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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义乌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含土地流转补贴)

2017年03月20日 09:16来源:点击量:0

“今年的农业发展奖补政策特别关注现代农业发展,各种补贴奖励数量之多、力度之大,这是以往没有过的。”今天上午,说起新出台的2017年义乌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将成今年义乌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悉,今年义乌将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切实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努力走出一条绿色生态、特色精品、品牌示范、农旅融合的都市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道路。此次新出台的义乌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涵盖了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各个方面。其中,补助力度较大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加大土地流转补助力度,义乌市财政将对新形成的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土地所属村级组织每亩100元的奖励;对经产业部门认定的新开发建设用地规模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义乌市财政将对土地流转费用给予400元/亩的补助,连补三年;对新引进用地规模1000亩以上、投资额一亿元以上的重大农业项目,经有关产业部门认定,可按照“一事一议”政策予以扶持。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力度,列入义乌市政府下达的农田水利标准化示范镇(街)创建年度计划项目的,各街道办事处由义乌市财政按工程建安费60%的补助,赤岸、大陈镇补助90%,其他镇补助75%;三年内农田水利标准化示范镇(街)达标的,再给予工程建安费10%的奖励。大力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对农业主体连片50亩以上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粮食作物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其它作物给予每亩75元的补助;对农业主体实施冬种绿肥的给予每亩75元的补贴,实施配方肥施的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

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每年安排3个以上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并形成成果,根据规模、投入和成果情况,义乌市财政给予每个基地3-5万元的补助;2017年粮食生产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10%以上,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大力推进美丽生态畜牧场建设,对通过省级美丽牧场验收的养殖场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实现全程信息化养殖、托养栏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生猪托养试点小区,一次性给予40万元的奖励;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实施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农业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80%的补助,对村集体为主体实施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60%的补助,对农业主体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给予50%的补助;义乌市财政对义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保费补助提高到65%。

积极培育农业品牌,今年将布局若干现代化、标准化的红糖和南蜜枣加工示范基地,义乌市财政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标准化加工项目,工程建安部分给予实际投资额50%的补助,生产线和技术改造部分给予实际投资额60%的补助;对当年度具有较大规模的且新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业基地,分别给予4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农林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2万元,对新成立的义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扎实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智慧化,义乌市财政对连片2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连栋钢架大棚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有外遮阴补40元),标准单体钢架大棚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补助,1000平方米以上的玻璃温室等农业设施给予每平方米220元的补助;对购置列入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主要大型农业机械,在中央、省市直补的基础上,义乌市财政再按上级补贴额的30%予以配套;列入“机器换人”示范创建项目的,对中央、省直补目录之外的机具给予不超过购置价50%的补助,对通过评审认定的市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每个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列入义乌市农业智能信息化示范点建设的,对农业主体购置的农业智能信息化机械与设施给予购置价50%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省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补助标准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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