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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7年02月15日 09:09来源:安徽省农业局点击量:0

为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统一部署,特制定2016年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理念,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根本出路,促进农业发展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把推进科技进步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依靠,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努力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强大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底,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水、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运行机制;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71%以上,重点流域达到95%以上;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

三、工作重点

1.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模式。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和保护农田生态为目标,组织专家编制现代生态农业典型模式及其技术手册和《“稻-鸭共育”生产技术标准》等。大力推广应用稻鸭共育、立体种养等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建设。二是开展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2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配合省环保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示范推广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建立健全田间地头回收网点,推进残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田环境污染。三是实施生态拦截。利用南方稻田的排水沟渠,建设稻田退水氮磷的生物拦截设施,延长流水停留时间,促进流水携带颗粒物质的沉淀;沟内种植高效富集氮磷植物,吸纳稻田退水中氮磷以及水体中残留农药,改善净化水质,促其循环再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2.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协调、技术培训推广和相关考核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农业重点领域面源污染减排。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节药行动实施方案》,逐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农业污染源排放,减轻水体污染。二是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科学规划畜禽养殖业发展布局。推行畜禽清洁养殖和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抓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3.防治和修复土壤污染,推动农产品产地环境治理。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2〕3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农委印发的《安徽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皖农环〔2012〕295号)等文件精神,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和评价,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区建设,探索修复方式、方法和技术。一是尽快完成样品采集分析工作。继续做好国控点和加密点检测、分析和评价工作。编制完成安徽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及时更新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信息数据库。二是按时完成修复示范区建设任务。继续开展水稻品种展示和钝化剂稳定性试验,选择低累积小麦、水稻品种和试验效果较好的钝化剂进行示范推广,编制完成义安区(铜陵县)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工作总结、技术评价报告。三是做好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异地验证工作。选择重金属污染较重区域的耕地,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方案,采取修复措施,测定修复效果,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异地验证工作。四是安排专家组成员巡回督查指导。专家组成员分片包干,赴项目市、县(区)巡回督查指导,对进度较慢、技术力量薄弱的重点县(区),采取定点指导、重点帮扶、驻点督促。进一步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实施质量追溯制度,确保项目完成质量。五是争取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资金投入。在重金属污染较重的区域,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开展分类型、分产业的污染修复试验示范,探索不同类型污染源、不同作物种植结构和不同作物品种的修复方法和技术。

4.培育新型治理主体,强化综合治理推进力度。大力发展农机、植保、农技和农业信息化服务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性组织,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经营性服务组织,鼓励新型治理主体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地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等经营服务。探索开展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PPP模式创新试点,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等,采用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

5.推进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探索污染防治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安徽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中安排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在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地实施一批农田氮磷拦截、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地膜回收、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总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实施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调整优化项目区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生态拦截沟及入湖口缓冲区生态湿地,加强单项治理技术集成配套,探索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运行机制。

6.建立监测预警和管理体系,提升污染综合防治能力。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等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实现监测预警常态化和规范化,切实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入库负荷。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农业面源属性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对调查、监测数据实行实时更新、汇总和分析。建立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模型,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农资企业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督管理,严格监管影响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的各类污染源。加强农业环境污染应急管理,提升快速反应处置能力。继续抓好12个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和10个地膜国控点建设,努力完成采样、监测和分析评价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咨询和综合决策机制、专家会审制、定期协商会商制、信息发布制等,促进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民主化;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度;严格考核,定期检查和监督;加强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逐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治机制。

2.加强执法检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章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资源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3.增加资金投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构建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投入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项目和资金整合,在不改变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集中捆绑使用,重点投入大中型沼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生态农业典型模式及技术推广等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激励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科技支撑。强化农科教结合,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着力破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亟待解决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破解制约瓶颈。推进农林牧渔融合协调,加强一、二、三产业相互支撑,促进农耕农艺农机技术结合、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协调、良种良法良制配套。强化技术培训,推广应用规范、成熟的现代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推广科学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控制和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推广标准化、清洁化、健康化养殖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的综合利用。

5.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政府无偿和有偿扶持相结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6.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各种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群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与技术,结合宣传卡片、村务公开栏、科技入户等形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农民示范户,开展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民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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