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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09:54来源:宝鸡市农业局点击量:0

2016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持续向好,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关键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生产源头控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一)巩固创建成果。将岐山县、扶风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全年再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2个。

(二)扩大创建范围。加强创建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督促岐山县、扶风县按照农业部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迎接农业部的核查。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种植业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生产。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

(四)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突出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和果菜主产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及时督查督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执法奖励、假劣农资统一储存销毁制度。

(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发挥镇(街)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信息员作用,对普通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县、镇、村三级全覆盖。

(六)全面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下大力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七)强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行。在覆盖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后,积极推动市县现有追溯平台与省级综合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八)推广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行平台应用,将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要素纳入平台管理,提升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各县区以生产基地、收贮运环节,农资经营门店、镇(街)监管站等为重点开展综合监管平台管理运行,将所有“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毒农药经营门店、镇(街)监管站纳入平台管理。在1-2个县区全面开展综合监管平台的示范运行。

四、强化例行监测和风险防控

(九)扎实开展例行监测。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的例行监测。制定宝鸡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重点和方式。依托各级检测机构以主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为重点开展监测,扩大监督抽检范围和频次,全年仪器检测样品1000个以上,速测样品6万个以上,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十)强化风险防控。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开展主要农产品风险分析,强化重要节庆时间专项检查和抽检,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组织风险评估委员、专家和新闻媒体,开展大型科普宣传。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健全应对机制,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对突发问题,做到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一)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支持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标准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创建,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规模。

(十二)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全面完成“三品一标”认证任务。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宣传和培育,树立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地域品牌。强化证后监管,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工作。加大获证产品抽检力度,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好“三品一标”公信力和品牌形象,用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引领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县(区)镇(街)健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推进标准化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全年新建标准化镇(街)站15个以上。积极发挥镇(街)监管站和村级监管员作用,探索建立针对种养散户的监管模式。

(十四)强化检测体系管理。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步伐,督促加快市县检验监测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建设任务。对已建成项目申请验收。对经省级验收的项目组织开展检验监测人员培训,开展“双认证”,形成检测能力。开展人员培训和岗位练兵,

(十五)提升人员队伍能力。依托省检验检测培训基地作用,对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为推动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奠定基础。以县(区)、镇(街)检测人员为重点,逐级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基层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七、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十六)落实监管责任。借助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由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农业局与县区农业局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绩效管理,明确年度任务、责任,修订下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

(十七)健全监管机制。督促岐山县加快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十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农产品和农资为重点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十九)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新闻采访、署名文章等形式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强化公众参与度,组织消费者、媒体走进生产基地,亲身感受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树立消费信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局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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