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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01月12日 09:19来源: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点击量:0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深化改革、深度创新、深层融合为主要动力,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组织、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以推进一产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主要途径,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服务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绿,打造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与二三产业发展相融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衔接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北京农业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高端、高效、高辐射特征更加明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生活、生产、示范多种功能广泛拓展,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城乡服务能力、生态涵养能力大幅提升,成为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融合先行区、高效节水农业样板区、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引领区。

二、精心培育各类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三)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支持农业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加快改造升级,推进由纯生产型向以服务为核心的综合型企业转型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土地入股、订单生产、规范雇用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多方主体共享发展。

(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行全员注册,强化成员账户管理。支持市级以上示范社优先承担政府投资的各类涉农项目建设。支持示范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控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产后初加工、农技推广、营销平台等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合作社以参股等方式与企业开展紧密合作,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鼓励和支持示范社通过吸收新社员、兼并小型合作社以及相互联合等方式,丰富农产品种类,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规模适度、规范化程度高、产销能力强的示范社和联合社。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农业经营模式。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青年职业农民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快培育一批青年农场主、专业大户,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二代”、“新农人”等青年骨干人才返乡创业,领办合作社、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业园区等经营组织。鼓励企业家、科技人员创办农业园区。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培训。加快形成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社会服务“三类协同”,初、中、高“三级贯通”,培育、认证、扶持“三位一体”,市级示范、区级负责的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

三、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

(六)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地下水防护性能较差区等重点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有序退出高耗水农作物种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5以上。大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大力推进全程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建设,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精准施药技术,到2020年全市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达到4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60%。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田废弃农膜和农业包装物的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切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促进农作物秸秆全部综合利用。在畜禽养殖区内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建设一批生态农业标准园区。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园艺业(果树、花卉、种苗和蜂产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能无煤化,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研发农产品碳排放评估工具,制定农产品低碳评价认证程序性标准文件。

(七)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支持农业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升和技术创新,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北京市农产品精深加工的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

(八)建设农业现代物流业。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给侧到需求侧的高效对接。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产后预冷、预选分级、初级加工、储存保鲜、冷链配送等实用技术,增强农业经营主体临时收储和错峰销售能力。充分挖掘交通、农业、邮政、供销行业资源,合理布局和建设一批农产品区域集配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参与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以区域为单位整合物流配送资源,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物流配送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资源有效利用和效率提升。鼓励本市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利用农机补贴政策购置预选分级、保鲜储藏设施;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新能源车辆开展城市配送服务。引导地产农产品短链直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京郊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建立连锁化、规范化的社区直营店、社区车载车售等形式,向城市社区直供直销,引导市民与生产基地直接对接。加强地产农产品产销组织化建设,提高农业订单化生产水平,引导发展多种模式的产销联合体。

四、横向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九)升级休闲农业。鼓励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创新农旅结合、农科结合、农文结合等发展模式,紧密结合中小学生教育示范基地、北京市科普教育基地、A级景区等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特色业态。打造集农耕文化、田园美景、特色饮食、娱乐休闲、健康养老、民间工艺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体。加强规划指导和市场开发,培育专业特色小镇,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启动100个旅游休闲村镇创建工作。继续推进3000公里乡村旅游休闲步道建设和民俗村户旅游经营者万人培训工作。开展农田创意景观建设,实施规模农田镶边、农田缓冲带种植、闲置地景观化改造、坡地景观栽培、沟路林渠景观提升等生态景观农业工程。建设景观农业示范区,继续开展农田观光季活动、市民采摘节、花海游等活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依托农业节庆发展会展农业,打造北京会展农业品牌。积极发展城市农业,促进创意农业走进市民家庭,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十)发展沟域经济。立足沟域自然景观、人文遗迹和传统文化等资源要素,统筹推进沟域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延长沟域产业链条,优化沟域经济产业布局,推进沟域内经济、生态、文化融合发展,提升发展品质。培育沟域内现代农业生产、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生态友好型加工、沟域大数据等业态,丰富沟域经济内涵。支持沟域内发展民俗旅游等农民合作联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相邻沟域间的整体规划、协同发展,打造一批服务市民、富裕农民的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带。探索京津冀跨区域沟域经济带建设。

五、全面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保障能力

(十一)丰富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快培育种苗、农资、农机、生产管理、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主体。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果园)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科技服务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综合服务优势,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扶持涉农院校、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和其它各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十二)推进农业信息化服务。整合农业部门信息资源,推进涉农信息服务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关联分析、知识发现等大数据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动“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各环节深入融合,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引领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的转变。建立一批“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引导农业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行业垂直平台。加快构建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分级、包装、配送等标准制定和推广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网营销,扩大网上交易规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农民合作社与社区便利店、直销店资源整合利用,探索设立自提点、提货柜共建、共享、共管机制,推进“基地+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鼓励“一村一品一电商”发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化专业技能,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政策配套等服务。

(十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农业担保、农业投资、农村信用发展,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对发行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互助基金进一步扩大规模,拓宽企业融资途径。鼓励大兴区平谷区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强化农村金融消费者风险教育,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和农户信用保证保险。不断创新具有区域特色的涉农保险产品,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保障作用。依托京郊旅游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银行资金支持民俗户进行改造提升。

六、着重完善保障机制,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十四)落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各郊区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农村战略地位不放松,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替代,加强对农业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要提高对农业转方式、促融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各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农业“调转节”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坚持并创新“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转方式、促融合工作。市农委牵头,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农经办等农口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加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等部门对农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配合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全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政策条件。

(十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逐步减少无偿补助,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贴、投资基金管理、预提风险准备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农业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资金的分配及考核制度,引导各区统筹市区两级资金实施一批“转方式、促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十六)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开展农业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管理和股权激励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创新创业,提升北京农业创新发展水平。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村级全科农技员培训长效机制,提升全科农技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实施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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