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兰溪市规模种粮补贴公示
根据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兰政办发【2016】72号)文件精神,对全年水稻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0元。
经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申报、实地核实和面积公示,我局对上报的资料审核,现将2016年度兰溪市规模种粮补贴政策拟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从2017年1月3日至1月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9-88899779(兰溪市农林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邮编:321102
兰溪市农林局
2017年1月3日
>>推荐阅读:龙岩 市规模种粮2022年补贴标准:附粮食生 产其他措施!
附件:2016年度兰溪市规模种粮主体水稻面积及拟补贴资金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