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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村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宅基地能买卖吗?(附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规定)

2017年02月17日 11:00来源:土流网整理点击量:0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农户者个人用于住宅基地而利用或这占有归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西藏农村宅基地有哪些规定?购买宅基地有风险吗?宅基地能买吗?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西藏简介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通称西藏,位于中国西南边陲,首府拉萨,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西藏自治区拥有宜农耕地680.57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2%;净耕地面积523.43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牧草地9693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72%。林地1071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27%。居民及工矿用地50.45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3%;交通用地32.92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2%;水域8291.9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85%;未利用土地5435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1.8%。

农村宅基地-摄图网

西藏农村自建房能买吗

1、由于西藏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

2、西藏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

购买西藏农村自建房有风险吗

1、法律效力(合同可能无效):西藏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合同有效;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房产转让(转让范围很小):西藏农村自建房拿不到房产证,不构成真正的产权。即农村自建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人转让。

3、政策风险(拆迁没补偿):西藏购买在安农村自建房时,购房人与农民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4、监管缺位(质量没人监管):西藏农村自建房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附:《西藏自治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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