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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农业“机器换人”推进工作方案

2017年03月21日 09:24来源: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点击量:0

根据《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推进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实施一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培育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二种主体”、深化农机与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农机产学研推“三方面融合”、强化人才、政策、金融、安全“四项保障”为重点,制定2017年农业“机器换人”推进工作方案。

1.部署推进示范省建设。①研究制定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示范省创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时序进度。②组织举办全省农业“机器换人”暨智慧农业现场会,全面部署农业“机器换人”和智慧农业推进工作。③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19号)精神,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快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产业发展科、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2.争创一批示范样板。①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制度,督导15个示范县创建工作,一季度督导创建单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年中召开座谈会再部署再推进,年终开展总体评估并视情进行通报。②研究制定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创建评分细则和评估认定方法,评定并推出首批示范样板,争取占计划创建单位的三分之一。③选择若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指导其对照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标准,查补短板不足,制定创建方案并做好推荐工作,争取创建4个。优先安排创建单位承担实施部省级农机化项目。④制定单一农业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先行开展茶叶、食用菌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明确首批示范创建县(市、区)名单。(产业发展科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3.推进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①联合省种植业局、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技推广中心,选择一批基地开展农机农艺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和试验示范,新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50个,其中粮油类20个、茶叶类10个、水果类5个、蔬菜类5个、畜牧类5个、食用菌类5个(产业发展科、农机鉴定推广站负责)。②分解落实水稻机械栽植、粮食机械烘干目标任务,全年水稻机械栽植面积达330万亩,粮食批次烘干能力达8.8万吨,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4.3%。争取将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粮食机械烘干率纳入全省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产业发展科、生产管理科负责)。③举办蔬菜产业“机器换人”现场会,开展蔬菜播种、育苗、移栽、收获等机械装备应用试验示范(产业发展科、农机鉴定推广站负责)。④结合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推广轨道运输机35条,加快解决生产基地内农资和农产品运输难题(购机办、产业发展科负责)。

4.推进“互联网++农机”建设。①加强与省农业信息中心合作,新建15个智慧农机装备应用示范基地,重点引进示范自动化、智能化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科、科技质量科负责)。②启用“浙江省数字农机统一平台”,完善拖拉机和驾驶人档案管理信息,及时更新农机管理年报和农机购置补贴数据,有序对接全省智慧农业云平台(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③推广应用基于北斗导航的农业终端控制设备和“农机直通车”手机APP,推进农机远程监管和调度(生产管理科、购机办负责)。④实施《浙江省“数字农机”资源库开发与研究》项目,探索农机信息化管理技术应用(科技质量科负责)。

5.培育提升一批农机服务主体。①修订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启动开展新一轮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新评定合作社示范社100家。选取若干家农机合作社作为全国示范社创建对象,指导帮助补齐短板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②选择一批上规模、实力强的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指导帮助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建成“2+N”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0个。③选择一批农机维修企业(站点),指导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充实机械装备和人员技术力量,建成区域性一级农机维修中心(站点)3个、区域性二级农机维修中心(站点)10个。(产业发展科、生产管理科负责)

6.增补一批农机产品研发需求。①组织开展农机产品研发需求调研,征集农业生产中亟待新研发或改进的农机产品和技术,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为增补完善《浙江省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提供基础。②联合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制定发布《浙江省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第二批)》。③推动省农机学会与路桥区人民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立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基地。(科技质量科负责)

7.培训一批农机实用人才。①在杭州、金华、台州等地建立3个省级农机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基地。②联合省农业教培中心,制定年度农机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督促各地开展农机实用人才培训,全年培训农机经营管理、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各类实用人才3万人次。③组织开展水稻机械栽植操作技能比武活动。(生产管理科负责)

8.完善并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①组织实施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农机新产品补贴政策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年新增各类农机装备8万台套。②组织开展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评估,争取农业部支持继续作为新产品补贴试点省。③研究完善中央新产品补贴范围和省级补贴范围,争取将智能化农用无人机纳入中央新产品补贴范围,将标准化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纳入省级补贴范围。(购机办负责)

9.健全金融支持农业“机器换人”机制。①与安信农保、人保财险签订农机保险战略合作协议。②配合安信农保,完善和推广农机综合保险手机APP。③联合蚂蚁金服,探索研究农机小额贷款线上直贷新模式。④督促指导各地研究出台农机保险补贴政策。(购机办负责)

10.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系列活动。①与各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市与县、县与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县与农机合作社等主体签订承诺书(安全监理科负责)。②督促各地尽快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纳入地方政府服务范围(安全监理科负责)。③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专项活动(安全监理科负责)。④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月”活动,重点开展自走式喷雾喷杆机、风送式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的质量调查(科技质量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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