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林业局/汕尾市林业局

名称:汕尾市林业局

官方网址:http://www.swlyj.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头汕遮路口

联系电话:0660-3370294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依法推动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城市林业建设;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批、审核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红树林资源以及滩涂划入生态公益林规划区和划为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职务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以及全省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承担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有关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八)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拟定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林业企业原材料基地建设、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扑火、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专项贷款计划,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基金,指导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交流合作,指导国有林场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罗少航  局长  党组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

邱建英  副局长 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会、政务中心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

罗木基  副局长 党组成员:分管营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种苗站工作。

陈明枝  副局长 党组成员:分管林政科、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与改革工作。

徐继军  调研员:协助分管营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种苗站工作。

刘文元  调研员:分管泰商营林造纸项目工作,负责营林造纸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杨  慈  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林政科、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与改革工作。

陈宋辉  副调研员:分管山林纠纷调处科(市人民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工作,联系海丰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陆河南万红锥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应急、维稳、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定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基金和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指导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工作。

(三)营林科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工作,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林政科

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检测与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承担出市木材运输证的核发工作;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审核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和木材检查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拟定集体林地林木权属及其流转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扑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林业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工作;监督林业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

(七)山林纠纷调处科(市人民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

 拟定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跨市、跨县以及重大林权争议案件调查调解并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林木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林木种苗、木本花卉、林产品经营加工和森林公园、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建设、管理;组织协调用材木、经济林基地建设以及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拟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林业科技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直属单位

我局直属国有林场总共有六个,分别是:

一、汕尾市国有东海岸林场

二、汕尾市国有湖东林场

三、汕尾市国有罗经嶂林场

四、汕尾市国有红岭林场

五、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

六、汕尾市国有黄羌林场


汕尾市林业局电话、汕尾市林业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