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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玉溪市林业局

官方网址:http://ynyx.forestry.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56号

联系电话:0877-2021528

邮政编码:653100

电子信箱:yxsl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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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润玉园、警苑小区、劳教所前门(招呼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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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

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荒山及石漠化的调查与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四、拟订森林公园保护规划,实施建立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承担按照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上报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

五、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和应急处置。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的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县区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命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林业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的指导。

九、研究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负责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组织,指导林木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资武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市森林公安局等工作。

吴洪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人事老干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种苗站、宣传中心、档案室;负责组织人事、职改、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机要保密、信息、各类学教活动、统战、民族宗教、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派驻等方面工作。

张智勇局党组成员、市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

分管森林防火科、行政审批与林政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及法制建设、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滇中城市一体化、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

张跃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林产工业管理站、林业管理服务中心、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玉白顶林场。负责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禁毒防艾、信访、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国有林场改革、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联系木材公司、林业产业协会。

胡健伟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负责平安林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湿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缉枪缉毒治暴等方面工作。

张世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科、营林站、林业科技推广站、退耕天保(分类)、绿委办。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森工局(林场)建设项目、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整治涉林建设项目、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林业双增综合考评等工作,联系林学会、调查规划队工作。

王晓军副调研员

负责工青妇、电子政务、四项制度建设等工作,协助吴洪明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吕敏荣副调研员

负责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试点推进等方面工作,协助张世杰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王嘉和享受副调研员待遇

负责行政审批与林政法规科工作,协助张智勇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丁朝银享受副调研员待遇

负责双拥、创模、爱国卫生、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防控减灾、消防等工作,协助张跃伟同志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李志勇享受原职级待遇

协助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

资武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互为AB角,吴洪明同志与张跃伟同志互为AB角,张智勇同志、胡健伟同志、张世杰同志三者互为AB角。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的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党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政法规科

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承担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木材检查和林政稽查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中幼林抚育、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管理;研究提出林业法制建设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许可有关工作;承办林业有关的法律事务。

三、森林防火科(玉溪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和重要措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防火规划,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培训;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上报和发布森林火险及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拟订林业改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林业建设项目资金,组织审核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林业行业会计核算和林业规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及监督;负责林业生产数据统计信息和节能降耗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人事老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办林业人才的需求预测、引进工作;负责指导林业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六、林产工业管理站

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与组织实施;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药、森林旅游、森林花卉、木浆造纸、森林野生菌和林业多种经营进行指导;承担林产品质量的标准制定、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指导木材节约代用和林产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并做好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工作;承办局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林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做好林业产业协会日常工作。

七、林业科技推广站

负责推广先进林业技术,促进林业发展。拟定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承办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全市林业科技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林业新技术的引进、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林业科技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全市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工作;拟定全市林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林学会工作。

八、森林病虫害防治推广站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基层森林病虫鼠预测预报机构管理、森林病虫鼠害检疫与执法、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名、特、优、新经济果木林品种引种、示范、推广和栽培管理技术指导及热区开发。

九、营林工作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的具体措施、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培育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及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种苗工作站

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制定地方、行业无标准的种苗质量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实施;负责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收集,保存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木品种的引种、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林木采种及良种基地的规划建设;组织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技术交流;监督检查全市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依法行使林木种苗执法权、处罚权、承担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承担辖区内种苗质量仲裁和质量鉴定检验。

十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火监测中心)

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纠纷调处、林权档案管理、林权证数据管理、林权宗地数据管理、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林权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林业改革发展政策探索和研究、林业投融资改革探索和研究、林地林木收储探索改革。指导县区开展林权流转(林权交易)工作,培育林权流转市场,规范流转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指导县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依法依规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登记,为"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改革积累经验。贯彻国家、省、市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为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建设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的森林防火信息系统;开展森林火险预警监测,收集森林火灾隐患和火灾信息,做好预防、扑灭森林火灾技术保障工作。

十二、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及湿地工作,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和疫病监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培植及其合理开发和经营利用,审核、审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许可;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项目的申报,争取项目资金,并对项目资金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级森林公园的审批;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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