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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多少钱一亩?

2016年11月28日 13:59来源:霞浦县政府点击量:0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2016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把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那么,霞浦县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多少钱一亩?

霞浦县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多少钱一亩?

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霞政文〔2016〕3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 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91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6〕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2036.55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及时把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与标准。依据各乡镇(街道)落实并上报的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确权耕地面积241727.5亩。根据省厅下达的支持地力保护补贴面积339642.9亩、资金2054.19万元,切块发放种粮大户和再生稻资金54.3856万元,结余地力保护资金1999.80万元,测算出每亩补贴标准为82元。

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将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鼓励农民多种紫云英等绿肥,适时翻压,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水稻机械收割的地方要大力推广稻草粉碎还田,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引导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三.继续执行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在省里切块下达的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中统筹安排,现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种粮大户面积5283.7亩、补贴标准每亩100元、下达种粮大户资金52.837万元;再生稻面积774.30亩、补贴标准为每亩催芽肥20元、下达再生稻资金1.5486万元。各乡镇(街道)应加强种粮大户耕地面积核实、公布、存档工作,杜绝出现耕地面积虚报或虚增的情况,确保资金用到种粮大户和再生稻补贴上。

四、加强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耕地补贴面积“农户申报、村级核实、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公示”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乡镇(街道)务必在11月15日前将公示后的农民补贴数据录入中国农民网,核对无误后,按农民补贴数据打印纸质汇总表4份和明细表2份(加盖公章),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后上报县农业局审核汇总,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五、严格补贴资金兑付程序。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将县农业局审核汇总的各乡镇(街道)核实上报的补贴数据等相关资料转送县农村信用社,由县农村信用社通过“一卡(折)通”的形式直接打卡兑付给农户。县财政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兑付跟踪督促,确保在11月20日前将本次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六、加强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管理。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全部使用统一的管理软件直接发放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补贴数据汇审报送责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有关耕地面积、补贴兑付等信息应及时采集、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靠。

七、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宣传工作。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在乡镇(街道)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遗漏或超范围发放补贴。财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县政府督查室要对资金兑付进度实行跟踪督查,对兑付不及时的乡镇(街道)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附件:
  1、霞浦县2016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再生稻资金分配表
  2、霞浦县2016年支持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及补贴资金花名册
  3、霞浦县2016年乡镇(街道)耕地面积与补贴资金汇总表

霞浦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转自:http://v.fjxp.gov.cn/govinfoshow.asp?id=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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