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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元阳县马街乡农村土地出租每年每亩多少元?

2017年01月10日 11:26来源:元阳县农业局点击量:0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农民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连续几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意见,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引导、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问题,让老百姓在流转中得实惠、促增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现状,分析和研究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近期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云南省元阳县马街乡农村土地出租每年每亩多少元?

一、元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现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是一个边疆山区雨养农业大县,全县辖14个乡(镇),134个村委会,1160个村小组,总农户86426户,汇总人口405233人,劳动力246001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831712.1亩。其中:水田406531.1亩,水浇地3226亩,旱地421955亩;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61581亩,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83137户。目前,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达52860亩,其中:转包25913亩,出租10188亩,互换7511亩,转让3380亩,股份合作226亩,其他方式5642亩,占全县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4.6%,流转出承包经营耕地的农户8428户,签订耕地流转合同6882份。

(二)流转经营情况

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动力,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其他形式等多种流转方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集零为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例一:黄草岭乡龙塘村,在合作社的引导带动下,带动农户167户,发展柑橘600多亩,目前,柑橘以定单形式远销玉溪市华联县华联街。

例二:马街乌湾、大皮甲;黄茅岭头道桥、丫勒等通过土地流转走“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或者走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发展香蕉,走出一条适宜区域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发展路。

马街乡大皮甲村215户村民将承包地、自开地1645亩,以每年每亩450元的价格出租给外商科技种植能人种香蕉,之后,部份农户又到科技种植能人的香蕉基地以每棵5元的价格承包管理,待香蕉砍卖时又以每棵2—3元的价格背运到收购点或以管理片总产量的5%提取管护、砍运费。农民收入由原来的一份变成了三份,一年下来,多的农户可赚到2—4万元,少的也可赚到1—2万元,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总体是健康、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政策措施不完善

首先,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具体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但目前除中央出台的宏观政策外,县级尚未制定出台符合本县实际的指导土地流转的具体政策措施,土地流转缺乏政策的引导和规范,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其次,对土地流转的支持不到位。农业生产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收效慢,对大资本缺乏吸引力,而中小投资又往往受制于资金技术等原因不愿甚至不敢投人,加之我县尚未出台针对流转农民和流入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公司的具体支持政策,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2、管理机制不健全

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转出转人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联系,阻碍着土地流转在更多方式、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转包费、租赁费缺乏科学依据,没有与之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处于空缺状态,致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网络无法建立,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而且二轮土地承包的一些遗留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处理,不少村寨存在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户,承包合同签订不到户不规范、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3、流转运作不规范

现在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是口头协议,未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土地流转登记管理难度大,特别是农户以口头协商流转的土地,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难以掌控,更无法登记备案。由于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同时口头协议的随意性也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人,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农业的长远发展。

4、服务保障措施不到位

首先,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土地对农民来说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这就决定了农民不肯轻易离开土地。加之我县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仍较滞后,二、三产业接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许多农户仍靠种地维持生计,不敢也不能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只能是小规模和短期流转,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其次,土地流转服务缺位。14个乡镇134个村尚未成立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缺乏合理的引导和组织,没有真正建立起资产评估、委托代理、法律咨询、信息服务、流转中介等服务机构,供求双方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交易平台。

三、促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项复杂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要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就必须要明确思路,抓住影响土地流转的关键环节和问题,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1、深化认识,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和原则。

一是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二是坚持尊重农户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尊重农户的选择,流转与否、采取何种方式流转、流转价格如何确定,要由农户来决定。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强迫农民进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三是坚持农村土地流传中“三个不得”原则。土地流转的只是承包经营权,不能在流转中变更土地所有权属性,侵犯农村集体利益;农地只能农用,不能搞非农建设和开发;受让方和农村基层组织不能以任何借口强迫流转或者压低租金价格,侵犯农民的合法利益。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能搞一刀切、一个模式,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应提倡农户对自身所经营的土地进行劳动积累,提高土地产出率。而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农民从事非农生产的机会多且能获得较稳定的收人,应鼓励其进行土地流转。五是坚持管理、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流转制度,强化流转信息服务,规范流转合同并加强管理,及时调解流转纠纷,维护各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

2、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县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指导和规范农村的土地流转,加强管理和服务,使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同时,政府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支持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对土地流出的农民进行奖励,做好各种保障服务,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流转意愿;加大对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一些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他们的投资意愿,推动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3、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落到实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存在合同书面积与实际面积、合同书地块座落四至界线与实际地块不符和合同书、经营权证书填发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应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做到“面积准、权属明、地界清、定标牌、档案全”,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打好基础。

4、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流转规范有序。

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规范流转行为。按照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样本,结合本县的实际,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性合同文本,报发包方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备案。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制度,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5、完善流转市场体系,加强流转管理服务。

首先,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和信息体系,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做好流转规划、汇集信息、沟通供求、价格评估等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行为担保,开展土地评等定级和估价工作,加强地籍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其次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发挥其在纠纷、矛盾调解仲裁中的职能作用。县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村级设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村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负责对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

6、制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财政政策。

一是加大对土地流转的直接支持力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对形成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面积达到一定数量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一定年限的转出土地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加大对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信息化管理系统、流转服务网络和信息体系建设以及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二是搭建融资平台,多方拉动农村土地流转。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财政配套投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财政杠杆和办法,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银行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三是开展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大对农民培训和就业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参加技能培训和参与家园建设,支持农民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育农村劳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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