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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7年02月09日 09:43来源: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指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随机性大、范围广、成因复杂,已成为磴口县农业生产环境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优化城乡环境面貌,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紧急反馈意见的函》(巴环函[2016]99号)要求,按照磴口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环境污染防治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的“两山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我县现代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发展定位,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生态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现代畜牧业、健康水产业、绿色沙草产业。大力推广沼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生物质能源利用。积极普及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农村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综合协调推进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使我们的水更清、天更蓝,农畜产品更安全,生态环境更美好,家乡更宜居。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宣传培训、监督防控、改造治理、标准化生产为主要手段,到2020年实现“八个进一步”:绿色生态农业意识进一步加强,农村“三烧”陋习进一步遏制,禁用限用投入品进一步控制,重点难点污染源进一步整改,农膜残留回收率进一步提高,水产品健康养殖范围进一步扩大,生产生活垃圾进一步清理、良法良技进一步有效推广。引导农民自觉主动参与,力争到2020年将我县建成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治理亮点旗县,自治区级生态建设示范县。

三、工作重点

今年,以“八大重点工程”为抓手,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治理,保护农区、牧区和乌兰布和沙区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

(一)严禁“三烧”,形成禁烧和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关于全面禁止小麦秸秆露天焚烧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16]292号)、《磴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知》(磴政办字[2015]127号)等相关文件,迅速开展《磴口县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公告》的张贴,全面落实各苏木镇、农场、驻县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被环保部环境卫星遥感检测记录到的焚烧火点,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逐步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三是继续进行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继续调高食草型畜牧业的比重,调高青贮玉米、优质牧草的种植比重。大力推广玉米秸秆青贮、小麦秸秆氨化、饲料化、基料化、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综合用率,减少农作物废弃物污染。四是积极争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通过争取农作物秸秆成熟化利用项目,促进、带动企业、广大农牧民进一步将闲置的农作物秸秆进行回收,再利用。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二)规模化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标准化创建。一是标准化改造。已建成但未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加大以雨污分流、粪便资源化利用为建设内容的标准化改造,规范化设施建设。二是标准化建设。新建规模养殖场必须取得环境评估报告,实行“三同时”制度,做到主体工程与环保处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各有关部门按《条例》履职尽责。三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干式清粪法、雨污分流,改进饲料营养配方等新工艺、新技术,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四是开展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圣牧高科投资1000万元建设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三)深入推进大型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的综合利用。一是对历年建成的“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利用现状进行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检修工作,指导农户积极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工作,变废为宝,减少畜禽粪便造成的污染。二是在设施农业种植区域和畜禽养殖区,因地制宜指导“四位一体”户用沼气池建设,形成“畜—沼—菜”、“畜—沼—农”的良性循环模式。三是积极引进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污水、粪便资源化利用新篇章。我县已成功建设宝牛、云海秋林、圣牧高科一牧三座大型沼气工程,充分发挥其设计功能。2016年完成总投资640万元的磴口县荣威种养殖有限公司畜禽粪资源化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场污水、粪便资源化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四)、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一是进一步摸清农膜使用、污染现状,包括地膜的使用量、覆盖面积、污染面积、残留量、残留率及分布,受污染的作物种类及污染危害的主要表现等。二是在春秋两季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开展废旧农膜集中清理捡拾活动,对县内交通主干道及通村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田间地头堆放的废旧农膜进行集中清理,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资销售点,严禁0.01毫米以下超薄地膜上市销售,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回收废旧地膜,进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废旧膜残留,降低回收难度。四是建立防治残膜污染农艺措施、防治地膜污染技术试验示范点,向农民展示和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收藏及田间碎片的清除与处理技术,树立防治地膜污染的典型,让农民亲身感受并认识到农膜残留对降低耕地生产能力、减少农作物产量的危害程度,力争将残膜回收率提高到60%以上,对农作物产量影响控制到3%以下。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农牧业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五)水产健康养殖工程。一是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实行水域滩涂持证养殖制度,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放养密度,维持大中水面水体生态平衡。严格按照有关养殖标准规范养殖行为,加强对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禁止在水体使用化肥、渔用复合肥及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等肥水养殖方式,力争水产养殖水体达到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质量标准。二是充分发挥磴口县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场数据库建立,加大池塘改造力度,提高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水平,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苗种引进的管理,提高疫病监测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强化水产质量追溯平台建设,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品牌知名度,全力打造自治区级绿色有机渔业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磴口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磴口县2015年渔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磴党办发[2015]88号),按照国家渔业健康养殖项目向将抗养殖示范场倾斜的实施方法,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水产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申报工作,加大申报力度,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引导、引领更多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自觉纳入健康养殖示范场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力争将我县近16万亩水产品基地全部建成健康养殖示范场,倾力打造“魅力磴口、百湖之乡”。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六)“三品一标”农产品创建。一是重点抓好标准化生产制度建设。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肥料合理使用准则》组织生产,杜绝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推行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提倡施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农产品日常抽检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监管,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利用我县建成无公害瓜果蔬菜等特色生产基地20万亩,绿色粮油生产基地60万亩的优势,着力扩大“三品一标”基地总量,着力推进“三品一标”品牌认定和申报工作,强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磴口华莱士瓜”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优势,着力开展绿色有机“华莱士”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系列“甜瓜”品牌化发展,把以县域为基础的“华莱士”原产地地理标识保护好,发展好,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竞争力和县域知名度。三是继续加强品牌化建设力度,全县共有47家企业的99个产品通过“三品”品牌认证,纳入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通过项目实施、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继续引导、引领规模化种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自觉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走扩大内涵,提质增效的品牌之路。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七)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健全苏木镇、农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达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五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利用已有的农产品检测设备,定期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经销店、超市及农业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90%的产品实现可追溯,着力推进产品标识化流通、品牌化经营。二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农资市场、种子市场、饲料兽药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涉农违法案件,确保不发生坑农害农事件。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八)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污染。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磴口县化肥零增长控肥增效实施方案》,推进精准施肥,实现减量增效。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和技能。研发推广适用施肥设备,改表施、撒施为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方式。推进有机肥资源利用,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进秸秆养分还田。二是加强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和监管。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高毒农药。科学采用种子、土壤、秧苗处理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对症选药,合理添加喷雾助剂,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因地制宜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机、高效常温烟雾机、直升机、植保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雾对靶性,降低飘移损失,提高农药利用率。提高测报水平,合理选用农药。重点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责任单位:农牧业局、各苏木、镇、国营农场

四、主要措施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行业、多部门,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强化统一组织领导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并切实做好全程技术跟踪服务等工作,以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取得应有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磴口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各苏木镇政府、农场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统一组织领导,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全面负责本区域、本行业内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和指导、督促等工作。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必要时应联合组织开展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督促检查工作的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二)加强宣传指导,技术服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实施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工具,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法规、技术知识及先进典型,提高广大群众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意识与技能。切实搞好全程技术服务,广泛开展印发有关技术资料、送科技下乡和实地指导等活动,使广大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了解掌握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基本知识。同时在科技服务中要注重科技创新,如结合“三品一标”基地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节能减排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可行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并积极引进、推广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

(三)加大资金投入

根据工作目标要求,县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推进项目开发,加大力度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有针对性地开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四)强化农业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认真履职,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优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的农用薄膜的推广应用,合理使用化肥;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秩序。

(五)加强分类指导

因地制宜,做好规划布局与分类指导。根据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的状况,进行规划分类,划分出重点区、普通区等区域类型,结合我县生态建设规划,对各类区域种、养、加等产业的面源污染防治实行统筹安排,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做好分类指导实施。

(六)健全监测体系

要通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涵盖农业环境信息统计、田间监测、水质监测及风险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监测体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控、评估和预报体系及农业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有关政策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七)强化考核,严格追责。县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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