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芦瑶族乡

蒲芦瑶族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位于荔浦县西北面,东靠花箦镇,南临茶城乡,西与鹿寨县拉沟乡相邻,北与永福县堡里乡接壤。境内山峦起伏,山谷、小盆地穿插其间,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有木带河、蒲芦河、下龙河三条河流。旅游景点有天河瀑布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是国家AAA级景区,集瑶族风情、瀑布、原始森林自然景观于一体,构成了别具特色的旅游度假胜地。

人口
1.1万
面积
259平方公里
邮编
546600
气候
亚热带湿润气候区
人均收入
1765元
电话区号
0773
方言
瑶语
车牌
桂C
区划号码
450331202
地貌特征
属中、低山区
乡镇特色
天河瀑布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
乡镇构成
辖1个社区8个村:蒲芦社区;万福村、万全村、黎村村、甲板村、古立村、福文村、桥乐村、下龙村。
地理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
经济状况

蒲芦乡主种水稻,兼种玉米、红薯、木薯等,特产香菇,木耳、松脂,油茶产量在全县名列第三,其中盛产八角、毛竹、生姜、秋植荷兰豆、中药材等。2002年该乡国民生产总值7864万元,财政总收入26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765元。

发展规划:
暂无
企业和产业园:
乡镇个业亦以竹木加工为主。蒲芦瑶族乡森工站、蒲芦乡屠宰场、蒲芦顺兴竹木加工厂等。
蒲芦瑶族乡旅游

蒲芦瑶族乡旅游景点有天河瀑布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是国家AAA级景区,集瑶族风情、瀑布、原始森林自然景观于一体,构成了别具特色的旅游度假胜地。

  • 天河瀑布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
    天河瀑布原始森林旅游度假区,是国家AAA级,位于荔浦县蒲芦乡,集原始森林、瀑布、瑶族风情三位一体,构成了别具特色的旅游度假胜地。瀑布地处原始森林保护区内,落差88米, 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之势,宛如天河之水,因而得名天河瀑布。这片原始风光有“幽,奇,绿,静,美”的特点,且空气中富含负氧离子,是一个天然大氧吧。
    天河瀑布
发展历程

蒲芦设乡,始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当时称蒲芦乡公所。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荔浦县调整乡镇,蒲芦与荣香合并,称定西乡。新中国成立之后,又于1950年4月将蒲芦从定西乡划出,独设一乡。1984年7月,撤原蒲芦公社,设蒲芦瑶族乡。2005年全乡现辖蒲芦社区居委会;万福、万全、黎村、甲板、古立、福文、桥乐、下龙8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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