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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09月07日 09:25来源:新疆自治区农业厅点击量:0

新农计〔2016〕233号

为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深入推进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搞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2016年,国家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由普惠制改为重点推进,安排我区选择13个县(取土化验县)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在其中的7个县(减肥增效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根据农业部项目县遴选要求,结合南疆座谈会精神,向南疆贫困县倾斜,突出南疆粮棉“三个千万亩”重点县市,以小麦、玉米等主栽作物为重点,选择13个代表性县(市)(巴里坤县、昌吉市、巩留县、塔城市、福海县、博乐市、尉犁县、新和县、阿克陶县、伽师县、叶城县、和田县、洛浦县)做好取土化验和田间肥效验等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选择7个县(市)(昌吉市、塔城市、博乐市、新和县、阿克陶县、伽师县、洛浦县),突出小麦、玉米和棉花等施肥量较大的作物,着力探索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率先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项目资金总额度2180万元,南疆四地州1160万元,占比超过53%;13个项目县(市)全部纳入“三个千万亩”规划县(市)。

二、目标任务

2016年,自治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以棉花、小麦、玉米等作物为主,在伽师县、阿克陶县、新和县等13个重点县(市)整县推进,在做好取土化验和田间肥效验证等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一)总体目标。2016年全区计划实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00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1900万亩,免费为18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其中巴里坤县、昌吉市、巩留县、塔城市、福海县、博乐市、尉犁县、新和县、阿克陶县、伽师县、叶城县、和田县、洛浦县等13个重点县(市)整县推进,计划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449万亩,辐射带动2551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1149万亩,辐射带动751万亩,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4%以下。昌吉市、塔城市、博乐市、新和县、阿克陶县、伽师县、洛浦县等7个县(市)作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单位,在做好取土化验和田间肥效验证基础工作的同时,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每个县(市)建立5个以上的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2016年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要降到0.2%以下,较全区提前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二)主要技术指标。13个重点县(市)每个县(市)采集土样、植株样品不少于500个(其中10%的土壤样品要进行中微量元素的测定),分析化验不少于2500个项次;举办培训班10期;建立10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典型示范点,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统筹安排粮食、棉花、园艺作物肥料利用率试验、“2+X”田间肥效试验、肥效校正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10个,化肥减量增效试验5个;7个减肥增效示范县(市)整县制推进配方肥的应用,因地制宜探索2-3套农技农艺配套、有机无机结合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并建立5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水溶肥料、缓释肥料等物化补助的机制模式,优化肥料使用结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科学施肥服务。7个减肥增效示范县(市)每个乡至少配备1台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其它6个县(市)50%以上的乡镇配备。非重点县(市)持续开展土壤养分和农户施肥调查工作,根据自身需要开展田间肥效试验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

13个重点县(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按照以上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编制本单位《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

三、资金补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基础性工作补助。对项目县(市)进行取土化验、田间肥效试验、建立施肥指标体系、配方信息发布、修正完善肥料配方、县域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完善更新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二是物化投入补助。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需要的肥料、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三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统配、统施、配方肥推广等服务进行补助。四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等给予适当补助。

四、主要任务

(一)抓好落实,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今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由全覆盖改为选择重点开展取土化验和田间肥效试验等基础性工作,对项目县(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在取土化验,更新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方面要加大取样数量,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和土壤类型,并切实加强对项目县(市)化验室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化验室检测水平,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其次在安排田间试验示范方面要着眼全区,统筹规划,完善更新本区域主栽作物科学施肥体系的同时,建立园艺作物科学施肥体系。加强对田间试验工作的管理,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第三在肥料配方信息发布方面,应根据肥效试验结果,重点制定适应较大区域的“大配方”,便于其它县(市)的参考使用,也利于肥料企业的批量化生产供应。要定期无偿发布辖区内主要农作物配方、适宜区域和配方肥需求数量等信息,引导肥料企业按照配方生产供应配方肥。

(二)注重试验示范,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按照农业部要求,2016年安排7个减肥增效示范县,每个县(市)在安排常规试验的基础上,再开展有机替代、秸秆还田、精准施肥、新型肥料、肥料增效剂的使用等多种化肥减量增效措施的试验,确定合适的化肥减量技术和减量潜力;专门建立5个以上的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集成利用化肥减量综合技术,大面积示范展示;对已成熟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应给予多种方式的鼓励支持。

(三)创新机制,推进配方肥入户到田

1.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施肥示范工程。针对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对其使用配方肥补贴新机制,鼓励其使用配方肥。按照“结构合理、总量控制、方式恰当、时期适宜”的施肥原则,组织实施以推进配方肥应用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的示范工程,做到有专家指导、有示范对比、有简明标示牌。每个项目单位要优选10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典型示范样板,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带动更大范围配方肥的应用和推广。

2.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积极探索农企合作有效机制,开展企业全程参与、共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示范,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公益性服务的新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供销社等农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整县、整乡、整村等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3.因地制宜引导推广配方肥。根据不同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阶段和科学施肥水平,因地制宜加快配方肥推广。一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市场“按方抓药”模式;二是以智能化配肥设备为依托的“中草药代煎”模式;三是以规模化经营主体为服务对象的“私人医生”模式;四是以“大配方、小调整”为主要技术路线的“中成药”模式。

4.建立配方肥经销服务网络。每个项目县(市)在现有肥料经销网点中,筛选2个以上诚信经营、服务规范网点(优先考虑供销系统农资体系),建设标准化配方肥经销服务网点,开展测土配方信息查询和现场混配服务。引导大中型肥料企业建立乡(村)直销网点,开展配方肥连锁配送服务。

5.探索测土配方技术服务方式。积极引导项目县(市)利用项目资金多方面探索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实施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进行补贴的方式方法。

(四)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科学施肥服务

1.项目县(市)以12316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或当地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综合信息服务工作,采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信息、收得到的方式,指导农民选肥、用肥。

2.为项目县(市)乡镇(取土化验项目县50%以上乡镇,减肥增效项目县100%的乡镇)配备“汉、维、哈”三语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触摸屏),确保农民能够方便获得实用、易懂的施肥信息。

3.在全区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通过手机定位、全自动的语音短信服务方式向咨询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有效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入户率和到田率,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效率。

五、组织管理和项目实施

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财政厅组织编制2016年自治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总体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审核各项目单位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搞好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自治区土肥站具体指导全区项目实施,及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的督查指导。

(二)严格数据审核。自治区土肥站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县(市)测土配方施肥相关数据质量审核,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录入和更新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各项目县(市)必须按时通过国家测土配方数据管理平台上报有关测土配方施肥数据信息。在关键农时季节,要组织专家开展巡回指导和现场技术服务,举办测土配方施肥现场观摩活动,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肥料经销商、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培训与指导。

(三)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自治区土肥站要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目标任务,督导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强化测土化验、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突出工作重心,探索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的长效机制、化肥减量增效实用技术和项目支持方法。要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展示、示范、培训和宣传,强化农艺农机结合、有机无机配套、基肥追肥统筹,切实减少不合理过量施肥现象,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当年项目完成后,按照县市自评、地州复核、自治区考评的要求,对各项目县进行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项目县进行打分排序,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组织实施不力,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县要予以通报。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会计科目设置务必按财务规定执行,防止出现骗补和挪用。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财政厅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因地制宜细化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条目,指导和监管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五)坚持验收制度。坚持“严格标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项目验收工作,实行区、地(州)、县(市)三级验收制度。自治区农业厅按照农业部下发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自验和地(州)级现场验收工作,并按时完成区级抽验。

(六)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农业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加强项目检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同时,要加强项目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和到田率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各地(州、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加强对所辖项目县(市)取土化验等基础性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减肥增效示范县的督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深化本区域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农业厅对项目管理不规范、专业人员队伍缺乏、当地政府重视不够、项目实施效果不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收回项目资金,依法依纪处理。

附表:新疆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安排表

附件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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