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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017年03月10日 09:20来源:南京市农业委员会点击量:0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关键环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不断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概括为“四个确保一个不发生”,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地产农产品生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富有成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监管能力有明显提升;发展质量品牌农业,确保“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的产量比例达到42%。全市面上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总体水平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源头控制,推行农产品清洁化生产

1、加强产地环境质量建设。贯彻落实“水十条”、“土十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加大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力度,实施耕地质量修复工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档案,推进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提供科学依据。

2、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推进农资连锁经营,依法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加强对高毒农药、兽医处方药等经营行为的管理,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经营档案、农产品生产企业做好生产记录。

3、推行清洁化生产。鼓励和支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商品有机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总量,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8%,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达到78%,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以上。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品牌

1、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修制定和推广一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带动标准化生产。开展26个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园、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品牌创建。

2、大力发展“三品一标”。通过扩大新认证企业、提高已认证企业产品产量,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以上,提升“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实现“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的产量比例达到42%以上,完成省农业基本现代化重点考核指标。同时,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3、积极发展品牌农业。建立农产品品牌名录制度,按结果导向、正向激励的原则,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在质量认证、品牌认证、名牌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发展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多种形式营销促销、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农业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加强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建立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和监督监测,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全年市级和区级例行与监督抽样检测量分别达到2000个、2140个,并不断扩大抽检覆盖面。通过监测,摸清危害因子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依法查处和建立诚信体系提供技术依据。

2、强化监督抽检。结合专项整治,开展畜产品、生鲜乳、蔬菜产品、水产品监督抽检。强化高温、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监督抽查,力保重点时节全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检出问题产品及时查处,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保障上市产品安全。

3、加强基层检测。加大镇街快速检测力度,农业镇街快速检测联网上传数量不低于600个,重点农业镇街不低于1000个。充分发挥田头检测室作用,增加检测频率,提高检测覆盖面,把好准出关。

(四)严格依法监管,深化突出问题治理

1、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禽畜水产品抗生素和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畜禽私屠滥宰、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种植和养殖行为。

2、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针对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加大对涉及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完善监管队伍,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定人员、定对象、定目标和年终考核的“三定一考核”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确保有监管机构和人员、有检测设备和能力。在有条件的重点镇街实行监管“网格长”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

2、实施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计划。在第一批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实施第二批16个镇街能力提升,力争在监管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检测能力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加强建设,使基层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形成南京特色的监管模式。

3、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以监管信息化为重点,将全市信息化监管系统与移动终端监管整合,继续推动16个镇街开展移动监管,实现监管工作联机联网、自动上传、数据共享,实时掌握各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基层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

(六)构建长效机制,开展“双安双创”活动

1、创建南京市国家食品安全示点城市。坚持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贯穿于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始终,用创建提升全市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市农委关于深化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农业部门承担的十二大类、50个子项目标任务。

2、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高淳区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试点,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建设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推行“产管结合、全程追溯、共建共治”,创新监管手段,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3、构建长效机制整体推进。各区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要求,对照标准、主动作为、积极跟进,推进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健全投入品监管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测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七)建设诚信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

1、建立诚信档案。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80%的“三品一标”农业企业要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

2、应用信用评价。在建立信用档案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信用惩戒等制度,把信用评价作为农产品“创牌立信”示范单位的重要依据。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断加大追溯管理试点力度,逐步实现产品来源可追踪、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3、推行产地证明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强化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作,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实施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倒逼作用,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八)落实监管责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落实部门监管和主体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落实好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产品收贮运主体和贮运设施设备的调查登记,逐步实行备案管理。在加强系统内部的同时,主动加强与食药监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监管工作机制。要通过一封信、明白纸和质量承诺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3、强化工作考核。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区、镇街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市与区、区与镇街要签订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开展绩效评价。要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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