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林业局/柳州市林业局

名称:柳州市林业局

官方网址:http://lyj.liuzhou.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

  电话:0772-2824703

  传真:0772-283441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柳州市林业局附近的公交站:

  市委、市委东门、北站路、柳侯公园、弯塘路北、柳侯公园、文昌桥西、三中白沙路口、市建委、火车北站、广场路、火车北站、市中医院、八一路中、人民广场、壶东大桥西。

  柳州市林业局附近的公交车:

  19路、36路环线、54路、56路环线、5路环线、636路、6路环线、24路环线、31路环线、59路环线、100路环线、39路环线、92路环线、95路、26路环线、78路、79路环线、90路环线、69路、1路环线、3路、3路支1、3路支2、57路环线、58路、76路、27路环线、30路环线、105路、BRT快1路、BRT快2路、BRT快3路、BRT快6路、BRT快8路、10路环线、18路环线、21路、67路环线、12路环线、38路环线等。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植树造林工作。制定全市植树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组织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放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五)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全市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八)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石漠化土地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及指导全市国有森林资源产业化管理;指导全市林业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自治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指导、协调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指导全市花卉产业发展;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管、指导林业资源安全工作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扑火工作,承担柳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覃 革 局 长:领导和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宋玉强 副局长:负责市林业局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务、机关工会、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公共应急、对口扶贫、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和指导柳江县的林业工作。 

  蒋 威 副局长:负责林业产业发展、森林公园、花卉产业、直属林业企业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农村能源、办理市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等工作。 

  分管产业科、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联系和指导鹿寨县的林业工作。 

  联系市林业产业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陈宗传 副局长:负责林政资源管理、林业改革、山林纠纷调处、林业维稳、生态保护、林业行政执法、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勘测设计管理、计划财务、内部审计、林业统计等工作。协助综合材料和重要文件审核。 

  分管林政科资源管理科(林业改革发展科)、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计划财务科、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联系市森林公安局。 

  联系和指导融安县及各城区的林业工作。 

  陆广潮 总工程师:负责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生态公益林管理、退耕还林、油茶毛竹发展、国有林场管理、林业科技与对外合作、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技术推广和科普、林业种苗管理等工作。 

  分管营林科技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林业种苗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苗圃林场。 

  联系和指导融水县的林业工作。 

  联系市林业局老科协会林业局分会 

  宁 波 党组成员:负责森林公安、禁种铲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 

  联系和指导柳城县的林业工作。 

  何国玲调研员:协助负责计划生育、妇儿方面工作。 

  陈梅容调研员:协助分管计划财务和林业产业工作。 

  陈才发调研员 

  副调研员职责待定 

  潘济华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油茶毛竹产业发展和“绿满龙城” 等工作。 

  邓秋生副调研员:协助分管纪检监察、信访等工作。 

  黄学峰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林业宣传、林业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徐立敬副调研员:协助负责林政和林改方面的工作。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维稳工作;承担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和后勤服务、离退休人员等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行政审批科。

  按照授权,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和市政务中心市林业局窗口相关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三)营林科技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编制与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有关的规划、计划以及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承担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退耕还林、石漠化防治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区划、调整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林政资源管理科(林业改革发展科)。

  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拟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监测和效益评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调处山林纠纷的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全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调和处理县(区)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负责林业政策调查研究;承办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指导、协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局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组织起草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方案;指导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全市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指导全市林权登记、发放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林权交易、流转等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改革;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林业资金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林业事业费、林业项目资金的预算、决算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林业专项资金的运作使用;管理市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其它林业专项经费及专项贷款;指导全市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林业财务会计、统计工作;监督市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基金和林业行政事业收费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局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

  (六)产业科。

  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花卉产业、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市木材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本市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及监测工作;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收容救护、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运输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核有关工作。

  (七)森林防火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协调、组织、指挥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组织调查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组织、指导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市际边界森林防火联防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直属单位

  柳州市苗圃林场

  柳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柳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柳州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柳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柳州市森林公安局


柳州市林业局电话、柳州市林业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