确保项目落地、资金安全、群众受益 。(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移民局)。

(四)抓实土地保障。将安置点建设全面纳入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安置点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负责依法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所需用地,认真做好搬出地拆旧复垦和新建指标的使用安排等工作,对集中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直接上报,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出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拆旧复垦区,并在规定时限完成拆除复垦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五)抓实工程质量。按照《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技术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等,严格工程管理,监督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注重质量、确保安全。(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六)抓实金融服务。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金融服务,通过扶贫小额信贷以及再贷款等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贴息贷款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农发行郴州市分行及各相关金融机构)。

三、工作步骤

我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为启动实施、全面推进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是启动实施阶段(2016年1月—6月)。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确定2016年搬迁规模,签订工作责任状,制定年度搬迁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项目实施公司,出台和细化相关配套政策,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讲解读。

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6月—10月)。根据省里下达的年度搬迁任务、投资计划和经省联席办审核的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指导项目实施公司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深入开展安置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是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市联席办组织对各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负总责、市州组织、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自出征。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人,确保每个安置点、每个迁出村寨、每个农户都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村干部负责,不脱贫、不脱钩。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各级联席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调度作用。发改、扶贫、财政、国土、住建、金融等各有关部门既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各负其责,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抓好各自任务落实,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精准发力,形成合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组合拳,确保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盘棋、一个调、一股劲,为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评估范畴,实行“半月抽查、月调度、月通报、年终验收”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每月15日前要将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25日前要将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分析报告报送市联席办。市联席办将联合督查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查,推动各县市区按照时间表、进度表、责任表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各项任务。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实行约谈;对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实行问责 。

郴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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