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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09月29日 17:15来源:浙江省农业厅点击量:0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
2016年8月2日

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建设美丽浙江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绿色化发展的现实路径。为加快推进我省“十三五”期间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农业部等八部委《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以及《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浙江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背景与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五化协调推进”战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现代农业强省(“双高”农业强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攻坚时期。

1.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绿色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推进。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和“两美”浙江建设都把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作为重要内容。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转型升级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对浙江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品质,从过去的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由过去主要通过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过去从资源过度消耗转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实现农牧结合、农旅联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对浙江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加快建设“双高”农业强省、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浙江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方向。建设“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和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双高”农业强省是“十三五”时期的战略目标。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是建设“整洁田园、美丽农业”重要内容和建设“双高”农业强省的具体行动,也全面体现了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的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特征要求。浙江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份,承担着为全国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提供经验做法的重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对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加快26县绿色跨越发展和提升农业“两区”、打造“一区一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现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两美”浙江建设、“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以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得到了农业部和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全省上下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理念不断提升、力度不断加大、氛围不断增浓,通过政策引导、主体培育、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为“十三五”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根据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求,省人大、省政府先后颁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耕地质量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法规规章;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农药管理机制、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等意见和办法;农业部门或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沼液资源化利用、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处理等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基本建立了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法规和政策体系。

2.农业水环境治理全面实施。认真贯彻省委“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农业水环境治理,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一是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根据生态消纳环境承载能力和排放许可,重新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关停或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7.46万家,对年存栏50头以上的54533家畜禽养殖场实行全面治理,其中关停4.5万家,治理保留近1万家,组织开展生猪散养户和水禽场治理;以畜牧业主产县市为主建成41家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基本建立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基本构建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消除了主要江河流域性漂浮死猪现象。二是全面实施肥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商品有机肥和新型肥料应用,以及高效环保农药、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2015年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22万亩次,覆盖率80%,应用配方肥、商品有机肥108万吨,化肥用量87.5万吨(折纯),比2010年的92.2万吨减少5%;2015年全省实施统防统治575.7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517.7万亩,全省农药使用量56458吨,比2010年的65075吨减少13%。

3.三级循环体系基本构建。按照省政府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省农业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2115”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制定示范建设标准,建成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2个、示范区104个(面积达98万亩)、示范企业101个,省级财政安排示范项目680个,投入4.5亿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内部应用种养配套、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实现主体小循环;在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内,通过建设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农牧结合模式、集成减肥减药技术、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园区中循环;以县域为单位,通过产业布局优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种植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整体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县域大循环,基本构建起点串成线、线织成网、网覆盖县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三级循环体系。

4.试点省建设全面启动。农业部批复同意浙江开展试点省建设以来,我省先后与农业部签署部省合作共建备忘录,制定试点省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和农药用量减少,畜禽养殖排泄物及死亡动物、农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及废弃农膜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农业“两区”土壤污染加重态势基本得到扭转)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十百千万”推进等六大行动。在湖州、衢州、丽水3市和41个县(市、区)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落实创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0个、示范主体1030个、生态牧场10000家左右。在整建制推进县(市、区)中,初步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有效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集中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集中回收+环保处置”、秸秆利用与禁烧“激励利用+责任监管”等长效机制;在示范区建设中,集成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在示范主体建设中,围绕种养配套、清洁化生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沼液配送服务、畜牧业全产业链五类主体,建成示范主体462个。贯彻落实省政府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探索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不足,特别是一些生产主体的生态环保意识不强,绿色生产的自觉性不够。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彻底。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废物利用不够充分。畜禽养殖排泄物、秸秆等资源化高值利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技术和资金配套有待加强。研发单位的技术与生产主体的需求缺乏有效对接,技术先进、成本可行的技术比较缺乏,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生态补助资金缺乏。五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任务的制度机制构建不够完善,特别是按照整县域推进和常态化长效运行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不到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按照加快生态文明和“两美”浙江建设总要求,围绕建设“双高”农业强省、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坚持现代高效、绿色生态和循环持续发展,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为动力、省部合作共建试点省为契机,注重政策导向,夯实治污基础,强化科技支撑,创新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清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产业体系、制度体系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产发展与环境承载相匹配。坚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农业结构和生态布局,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种养平衡,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和重金属污染,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的匹配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

2.坚持政府引导与主体自觉相统一。充分发挥政府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财政激励、执法监管。强化主体污染治理责任,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农业废弃物利用主体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组织自觉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生态改善,提升农业生态循环文化,鼓励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中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3.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衔接。树立“大产业、大生态、大循环”理念,围绕突出问题和生态短板,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治理体系、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立足基层实践,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通过构建示范体系,辐射带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全面推进和整体提升。

4.坚持量化目标与制度创新相协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中,既要注重推广面、减少量、提高率等“一控两减四基本”量化目标的实现,更要注重建立法律约束、生产准入、机制创新等常态化长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三)发展目标

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任务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着力实现产业布局生态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废物利用资源化、制度体系常态化。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制度体系和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到2020年,建成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为加快推进“双高”农业强省建设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打好扎实基础。具体目标有:

1.产业绿色发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比例,以示范创建推进农业产业绿色发展。全省建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10个、示范主体1030个、生态牧场10000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55%。

2.生产清洁可控。规范使用养殖饲料和添加剂,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治理,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新型肥料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率达到100%,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都比2015年减少5%。

3.资源利用高效。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大力推广应用集约、节约型农业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养殖排泄物、农作物秸秆、食用菌种植废弃物利用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98%,设施农业、喷滴灌和肥水一体化面积分别达到400万亩、160万亩和50万亩。

4.环境持续改善。联动推进农业治水、治气、治土,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省病死猪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率达到90%,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70%,废弃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5%,农业“两区”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以上。

5.制度机制创新。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基本构建法律约束、政策引导、市场运行、主体自觉的制度体系和常态化运行机制。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长效防治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化肥和农药减量常态运行机制、农作物秸秆利用机制全面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基本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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