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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土地上市流转的政策推行,农村宅基地的抵押、上市,入股势将必然,那么在黑龙江地区针对宅基地相关方面的政策有哪些呢?
适用登记条件首次登记: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2、宅基地或房屋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3、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4、法律、行政法规...
伊春市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三百五十平方米。城市近郊和乡政府所在地以及省属农、林、牧、渔场场部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五十平方米。原有宅基地超过标准的,应当根据村庄、集镇建设规划逐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可以临时使用或者暂按机动田管理,村庄、集镇建设需要时,原土地使用者必须无条件退回,不得阻碍。禁止在超过用地...
佳木斯市村民宅基地住宅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及法规依据村民住宅建设项目1、《住宅建设申请报告》、申请人身份证件,集体组织身份证明,乡(镇)、村委会书面意见和村委会出具的仅有一处宅基地证明2、《集体土地使用证》3、建筑设计方案图(平房建议使用通用或标准图集;二层以上的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提供所在乡(镇)、村经批准的规划)依据《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贯彻《城乡规划...
大庆要求宅基地建设必须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规划、村庄规划。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大庆市农民如何申请宅基地?办理程序是怎么样呢?(一)农民持户口簿到本村村委会填写《农民建住宅用地申请审批表》,经村委会审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送乡(镇)政府审核。(二)宅基地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村委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7天,公布无异议的,村民持相关资料到辖...
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出台《大庆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市区农民宅基地审批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将由市政府批准变为区政府批准。《办法》将从3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对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我市在2009年出台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权属、地类、用地规模、用途等进行核定,对符合规定的,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而此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调整,明确:“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土地权属...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大庆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大庆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9日大庆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查报批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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