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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关于兑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2016年09月26日 09:10来源:中国·盐池点击量:0

关于兑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粮食补贴政策的通知》(宁政发〔2013〕36号)、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宁财村发〔2016〕70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村指标〔2016〕513号)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兑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盐池县关于兑付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一、严格补贴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补贴依据、对象及标准与2015年补贴政策保持一致。

(一)农作物良种补贴。2016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根据各乡镇上报,县农牧局审核,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核定,我县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260020.5亩,补贴资金2600205元(各乡镇分配详见附表1)。其中玉米补贴面积234400.5亩,小麦补贴面积25620亩。补贴标准为:小麦每亩补贴10元,玉米每亩补贴10元。

(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对象仍为粮食生产区(扬黄灌区)种粮农民,补贴依据为种粮农民合法承包耕种粮食的耕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2016年自治区核定我县种粮农民直补面积为157545.1亩,发放补贴资金2363176.5元(各乡镇分配详见附件2)。

(三)农资综合补贴。补贴对象仍为全县种粮农民,补贴依据为种粮农民合法承包耕种粮食的耕地面积,以农户为单位,以农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尚未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确认工作的地方可按农户原农业税计税面积)为基础,但不得超出二轮土地承包(或原计税面积)面积,按照种粮农户种植主要粮食品种的面积核定并发放补贴,分水地和旱地两类进行补贴。2016年自治区核定我县农资综合补贴面积1323135.6亩,共发放补贴资金38819698.8元(各乡镇分配情况见附件3),其中水地195060亩,补贴标准每亩66元,发放补贴资金12873960元;旱地1128075.6亩,补贴标准每亩23元,发放补贴资金25945738.8元。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落实种粮农民直补政策,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乡镇人民政府是粮食补贴面积统计、核实的责任主体,负责粮食补贴基础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政策的通知》(宁政发〔2013〕36号)文件要求,粮食补贴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农牧、监察、金融等部门相互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种粮农民直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拨付与监管,制定分配方案,监督检查补贴资金落实等;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粮食生产种类、补贴面积的核实和汇总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农民群众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落实的举报、投诉,查处各种粮食补贴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银行监管部门负责对农业发展银行及代理机构进行监管,查处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划转及兑付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发展银行和代理机构负责补贴资金的及时拨付与兑付工作。

三、强化信息公开,接受农民监督

各乡镇要切实增强种粮农民直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农办和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涉农资金公开试点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15〕2号)要求,认真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工作。要及时将2016年补贴政策通过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发放补贴前,要将享受补贴农户的面积、金额以及财政、农牧部门联系电话等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乡、村级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受理并限期核实处理;发放补贴后,要及时将享受补贴农户的发放信息告知本人。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四、及时拨付资金,按时完成兑付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农民补贴数据报送工作,务必于9月25日前将已审核的补贴资料(一式四份,即乡镇1份、农牧局1份、财政局2份)报县农牧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于9月30日前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经农民补贴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全部进行兑付。

五、做好基础工作,及时上报总结

今年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财政、农牧部门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认真做好面积审核、资金拨付、信息公开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2016年种粮农民直补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同时,各乡镇要及时通过农民补贴网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并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资金发放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农牧局。

此项支出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科目。 

附件:
    1、2016年盐池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16年盐池县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分配表
    3、2016年盐池县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盐池县财政局 盐池县农牧局
2016年9月19日

转自:http://www.yanchi.gov.cn/info/egovinfo/ycxxxgkcontent/64032300-CZ-042-17_F/2016-0922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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